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事的极致:既不属积德,也无关感恩,而是理所当然

时下,很多人将“感恩”挂在嘴上,不论何事,即使是让自己吃了亏,也双手合什“感恩”不断。同样,受传统文化的熏染,人们开始积德求福,不论他人做了何事,便赞美他人“功德无量”。同时自家的心里,也希望自己不断积德。一旦做了一件善好事,便在心里美美地想:今天又积了德。

有人说,只要做了善事、好事,终归是需要得到肯定的。对此,我有自己的思考和认知,我想就这个问题继续深入的思考一下。

朱熹在《朱子近思录》中,曾经这样写道:“人才着意于为公,便是私心。”这句话耐人寻味。值得寻味之处,不是“为公怎么就是私心”,而是“着意”二字。

着意,就是刻意为之。一个人的任何行为,只要刻意为之,终归着了痕迹。比如孝敬父母这件事,不论着的是什么意,都不是纯粹的孝。要么就是做给他人看,要么就是要将兄弟们比下去,或者是突然认识到这段时间陪父母少了,等等,这种种行为,都着了心中的“意”:做给他人看,是着意于当个孝子;要将兄弟们比下去,是着意于父母的夸奖;因为陪父母时间少了而突然看父母多了,是着意于心中愧疚。其实,这种种“着意”的行为,都是因“私心”而来。去掉这种种“着意”,就会发现,不论外人在与不在,都一样孝顺;不论兄弟们如何,自己力所能及的伺候父母;有空就多去看看父母、工作忙了就少陪,这是正常的事,愧疚从何而来?

与此同理,做其它的事,也是如此。他人有困难,自己能帮着解决就伸把手;没有能力就不掺和。如果想着让他人感恩自己、或者借此笼络他人而帮忙,都是“着意”。更有甚者,自己明明帮不了人家,却一定要去掺和,这就是存心“标榜”自己,就是恶了。

那么,回头再看看“积德求福”、“感恩”不断,这便有所“着意”。如果去掉这个“着意”,就会明白:做事,依理而为。理所当然的事,只管去做、或者不做。这个程度,就是做事的极致。

明代文人洪应明在《菜根谭》中说:“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纵做到极致,俱是合当如是,着不得一丝感激的念头。如施者任德,受者怀恩,便是路人,便成市道矣。”老子在《道德经》第十七章中说: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一切都是理所当然,这是做事的极致。义不容辞地去做理所当然的事,就是做人的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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