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成两会热点:复盘五位全国两会代表委员提案

导读

在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中,跨境电商再次成为热议的焦点。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加快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提升国际货运能力。而全国人大代表、伊利质量检测中心主任李翠枝建议将跨境电商税率与一般贸易税率等同,将婴幼儿配方奶粉从跨境电商清单中剔除的提案引发热议。对此,网经社(100EC.CN)对五位全国代表委员关于跨境电商的提案进行复盘。(详见专题:两会续放跨境电商利好 建议剔除跨境奶粉提案引发热议 http://www.100ec.cn/zt/lh_template/?id=跨境)

提案代表包括:
  •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检验控制中心主任李翠枝

  •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院长郑亚莉

  •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湘江实业公司董事长马国湘

  •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侨联副主席朱奕龙

  •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高新才

一、全国人大代表、伊利集团质量检测中心主任李翠枝

(网经社注:图片来源于网络)

李翠枝建议,将跨境电商税率与一般贸易税率等同,将婴幼儿配方奶粉从跨境电商清单中剔除。跨境电商奶粉不接受严格的配方注册、海关入境检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月度抽检,不但存在产品质量风险,而且有损中国配方奶粉市场的公平机制。
目前我国的跨境电商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最主要的问题就是监管制度还有待完善,监管力度不足,不能对跨境电商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进行相关的备案、注册、检验等,所以质量安全存在很大隐患。
一直以来,我国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监管是基于传统的进口食品交易模式来实施的,按照这一模式,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要通过备案、报关、检验检疫等一系列程序,才能进口到国内进行销售。
但是按照目前跨境电商的相关政策规定,跨境电商奶粉规避了国外工厂需要通过国家认监委认证的要求,规避了严格的配方注册,规避了婴幼儿配方奶粉的监管要求,规避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每月抽检,传统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等监管程序无法覆盖不同跨境电商进口食品交易模式的全部监管范畴。
而与传统进口食品的口岸检验检疫不同,大量跨境电商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从口岸直接发往邮局然后到达国内消费者手中。检验检疫程序的减少,进一步放大了跨境电商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监管漏洞,使食品质量安全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为假冒伪劣商品与质量安全不合格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经由跨境电商销售提供了可乘之机。
另一方面,跨境电商婴幼儿配方奶粉全球化的产地与采购目的地致使跨境电商产销环节不可控风险指数化增大。涉及国别数量迅猛增加,对应的不同国家食品生产和质量安全标准存在差异,即使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也无法明确其风险源头,不能对其及时进行风险治理,使食品安全风险加大。

二、全国人大代表、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院长郑亚莉

(网经社注:图片来源于网络)

(一)强化对跨境电商拓市场的政策支持力度。电商行业具有高库存、大资金、快周转等特征,研究出台新的跨境电商产业扶持政策,以适应企业新发展新需要。在疫情期间,设置专项补贴对跨境电商以下环节予以支持:一是企业在自建平台、第三方平台上的店铺运维费;二是对传统外贸企业入驻跨境电商平台给予补贴;三是企业跨境电商人才培训费用;四是跨境电商仓储、物流费用。
(二)加大对电商物流的支持力度。针对电商企业物流停滞的现状,重点从“增加运力”和“仓储支持”两个方面疏通电商物流。在运力方面,一是联合交通部门对物流车辆提供绿色通道、减免路费等政策;二是对疫情期间保证国际供应链正常运转的国际货代企业给予一定补贴、金融救援和扶持政策,缓解因运输成本上升、货源中断、订单减少、汇率损益风险等造成的企业亏损问题;三是加强与各国沟通,协调国际海、空运物流通道;在仓储方面,要充分肯定“全球中心仓”模式,在海关监管“1210”模式下,探索建立基于国内保税仓的供应链仓储体系。通过与海关系统的数字化接轨,高效调配仓储货物,畅通物流通道,实现跨境电商“阳光化”。
(三)加大对跨境电商新业态新模式推广的力度。此次疫情中,跨境电商结合居家防疫需要,有了新的发展。跨境电商企业要充分借助5G 互联网时代的技术优势,运用主播带货、虚拟购物、社交营销等新形式创新生产经营模式,推动跨境电商成为居民消费的重要渠道。政府部门应大力宣传推广跨境电商新模式,在全省范围内举办各类电商新知识巡回培训,提高各地相关负责人和企业对跨境电商“新认识”。
(四)加大对跨境电商新规则的探索。充分利用浙江跨境电商综试区、eWTP 等制度平台“先行先试”优势,依据电商企业实际需求探索贸易规则和商业模式创新。探索将海关“0110”入境环节与“1039”市场采购制度相衔接,允许符合条件的货物快速入境,进一步畅通跨境电商出入境通道。

三、全国政协委员、上海湘江实业公司董事长马国湘

(网经社注:图片来源于网络)

(一)通过政府力量协调国内主流干线资源,为跨境电商行业开设专属物流通道。多措并举发展“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体系,降低跨境电商物流成本。一是通过政府力量协调国内各大航空公司在欧美以及“一带一路”的航班上为跨境电商行业预留专用的平价电商舱位,便于行业群体整合供应链资源,及时将海外采购的防疫物资或商品送出去。二是通过政府力量协调国内各大航空公司开辟电商包机,用于扶持中国出口跨境电商的正常发展。
(二)通过央行与国际卡组织协调,为跨境电商争取国际贸易规则的公平合理化。央行积极协调VISA及MasterCard卡组织豁免因物流交付延迟导致的外贸电商平台信用卡拒付指标及罚款,协调放宽防疫物资如口罩的禁限售管理,便于外贸电商平台向全球提供中国制造的防疫物资和商品。
(三)通过政府力量协调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主要贸易保险渠道,为跨境电商出台针对性的金融保险服务。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效识别出口电商与一般贸易不同特点,尽快设计并上线针对出口电商的信用保险产品,认可信用卡等主流线上支付方式,认可行邮、快递等电商场景下的物流方式以及相应发货凭证, 认可电商平台作为统一投保主体,推出疫情期间的保费减免以及保费补贴政策。

四、全国人大代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高新才

(网经社注:图片来源于网络)

(一)加强黄河流域农产品跨境电商物流体系支点的构建。要进行农产品跨境电商物流体系的构建,首先必须为物流体系选择好其物流过程中的支点,从而确保物流体系在构建过程中的连贯性和完整性。
(二)加强黄河流域农产品跨境电商物流系统通道的构建。跨境电商物流系统的构建必须优化配置好区域内的各种交通资源。
(三)加强黄河流域农产品跨境电商铁路物流通道的建设。增加郑欧班列的车次以及在国内区域的停留点,将会加大物流的便捷性,保障黄河流域能够实现铁路物流的基本覆盖,有利于共同发展。
(四)加强黄河流域农产品跨境电商航空物流通道的建设。为了扩大黄河流域地区农产品的出口,就必须完成航空通道的构建,通过改进关键要素实现整体价值的提升。
(五)加强黄河流域农产品跨境电商水运物流通道的建设。由于水运通道受自然条件的影响较大,所以在物流体系的构建过程中,水运通道要加强与陆运通道之间的连接,打造一条互联互通的路线,从而完成货物更加高效的运转。
(六)加快形成黄河流域农产品跨境电商的物流运输产业链。由于黄河流域农产品的跨境电商物流系统涉及多个省区,在实行温控供应链的过程中,必须加强各个环节的监控和管理,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

五、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侨联副主席朱奕龙

(网经社注:图片来源于网络)

朱奕龙表示,疫情之下,“一带一路”合作依然活跃。“'一带一路’就是'一带共富’。2018年,我带着构建'一带一路’跨境电商的提案参加两会。到今年5月20日,我国已经在46个城市成立了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在互联网大潮下,海内外的供应商、采购商纷纷加入'一带一路’跨境电商行列里,(让我们)足不出户就可以买卖全球。”

【专家点评】

对于两会上关于将跨境电商税率与一般贸易税率等同,将婴幼儿配方奶粉从跨境电商清单中剔除的提案,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发表以下观点:

以下为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资深跨境电商专家林智勇观点:

观点一:当前国际知名奶粉通过跨境电商进来未发生大规模质量问题
从这些年实际情况来看,国外知名奶粉品牌质量是有保证的,没有发生大规模质量问题。目前跨境电商奶粉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基本上都是国内不法分子利用跨境电商的特殊性进行非法牟取私利。主要方式有三种:进行虚假宣传和伪造进口凭证,搞虚假海外代购;在国外私自罐装、制造或销售假冒伪劣奶粉;盗用消费者信息大量刷单,利用跨境电商进行大规模走私。这主要是由于跨境电商交易碎片化,采购渠道、中间商及通关渠道复杂,从源头到终端信息不够透明,容易造成监管漏洞,被不法分子钻空子。
在政策上,目前政府对跨境电商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按照'暂按个人物品监管’的总体思路,优化完善监管措施,同时保证监管安排的总体稳定。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而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因为若将跨境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定性,就会使得美妆、保健品等商品无法正常进区,而若定性为“个人物品”,其将不再受制于一般贸易的监管。

也就是说婴儿奶粉跨境将不受国内配方注册制限制,资料显示,截止目前,获得配方注册的奶粉品牌多是国产品牌,而跨境电商不在奶粉新政的范围之内,也就是很多外资品牌虽然不能拿下配方注册,但仍然可以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进入中国市场。

观点二:完善跨境电商奶粉监管 要采取严控奶粉源头等四条措施
在防控跨境电商奶粉质量安全风险上,目前需要总结经验教训,从整个奶粉跨境进口产业链进行梳理,查缺补漏,完善跨境电商奶粉监管,主要有四条措施:
一个是严格控制奶粉源头,跨境电商奶粉经营者必须获得品牌授权,有严格的正品保证。未经授权和没有正品保证的,严禁销售。
二是严格跨境电商奶粉经营者登记备案制度,对经营规模较大、频率较高的职业代购需要严格规范、严格监管。
三是搭建专门的消费投诉专线或在线平台,及时获取消费者投诉,确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四是加大处罚力度,对虚假宣传、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以及利用跨境电商非法走私进行严厉打击,提高违法成本。
观点三:跨境电商奶粉出现问题要通过强化监管来防范风险
对建议将婴幼儿配方奶粉从跨境电商清单中剔除表示不认同。主要是由于随着消费升级以及“全面二胎”政策的利好,我国奶粉行业需求旺盛,特别是婴幼儿奶粉行业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国内奶粉行业还不能完全满足市场需要。特别是对优质高端配方奶粉的需求一直保持强劲。中国奶粉行业自身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三聚氰胺事件,严重损害了本土品牌在国内消费者心中形象。
其次,中国奶粉行业大而不强,奶粉企业、品牌、配方数量众多,杂牌贴牌云集。虽然政府这几年正在集中整治,已经取得很好的成效,但中国奶粉行业和国外品牌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我们可以通过跨境电商来倒逼国内奶粉品牌发展,而不是利用关税对国内奶粉企业和产业进行不必要的保护。
另一方面,目前跨境电商奶粉行业所出现的问题,不是跨境电商本身的问题,而是不法分子利用跨境电商特殊性牟取私利,因此通过有针对性的强化监管,是可以防范产品质量风险的。同时,中国经济已经从强调出口向拉动内需转变。即通过跨境电商方式来满足不断人们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这也是政府不断放宽进口限制的根本原因。
以下为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德恒深圳办公室合伙人、律师吕友臣观点:

观点一:跨境电商奶粉监管要采取质量溯源等措施予以保障
实践中,奶粉作为一种特殊食品,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本来是需要备案或注册的。但以跨境电商方式进口,确实无需执行首次进口备案,同时在以1210保税方式进口一线需要按照货物方式接受海关检验。这是源于2018年跨境电商新政,国务院及国务院相关部门明确,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有关商品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这种操作现行相信的政策规定。
如何确保以跨境电商方式进口的奶粉质量安全。2018年跨境电商新政相关政策其实有规定。如《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18〕486号),要求跨境电商企业承担商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其境内委托企业承担民事连带责任;要求跨境电商企业建立不合格或缺陷商品召回制度,发现相关商品存在质量安全风险或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召回已销售商品并妥善处理,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要求跨境电商企业建立健全网购保税进口商品质量追溯体系,追溯信息应至少涵盖国外启运地至国内消费者的完整物流轨迹,鼓励向海外发货人、商品生产商等上游溯源。
同时,政策对平台企业提出要求,建立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当商品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敦促跨境电商企业做好商品召回、处理,并做好报告工作。上述措施的落实,应该说能对跨境电商的产品质量给予相应的保障。当然,考虑到奶粉的特殊性,在个别措施上可以有所强化,比如质量溯源问题,可以适当延长溯源链条。
观点二:将奶粉移出跨境电商商品清单的建议不可取
对于有代表建议将奶粉移出跨境电商商品清单,或采取与一般贸易同等税率,个人认为此意见不可取,建议提出者本位利益因素考虑过多。
要知道,奶粉是我国跨境电商渠道的主要进口商品之一,也正是因为对国内奶粉产品质量不放心,消费者才选择通过跨境电商购买境外奶粉。对消费者来讲,境外奶粉质量并不是其关心的问题。希望国家不要为了个别企业的利益让消费者失去一个选择。
当前,主要的跨境电商平台及卖家包括:出口电商领域的阿里国际站、亚马逊全球开店、eBay、全球速卖通、Wish、焦点科技、大龙网、敦煌网、跨境通、棒谷、兰亭集势、DX.com、安克创新、有棵树、通拓科技、傲基电商、赛维电商等;进口电商领域的天猫国际、京东国际、淘宝全球购、考拉海购、洋码头、苏宁国际、唯品国际、丰趣海淘、蜜芽、宝贝格子、55海淘、行云全球汇等;跨境电商服务商领域的一达通、递四方、卓志、浩方集团、飞书互动、PingPong、连连支付、易宝支付、思亿欧、百伦科技等。(文/勇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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