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与欠条一字一差却法律效力差别巨大,弄错了钱可能就要不回来
在民事借贷中,很多人不知道欠条和借条的区别,往往别人借了钱,误成了欠条,殊不知道,借条和欠条,一字之差却法律效力差别巨大,也许你不知道的是,因为错写了一个字,借出去的钱可能就要不回来。
俗话说、'借钱容易还钱难’,”欠钱的是爷、要钱的是孙子’,虽然这些话可能有点言过其辞,但是也从侧面说明,有时讨要借出的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借贷易于产生民事纠纷,而出了纠纷而必须打官司。因此,建议大家花几分钟时间了解一下相关知识,以规避法律风险。
本文我们主要探讨一下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区别之一:含义不同
借条: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其内容基本上具有借贷合同的几个要素,它是由债权人实施将自己的钱物借给债务人的行为所引起。
欠条:债务人要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偿还而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
区别之二:形成起因不同
欠条和借条形成的起因不同。
借条: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形成原因明确。
欠条:可能因为买卖、租赁、利息、赔偿等原因产生,形成原因不明确。
区别之三:诉讼时效可能不同
情况一: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
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相同,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如果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则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情况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区别较大。如果不了解二者的区别则可能借出去的钱由于过了诉讼时效导导致钱要不回来。
具体的诉讼时效有以下区别:
借条:又区分两种情形:
情形1:债务人自从债务形成后,一直没有要求对方还款的,则诉讼时效最长20年。
也就是说从借出去钱后,一直没有讨要的,则根据《民法典》511条:”(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和《民法通则》第一百叁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处长诉讼时效期间。“根据《民法典》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和以上相同(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情形2:债务人自从债务形成后,要求对方还款的,诉讼时效为3年。诉讼时效由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根据《民法总则》和《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债务人拒绝履行履行义务有两种情况:一是明确拒绝履行,诉讼时效从拒绝还款时起算。二是消极不履行,如询问不给予回复也不履行,或是答应履行却不履行等,则在债权人主张权利且给其必要的准备时间(也称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仍未履行的,视为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诉讼时效应从宽限期届满时开始计算。
欠条: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则法院不予支持。
一句话说清就是:如果约定了还款日期,则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相同,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则欠条自欠条形成之日起为三年,而借条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第一次讨要之后,则诉讼时效为由对方拒绝起3年,如果有诉讼中断的情形,重新计算。
区别之四:法律证明力不同
借条证明借款关系
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区别之五:举证内容不同
借条:需举证借条。
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如果在诉讼时效内,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较困难。如果是大额资金,现金不便于支付或借条上未注明是以现金给付的形式,有时需要提供转账凭证进行补证。
欠条:需举证:1.欠条,2.欠条形成的相关事实证据。
因欠条的形成多是由于因买卖、租赁、利息、赔偿而形成的,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通常需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由上可知:
一般来讲,借条的法律效力是高于欠条的,如果欠款的事实是由借贷形成,一定要写成借条,防止因一字之差,差之千里,导致借出去的钱无法主张。
需要注意的是:
仅有借条还不行,在书写的时候还要注意内容不能缺失,内容不能有歧义,否则也对诉讼有负面的影响作用,甚至不被法庭采信。后文我们要介绍,一定要在借条中体现一个要素,否则可能陷入长时间的诉讼。
希望大家了解了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后,拿起法律武器,能够在日常生活中,正确地运用欠条与借条,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