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丨上海出台三项“食安封签”相关文件

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正式发布了地方标准《一次性食品安全封签管理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标准》)、规范性文件《上海市餐饮外卖食品封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关于倡导本市餐饮外卖规范使用食品安全封签的指南》,明确外卖纠纷首负责任,用“小标签”撬动食品“大安全”。

本次出台的《标准》规定了一次性“食安封签”的分类、质量要求、条码要求、使用要求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还从警示语、安全说明、拉伸强度等方面规定了食品安全封签的基本产品质量指标,增加了对封签持粘性的要求,使其更适应一次性使用和无法复原的要求。

标准明确了纠纷处置中的首负责任:未使用“食安封签”的餐饮外卖食品,消费者在当场签收时发现食品受到污染,或签收后发现食品受到污染的,实行餐饮服务提供者首负责任制;而使用“食安封签”的餐饮外卖食品则倡导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实行首负责任制。

本次出台的《管理办法》,是全国第一个以“食安封签”为主要内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通过了明确餐饮服务提供者、配送人员、消费者在餐饮外卖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改变以往此类纠纷中因难以界定食品受到污染的环节而导致无法确认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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