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伦灿:通过金融手段,有效撬动文化产业这根杠杆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文化部等部门于2010年下发了(银发[2010]94号)《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相结合”的要求,2014年3月17日又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文化金融”活动便在我国积极开展起来。
文化金融,并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将文化与金融进行二者合并,而是要通过金融手段、方法、服务撬动文化产业这根杠杆的一个支点,引导文化金融价值观的形成与走向。
(1)文化金融是文化产业和金融业融合发展下催生的一种新业态,是文化资源和金融资本的对接,它以现代市场机制融合了更多的资源资本,为经济转型升级注入了新的活力。
(2)当前,由于金融产品创新不足,资本市场不完善,文创企业与金融机构有效联动性不强,文化与金融结合的商业模式不明晰,导致文创企业有效融资不足。
(3)文化金融是文化在金融领域的拓展,依托金融助力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金融合作已经成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显著特点和重要成果,成为我国文化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动力。
(4)文化金融既是金融市场交易规则和机制的一种创新,又将是金融产品创新的一个突破口。
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资本的支持,高质量、高发展性的金融资源同样也需要根植于良性、可持续发展的文化产业环境。有些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发展较快,文化金融体系相对完善,初步形成了以银行贷款为主,基金、信托、政府专项财政补贴和创新性融资方式相结合的文化金融体系,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文化企业的融资难题。用于开发文化类的金融产品,为文化项目、产业融资提供业务支撑。加强政策协同配合,按照差异化、精细化、科学化原则,继续加大对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的金融支持,完善对文化产业薄弱领域的金融服务,引导文化企业科学投资经营,优化文化产业投融资结构,缓解金融服务供给与文化发展需求间的矛盾,促进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支持发展文化类小额贷款公司,充分发挥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决策和内部管理方面的优势,探索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和文化创意人才创业的金融服务新模式。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支持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专业化的金融服务。
美术馆利用资本市场筹资,国际知名美术馆除了通过传统赞助和募捐外,还利用资本市场进行筹资。其中,著名的美国纽约现代美术馆(MOMA),通过债券市场进行了多轮融资,用于大资金的改扩建工程等。
金融机构以艺术赞助方式参与艺术金融市场,在国内则是民生银行和泰康人寿两家具有民营背景的金融机构最为突出,它们在获得自身品牌推广的同时,也对中国当代艺术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018年8月28日,北京市首家文化金融服务中心——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文化金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正式落户 莱锦文创园。文化金融服务体系,呈现出“信用价值筑基、政策支持架桥,融资服务为核、股权交易助跑”的联动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