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宋代自污案,女子清白,却非说自己逼死婆婆,县令巧设苦肉计破案

南宋绍熙十二年的某一天,东湖县的大牢里有一位女子正在骂街。
“该死的张县令,老娘犯了什么罪?凭什么打我鞭子?”
这位骂街的女子是一位衙役的妻子,平日里以泼辣而出名。不知为何,这一天县令突然将她抓到县衙并施以鞭刑,结果后背被打得没一块好肉。不仅如此,女子还被县令带入大牢,和一位女死囚关在了一起。
其实女子并不知道,这是县令和她的丈夫联合起来骗她演的一出苦肉计。
下令鞭打女子的是刚到东湖县的新任张县令。因为新上任,所以他就例行翻阅前任县令交接下来的各类文书以及卷宗。
不过在翻阅的过程中,张县令发现一宗儿媳逼死婆婆的案件非常奇怪。案卷中说儿媳刘氏平日虐待婆婆,导致婆婆不堪其辱,最终想不开悬梁自尽了。
不过既然是虐待婆婆,那就要把平时虐待婆婆的方式说出来。但儿媳说来说去,似乎都是一些小事,最大的事情也就是不给婆婆吃肉。
在县令看来,这些事情并不足以让人寻死,这里面肯定有蹊跷。于是张县令便提审了这位刘氏。
刘氏被带上大堂之后县令便开始询问:“刘氏,可知本县为何提审你?”
刘氏一看换了一位新县令,心想估计也就是走走过场,于是回答道:“或许县令大人对罪妇的案件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吧。”
县令接着说道:“不错,如果按照你之前的供词,本县认为你的婆婆不至于为这些小事而寻死。这背后要么你是冤枉的,要么还有其他的事情隐瞒。现在给你一个自证清白的机会,若你是无辜的,本县便可将你的案子重审。”
不过奈何张县令怎么说,刘氏依旧是原来的说辞,甚至一心求死。这就让张县令更加奇怪。
按理说,一个人即便是真的做了坏事,也要做最后的挣扎,会大喊冤枉,为自己申辩,毕竟谁也不想死。而这位张氏一心求死,非要背上不孝的罪名。
要知道,不孝罪乃十恶不赦之罪,触犯之人不仅要被斩首,死后也不得入祠堂,而且还会遭到天下人的唾弃。到底发生了什么比不孝罪还大的事情,能让刘氏连一句冤枉都不喊呢?
有时人心就是这么奇怪,你越是不喊冤,反而越是觉得你是冤枉的,或者背后肯定隐藏着更大的秘密。
张县令看从刘氏的嘴里问不出什么,于是就让人将刘氏押回了大牢。而他自己则换上一身便装来到了大街上暗访。
也正是这次暗访,让张县令发现了这起案件的关键。
根据附近街坊们的说法,张氏的丈夫前几年得病去世了,整个家就靠张氏一个人操持。不过再苦再累,她都会照顾婆婆,很是孝顺。什么不给吃肉,虐待婆婆等,那都是没有的事。张氏宁可自己不吃肉,也要紧着婆婆吃。绝对是一位难得的好女子。
探知到这些消息之后,张县令可以确认,这起儿媳逼死婆婆的案件有蹊跷,这背后肯定隐藏着巨大的秘密。
不过刘氏一口咬定,他也没有办法。
就在张县令在府衙里踌躇的时候,忽然听见府衙外面传来了阵阵骂声。
“这县衙什么时候成了锁人的大牢了,我丈夫工作了两天都不让回家,这还有没有王法?”
县令很是奇怪,什么人敢在县衙门口撒泼?于是便来到门口查看。
原来因为张县令初到东湖,因此给所有的衙役都派遣了许多任务,其中一位姓王的衙役因为公干两天都没回家,这才导致他的妻子许氏来衙门口骂街。
见到此状,他也觉得这样不妥,于是便让所有的衙役都先行回家休息去了。
不过王衙役妻子的这个泼辣性格,却让张县令想到了破解刘氏背后真相的办法。
第二天,王衙役刚到县衙就被张县令叫到了后堂,并且把自己的计划告诉了他。
在征求了王衙役的同意后,张县令就以扰乱府衙工作为由,将王衙役的妻子许氏抓到了府衙并施以鞭刑,随后就关入大牢,和刘氏同一个囚室。接下来出现了前面许氏在大牢里骂街的情形。
许氏边哭边骂,而张氏听了之后就开始劝说许氏,说这天下没有过不去的坎,你这小小的冤屈和我心里的苦比起来,真的都不算什么。
许氏一听,倔劲就起来了,于是不客气地说:“我无缘无故就挨了鞭子难道不算冤枉?你倒是说说有什么冤枉的,你婆婆难道不是你逼死的吗?”
刘氏被激将之后索性把所有的事情都说了出来。
原来刘氏虽然对丈夫的去世很伤心,但看到婆婆年迈丧子,更是心疼不已,所以平日里对婆婆是百般照顾。
不料有一天她进入婆婆房间送饭的时候,婆婆不仅慌慌张张,而且床下还有一双男人的鞋子。
虽然自己当时也是大吃一惊,但这种事情她自然不能说破,于是就退出了房门。
或许是婆婆羞愧难当,当天晚上就上吊自杀了。
这件事情传出来之后,不知情的地保就说刘氏逼死婆婆,把她送到了官府。但她能怎么办?难道把婆婆的丑事说出来吗?那还不如自己死了一了百了。
说完这些话后,本来嚣张傲慢的许氏态度大变,甚至哭了起来。而另外一边,其实张县令早就安排了人在一旁察听。


探查的人将事情的原委向张县令诉说了一遍。张县令听完之后甚是感动,于是重新提审刘氏,并帮刘氏洗清了冤屈。等到刑部的公文下来之后,刘氏也就无罪释放了。
而王衙役的妻子许氏平白无故挨了顿打,张县令不仅亲自登门赔罪,而且拿出了自己一个月的俸禄赔偿给了许氏。
本来还躺在床上哭泣的许氏,知道了这是个救人的苦肉计,也就鼻涕微笑了。其实许氏脾气虽然臭了点,但心地善良,也并非不讲理。虽然自己挨了几鞭子,但救了一条人命,相比之下,这点小伤也就算什么了。何况县令还给了许多钱财,所以这件事她也就一笑而过了。


孟子曾说过一句话:
“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而不见舆薪,则王许之乎?”
封建时代的刑侦案件不比现在,想要获得真相,必须具备常人所不及的敏锐判断力,和细致入微的观察力。
这位张县令新官上任,便救下了一条人命,不说他是青天在世,说他是一位难得的好官并不过分。
而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古代刑罚的不合理和苛刻之处。遵守孝道本是好事,但若以重典而迫之,那孝道还是孝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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