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不扶?女子骑电车回家,90岁老人摔倒死亡,家属索赔24万

沈腾和马丽在春晚舞台上表演的小品《扶不扶》,相信很多人都看过。小品在让人发笑的同时,也引人深思,如果你在路上碰见摔倒的老人,会不会扶起来?据法治日报报道,家住海南省琼海市的女子蔡某,一天骑车回家看到一名老人摔倒,便对其进行施救并送往医院。但后来老人救治无效死亡,老人的家属将蔡某告上法庭并索赔24万余元。

据了解,案发当天,蔡某驾驶电动车行驶在回家的路上,看到正在横过马路的王某(年近90岁)因避让一辆货车而摔倒,便立即停车将王某扶到道路旁进行施救。随后,蔡某和之后赶来的丈夫一起与王某家属将王某送往医院治疗,蔡某及其丈夫垫付了1000元医疗费。最终,王某因救治无效而死亡,王某家属报警处理。

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取证后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蔡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其在事故中存在违法行为;王某横过道路时未确认安全通过,其在事故中也有违法行为。但因事故没有足够证据证实蔡某驾驶的无号牌两轮电驱动轻便摩托车与正在横过道路的王某接触,存在基本事实不清、成因无法判定。

因双方对事故原因和赔偿事宜分歧较大,王某家属遂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蔡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4万元左右。一审法院认为,王某家属并无证据证明蔡某驾驶两轮电驱动轻便摩托车碰撞到受害人王某,应承担举证不利后果,遂判决驳回了王某家属的诉讼请求。

王某家属不服一审判决,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主要理由为,王某是被蔡某驾驶的电动车撞伤,蔡某称好意救助是撒谎,意在逃避法律责任,其垫付1000元医疗费、支付包车费100元及包扎费260元恰好证明蔡某是肇事者,蔡某应对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二审法院认为,王某家属上诉主张王某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并要求蔡某承担赔偿责任,其应举证证明王某确因交通事故导致身体受到伤害以及该伤害与蔡某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根据王某家属提供的住院病历首页、诊断病历、出院诊断书等证据,并不足以推翻上述交警部门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书》,故本案事故成因无法查清,也就无从认定应由谁来对王某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据此,二审法院认定王某家属关于要求蔡某赔偿损失240616.79元的上诉请求缺乏充分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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