民国乞丐边喂奶边乞讨 将要钱的人称为狗或鸭

民国时期,我国存在着大量的乞丐。据 934年社会局调查报告全广州市的乞丐人数,有 5万多人,抗日战争时期,竟高达 10 多万人。1932 年上海的乞丐达 25000 人,即每 200 人中就有一个人是乞丐。由于乞丐行踪飘忽,多不注册户籍,所以很难计算出具体的数字,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乞丐的实际数目远比统计的多。

乞丐在街上所用的最普通的乞讨方法,就是跟在行人后面,口称“老爷”、“太太”、“爷叔”并伸手要钱。民国时期上海乞丐常用的讨饭术语显然以妇女为乞讨对象:“娘娘太太做做好事吧!一钱不落虚空地,明中去,暗中来,行了好心,有好报,发发慈悲心,开开金龙手,赏赐一个铜板,让穷人买碗粥吃吃。”

当时进行路讨的乞丐多为一手挽破篮, 篮内盛一只大土碗, 拄杖而往, 另一手向前摊伸, 哀号前行, 对路人也不强索, 有施舍者招呼则受而谢之。他们不仅厚颜, 而且有一套精神胜利法, 把这种乞讨方式称为”盯狗”或”撵鸭子“把那些高傲的施主们讽刺为狗或鸭子, 自身的“求”、“乞”却变成了“撵”和“ 盯”, 乞丐们通过这种方式自我缓解社会阶层差异悬殊的残酷现实带给他们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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