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生家庭的原罪
现在有的人为了反对无条件服从父母的政治正确,又搞了所谓父母皆祸害的政治正确,其实和前者一样,甚至更幼稚可笑,方法论和认识论上是一致的。
这些年特别流行“原生家庭的缺陷”一词,看似高大上,其实已经预设十全十美的标准,让很多青年乃至家庭用这标准去寻找自身缺陷的家庭根源,其结果看到的几乎全是怨恨,而且这一缺陷因此扩大。其实除了恶意的父母,认为最多只能给原生家庭进行分类,任何一类别各有优劣,在这种优劣中让青年人认识自我。这个孩子属于学得半通不通的。所谓原生家庭这个概念是双向的。作为一个成年人,如何看待过往是可以选择的,即使留有很深伤痕,而真正能化解这伤痕的不是怨恨父母,而是在一定反思的基础上宽恕父母,与父母重建亲亲关系。以前的散养大多都是在父母的棍棒下长大的,难道都要离家出走?
《名作欣赏》里面分析作品会用到很多主体概念,可运用这些主体概念来建构自己此前的人生,用接受主体向选择主体转化,在这一过程中用什么来转化便成为关键。就可以从对父母的怨恨中走出来。父母我们是没法选择的,父母自己也是没法选择的,他们只可能根据他们习得的价值观行事,我们只要确认一点他们是否出于恶意,如果认为父母出于关爱,他们只能以他们认为的方式关爱我们,别期望父母是神,我们不同意他们的方式,就用我们的方式去关爱父母。凡是走出来的都挺正常的,没走出的除了埋怨,人生也没法正常,也长期不回家。此人的根源应不是父母的控制,而是母亲对孩子的性别偏爱,这一伤害让他把父母的行为都往不好的方面想。接触多了,会发现几乎任何类型的父母都有可能带来孩子终生的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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