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回复: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受限,如适用44号令,可申请移出

留言日期:2021-07-27
……由于在停业期间,会计忘记年报,2018年被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019年被登报后才知道此事。之后,我们积极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及时补报了企业年报,于2019年7月5日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单。
……我单位是被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3号《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五条第(一)项中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该83号令中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惩戒并没有限制企业开户。另外国家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联合惩戒的有关文件,也没有因为没有年报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限制开户。
现各商业银行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发〔2016〕261号
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不予开户。该第(五)项规定如下:
(五)建立单位开户审慎核实机制。对于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经银行和支付机构核实单位注册地址不存在或者虚构经营场所的单位,银行和支付机构不得为其开户。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至少每季度排查企业是否属于严重违法企业,情况属实的,应当在3个月内暂停其业务,逐步清理。
综上所述:
一是按照83号令及国家有关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办法的有关规定,均没有限制企业开户;
二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的文件精神与国家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联合惩戒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冲突。
按照83号令规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需正常经营五年才能移出失信名单。
现银行要求移出失信名单后,才给予开户,银行不给开户,我们怎么能经营。这不是互相矛盾吗?都说按照各自文件执行,可我们作为国企,我们该怎么办?如果不能开户,那和直接吊销有什么区别?恳请有关领导给予解决为盼!多谢!
您好:关于银行开户受限问题,请向银行咨询。
《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8月2日公布,将于2021年9月1日正式实施,请向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入部门咨询,如适用新办法,可申请移出 。
回复部门:信用监督管理司时间:2021-08-03
来源:总局公众留言 法规读本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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