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篇读书笔记
1
这两天读完了帕慕克的《伊斯坦布尔》一书。它是一本与其说是自传,不如说是对一座城市的灵魂进行深入分析的书。帕慕克通过对伊斯坦布尔的建筑、风景的描述,和对历史带来的变化的剖析,写出了他对这座自己生活的城市的认识。就对一座城市的理解而言,我在中国作家中还没有看到有谁写出了对自己出生的城市有这样的理解的书。或许正是对自己生活的城市有深入的理解,真正透彻地了解了它的内涵,作为作家的帕慕克才有了写出生动地描写自己民族的生活的书的条件。我读过他的小说《他的名字叫红》。那是一本与其说是对曾经的奥斯曼帝国文化人命运描写的书,不如说是谈论了生活在一座具体的城市的人在命运面前的所作所为。帕慕克的写作再次证明了一个道理,一个作家只有在深入地认识了自己的生活后,才有可能写出动人的作品。
其实就作品本身而言,我并不真正喜欢《他的名字叫红》。因为作为一本二十世纪现代主义文学运动之后写出的书,它太像一本小说了。我的意思是:他在结构上下的力气太多,给人过于明显地经营的感觉。但这本带有自传性质的《伊斯坦布尔》更吸引人一些。原因在于通过读这本书,我想到了另外的问题:从大的方面来说,城市的历史其实有相同之处:族群的聚集地。只是由于历史发展的不同,或许历史命运的不同,城市才呈现出其独特的方面。而一个写作者最重要的工作,恰恰是通过对这种不同进行分析,从而真正发现自己生活的城市所具有的独立性的方面。就像如果我要找到我出生的城市成都的灵魂,是什么使其成为一座城市,在这样的一座城市里,人的命运又是怎样体现出来的,那么我就必须不是像大多数人那样,仅仅满足于谈论构成它在一般人印象中的那一点特征。为什么我越来越不满意那些描写成都的文字?它们总是夸张地赋予它美食和玩耍的天堂之名,却没有看到在这样的一座城市中实际体现出来的,正是我们民族文化中最腐朽的一面。而关键的一点是:这一面又是怎样被当成了一种美被赞扬。
所以,很多时候,一想到我出生的城市,我心里所生发出来的情感不是自豪,而是一种深深的感伤。虽然就文化的意义而言,感伤其实是构成某种文化品质,成就其意义的重要因素,需要我们通过努力真正地将之呈现出来。而且从更重要的意义上讲,只有这样我们才会看到那种与人的命运相一致的文化的价值。只是很遗憾地是,至少到目前,我还没有看到一位成都的作家能够用自己的笔细腻地写出这座城市的感伤,大多数作家总是欢天喜地的以陶醉的笔调写着这座城市带给自己的肉体享乐。他们满足于这样的享乐,将之看作一座城市给与自己的爱护。但这是一种爱护吗?如果简单地说,我们也可以将之看作的确是爱护,但从一种文化的意义上讲,它不是。如果一座城市不能触动一个写作者最具有命运意义的感慨,不能让他生发写出有价值的文学的灵感,那么这样的爱护也可以被看作不是真正的爱护。因为人类命运中还有一种东西被要求着,那就是:对生活的理解,并且在这一理解中必须具有与人类的总体命运联系在一起的成分。人们应该看到:时间所给与的,带有历史意味的,对发展的深入理解。
而说到这样的理解。我发现人们常常忽视了自己生活的城市对自己的影响。其实,这种影响是巨大的。只要我们不真正做到越过普通的现象去认识一座城市,仅仅是满足于对它的表象的认识,那么我们也就不能获得自己的命运感,并进而在想要用文学的笔去描述一种人的生活时,就肯定做不到透彻地理解究竟有什么样的因素合力造成了我们的生活现状,并给与了生活怎样的意义。想一想亦是,如果一个写作者不能在这样的意义上写作出自己的作品,那么写作还有什么可以值得夸耀的呢?这些年来,我并不像有的人那样对自己的写作沾沾自喜,就在于我感到自己的写作所获得的,最多只是在描述个人境域方面,以及对语言的功能的把握上,做出了一点成绩。但是这样够了吗?很显然不够。很多时候,恰恰是因为我感到自己没有写出与生活之地的内在关系,因而也就没有写出真正可以说有更大意义的作品。因为历史从来不是抽象的,必须在具体中存在。
就像帕慕克一再地描述变化所带来的他对伊斯坦布尔的变迁的感慨。其实这种感慨同样应当存在于任何一个当代城市人心中。在今天的中国,城市的变化一再地修正着人们对自己生活的城市的认识。我们现在走在其中的城市还是我们过去生活的城市,还是历史上那座叫着同样名字的城市吗?一个上一个世纪的人如果在今天从死亡中返回,他怎么可能找到哪里是自己熟悉的街道,哪里是自己曾经天天进出的院子呢?在我的记忆中,早已没有了我小时候生活的那座城市的影子,尽管我走在有着同一个名字的街上,但是,那些我幼年记忆中的房屋,譬如成都那些两层的木板房铺面,那座曾经让我很不高兴地走进去照相的照相馆,都没有了。我曾经像帕慕克走在伊斯坦布尔的僻陋小巷,他所谓的后街一样,走在成都的小巷里,但是这些小巷今天已经彻底消失了。像我过去经常出没的西城角、杀猪巷这样的地方,如果我还硬要把现在的那个地理位置叫作它们,肯定已经是很可笑的事情。一切都变了。就像叶芝在其诗中所言“一切都变了,一种可怕的美已经诞生”。
是的,一种可怕的美。在我们今天的城市,当人们非要把那些新建筑,甚至是仿古建筑称作美的,而且是具有时代特征的美的产物时,这种现象的确是可怕的。现代技术发展出的带有机器理性意味的现实景象,虽然可以被迷恋新事物的人称作是美的,但这种美实际上隐含着的却是人类非理性地发展自己想象的事实。或者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在城市无限扩展的行为中,尽管人类享受了它带来的方便,但却是以走向消除记忆,加速毁灭为代价的。人类真的还能在这个星球上无休止地运用自己的权力,把一切自然资源都放肆地使用吗?在一座座城市不断扩展的过程中,到底有多少自然资源被彻底地耗费了呢?再过一百年,再过几百年,人们又会看到怎样的一种景观呢?也许,一切都会像帕慕克所描述的那样,前人们曾经那么欣喜地赞美的景象再也不存在了,留下的仅仅是后来者的哀叹。而在一轮轮这样的反复哀叹中,是什么一层层地在人类的心中淤积起来了,真得是一种美好的自豪感?
因此很多时候,我不愿意更长久地去想象未来。我总觉得,在我们对待生活,对待时间的态度中,一直存在着驼鸟情结。对眼前处境的关切,对现实生活的要求,实际上总是左右着我们对事物的判断,左右着我们的选择和决定。同时也更深入地使我们本身成为了矛盾体,成为了不断向后看的人。就像记忆总是在发生作用一样,人们一边不断地以对过去的回忆来追忆消失的一切,一面又以自己的行为破坏着可以带来回忆的一切事物。于是,想象,甚至臆造几乎就成为留给文学的任务了。但是,这是多么复杂而困难的任务。在完成这样的任务的过程中,需要我们付出的早已不仅仅是记忆功能,还需要我们从想象中发展出真正的理解力。我一直这样认为:在目前普遍的气氛下,处于被一种时代大潮裹胁的情形中,人们已经很难做出对自己生活的城市的深入判断了。除非一个人能够强大到在内心固执地建立起一座内在的城市,并一再地以细致地态度去探究其中最隐密的部分,也许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对它的把握。至少现在我就是这样想的。
而这就是那些有理想的人的乌托邦。到现在我终于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理解乌托邦理想的来源何在了。它就是人们对生活的现象的一种改造性的想象。是的,这是一种人类特有的能力。而这一能力的立基在什么地方呢?如果帕慕克作为一个参照的对象,我们会发现,它实际上是立基在对自己从小生活的城市的怀念之上的。我承认这种怀念的价值,也因此对帕慕克能够对自己生活的城市有如此生动的描述而感慨。但是,另一方面我仍然怀疑:如果将这样的行为放在更为宏大的,人类的历史图景中去,它有意义吗?在我看来,这是很值得怀疑的。因为在这种带有逆着时间追溯的人类的心智活动中,最终带出的总是具有挽歌味道的思想成果。不仅仅是帕慕克,在过去的很多伟大的文学作品中,我都体味到这一点。所以,当我在读完了《伊斯坦布尔》一书,将它掩卷放下时,涌上心头的是某种具有绝望意味的情绪。我觉得:越是这样的,以自己的洞察力探究了人类命运真相的书,越是会让我们感到命运的悲沧。而这种悲沧的核心不是别的,只有一点,那就是——宿命。
2
在现代四川作家中,有一个人的成就是被低估了的,他就是李劼人,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他的小说都是用方言写作的。本来,用方言写作在现代文学史上大有人在,老舍即是一个例子。不过为什么老舍的声誉比李劼人高呢?当然是因为现在北京成为了中国文化的中心,在中心比不在中心,受到的关注度明显不同。还有一个原因在于,李劼人最终留在了四川,没有像郭沫若、巴金、何其芳,不是呆在了北京,就是留在了上海。在中国文学的版图上,尽管四川一直被看作重要的一块,从古至今出了不少伟大的人物,但是,仔细想一想,这些人物最终的文学活动场域并不是在四川,像苏轼,二十六岁最后一次出川,便再也没有回过眉山老家。过去有一句话为“川人不出川是一条虫,出了川是一条龙”。想来这样的话之所以出现,恐怕也是前人看出了点什么而总结出来的经验之谈吧。
我知道,现在肯定有人不同意我的话。但李劼人的遭遇的确与他没有离开四川有关系。想一想吧,就写作的生动而言,李劼人的确在对四川生活的描写上比巴金更有力,他的《死水徽澜》如果不被看作是对清末民国初年的成都生活的生动呈现,那么巴金的家,就根本不能算写了成都。其实仅就技术而言,同样留学过法国的他们,都是受到了十九世纪法国小说的影响,尤其是受到了被人称作法国“长河小说”的影响,所以在写作的技术上是一致的。但是,如果一个成都人来看他们的小说,仍然会觉得李劼人的作品对于成都生活的描写是活灵活现的,尤其是那些日常语言的使用,以及对乡俗民情的呈现,都让人感到真实。当然,这一点对于没有在四川生活过的人不好理解和感受。可能正是这一点,使得人们对李劼人的了解不够。而了解是认识一个作家最重要的程序。
只是我一直在心里有一点猜疑,如果说其他省份的人不谈论李劼人,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那些四川出去的作家,他们为什么没有给与李劼人清楚的评价呢?像郭沫若、巴金,包括后来回到成都生活的艾芜、沙汀,以及再后来的一些四川作家,像上一个世纪八十年代的周克芹等人,他们是应该知道李劼人小说的精妙之处,并从中学到了东西的,但他们几乎都保持了沉默,或者即使谈论也显得不够。是文人相轻,还是其他的什么原因?想起来,这一点颇费思量。有时候我只能这样想:是不是李劼人死得早了一点:一九六二年。如果他也像巴金一样活到一百岁,可能情况会不同一些。毕竟,生命的最后一些年头,李劼人还当过成都市副市长,也算在文学之外混得有名头了。只是这样的想只是假设了,真正的问题是他的确没有获得一个全国性的声誉。我的确没有见到那些被称为当代重要的小说批评家们谈论过李劼人,即使偶尔看到有人谈论,也是一些四川省内的小批评家。
这里实际上说明了一个问题:当一个作家的创作越是接近他生活之地的景象,越是与地区性的语言相关,可能最终呈现出来的被接受的局限性就越大。那么又怎么突破这样的局限性呢?因为它明显是呈现悖论的关系,即:如果一个作家不以自己最为熟悉的语言,最为熟悉的生活进行创作,他其实很难写出彩来,但这样的出彩又会带来向远处传播的困难。以至于我不得不认为,像前些年一直被很多人鼓吹的“越是地方性的越是世界的”,实际上很像扯淡的话。在一个以共同语音为基本表达语音的庞大国度,的确存在着文化的中心区域这样的情况,人们只有认识到这一点的存在,才会在认识一个作家时有更为合理的看待。而一个写作的人,也必须考虑到自己的写作在一个更大范围内的传播情况,才会找到写作方法的有效性。的确,写作的有效性是不能不考虑的问题。
3
尽管布鲁姆的《西方正典》一出版就好评如潮,被认为是一部应该马上进入文学批评经典行列的大著作,但我仍然只是将之看作虽然激情澎湃、才华纵横,最终只能归到阅读心得之类行列的书。我知道,这样的看法肯定会遭到很多人的反对,认为是完全错误地评价了布鲁姆这位在当代西方文学批评界举足轻重,连自己都认为自己是在世的最伟大的批评家,在分析、评价西方文学时表现出非凡的洞察力的大人物。不过这没有什么,因为我并不否认布鲁姆的这部书写得好,但我只是觉得在这部书中他的那些关于文学的历史地位的评价,的确更多的是带有个人观点的意味,即:我并不把他的评价看作是真正完全地把握住了他所评价的作家的价值的论述。而且我还看到布鲁姆的视野更多的是从英语文学的角度出发,他对英语文学的价值的强调始终是放在第一位的,虽然我亦认为英语文学的确为世界提供了不少伟大作家,但从全球范围看,他们不应该占有布鲁姆所提供的那么重要的比例。也就是说:哪怕仅仅从西方的角度看,布鲁姆在对伟大的作家的经典意义的价值分配上,也并没有做到完全客观。这一点不免让我感到他实际上是一个英语沙文主义者。
当然,这很可能与布鲁姆是使用英语的批评家有关系。但我不满意的恰恰是这一点,任何批评家如果想要以政治家的姿态谈论超出自己语种的文学问题并做出评价时,如果不能做到“去语种化”,的确很难获得公正性,还可能不可避免地做出分配失调的事来。这就使我不能不想到,如果让用法语写作的德里达,用意大利语写作的艾柯,用俄语写作的巴赫金写一部《西方正典》,他们写出的又会是什么样的书呢?这样的假设不是不必要,站在自己掌握的语言的角度,甚至由于翻译的问题,都可能使人的评价不一样。
以我的学力,目前还没有能力去深入地谈论布鲁姆这部书的更多的问题。但我仍然觉得他在对莎士比亚与但丁的评价上,把莎士比亚称为经典的中心,但丁称为次中心,是不妥当的。尽管他找到很多说辞,譬如他认为莎士比亚为西方文学提供了最多的类型化的人物,这些人物完成了带有母题意义的,对西方文学来说是重要的人性刻划。但是如此一点就能说明莎士比亚比但丁更重要么?我并不这样认为。因为文学的价值并不仅仅是这些,还有从文体上所带来的对后世产生的影响。从影响力的角度来看,我认为但丁所产生的影响,他为后世文学提供的东西一点不比莎士比亚少,而且从诗歌的角度看,但丁在诗歌领域产生的巨大影响力并不比莎士比亚小,甚至在有些方面只能说更大。就此而言,如果有人把但丁放在高于莎士比亚的地位上谈论也不是不可以,同样会产生一整套说辞。再之我一直认为关于文学影响力的问题应该是更为复杂的问题,任何时候如果只是单纯的为前辈人物排出影响力的座次来,很可能出现偏向。所以尽管布鲁姆的确以他让人眼花缭乱的笔法,谈出了莎士比亚的重要意义,但仍然让我感到他所做的强调不能使我信服。我的确宁愿相信他关于莎士比亚与但丁的比较带有对英语文学的强调的嫌疑。
这里,有一个问题是需要我们重视的,即从工业化以来,英语由于大不列颠帝国的世界性扩张成为世界第一语言的事实。这一事实里包含了这样的让人不得不看到的情况,即:英语文学在世界范围内的流行以及影响力,其真正的推力并不单纯的仅仅是与文学自身的成就相关的,还与国家的扩张所带来的语言的扩张有很重要的关系。谁都知道英语如今已成为世界性的交际语言,对之的掌握成为很多人不得以而为之的事情。也就是说:即使莎士比亚从阅读的角度看的确获得了比但丁多得多的读者,产生了更大的影响,那么这一影响可以肯定地说不可避免地包含了国家扩张形成的英语扩张的因素。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我们要计算一个作家文学影响力的大小的话,就不得不考虑这一超出了文学自身影响力的因素在文学影响力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但是我看到布鲁姆并没有把这一点计算在内,至少他在书中没有关于此一问题的说明。作为一个重要的批评家不考虑到这一点是正常的吗?
在我看来,以布鲁姆的学识,不应该没有考虑到这一点。他之所以没有谈论它,只是因为要为自己建立起一整套说辞,便不得不将这一点隐藏起来。这样在我看来,对表面现象的强调便成为了他建构自己观点的基础。但很显然,如此一来肯定不能得到客观的陈述。因此读布鲁姆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是:这的确是一本主观之书(布鲁姆大多数书都让人感到具有主观强制性,像《影响的焦虑》、《误读图式》等)。就像他在对陀斯托耶夫斯基这样的作家的谈论中显得轻描淡写,为什么?原因很可能就在于陀氏不是英语作家。我相信以布鲁姆对文学的了解,他的阅读量,不会不知道进入二十世纪以来陀氏对整个西方其他作家所产生的影响,而且这种影响还在发生。其他人不说,单是一个巴赫金就写出过煌煌巨著谈论这一影响,只是布鲁姆的确更愿意谈论英语作家的成就,譬如说他谈论的乔伊斯、贝克特,这些作家实际上就受到过陀氏的影响,但这一点他却谈论的很少,或者几乎可以说没有谈。这种情况是有意的回避吗?在我看来好像就是这样。还有就是布鲁姆对法语文学的谈论让人感到仍然是不够的。而事实上进入现代以来,像波德莱尔、马拉美、兰波这样的诗人对西方文学产生的影响,如果不将他们列入经典作家的行列是说不过去的,除非我们的确另外确立了一整套将影响力与经典性分离开来的文学标准。但是这又怎么可能?虽然影响力不能等同于经典,但任何经典的确立都应该是包含有影响力这一项的,我们总不能说一个没有影响力的作家反而更具有经典性吧。这也使我想起了过去罗兰·巴特关于文学写作的谈论中把马拉美提升到一个绝对的高度,让人看了同样不舒服一样。布鲁姆这样的谈法也是让人不舒服的。所以对于我来说,布鲁姆这本书我只是作为写得激情漾溢的文学作品读读而已,我并不完全相信他那些关于经典作家的意义的谈论。当然,我也不否认他有些对于作家的分析的确写得精彩,像关于博尔赫斯的谈论。
对于一个东方作家来说,尽管一些西方作家对我们的写作构成了影响,但最终使我们的写作变得具有意义的,还是我们与自己的文化传统发生联系的那个部分。如果再民族主义一点,我甚至会说布鲁姆的这本书与我们在写作意义上一点关系都没有。只要看一看他列在书后面的西方文学的各国经典,他列举了那么多的美国文学作品,其实那里面有很多东西只能用二流来评价。正是从这一点我们就可以看出,尽管布鲁姆作为当代西方最有影响力的批评家,但其意识中的地域性仍然是明显的。为什么萨依德会说他与布鲁姆在很多问题的看法上是有分歧的。并不是他们一个是巴勒斯坦人,一个有犹太血统,而是他们看问题的立足点很多时候是不一样的。这才是造成他们分歧的原因。那么,把布鲁姆的这本书说成是一本西方中心主义的,尤其是英语中心主义的书,应该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