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第二届“身边的感动·巴彦好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巴彦县第二届“身边的感动·巴彦好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委:现将《巴彦县第二届“身边的感动·巴彦好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附表:“身边的感动 · 巴彦好人”评选推荐表。中共巴彦县委宣传部2017年6月6日巴彦县第二届“身边的感动 · 巴彦好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促进巴彦“崇德向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县委决定开展巴彦县第二届“身边的感动 · 巴彦好人”评选活动。评选方案如下。一、评选范围“身边好人”评选范围为具有我县户籍的居民或在我县居住一年以上的外来人员。二、评选类别重点围绕“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 自强自立”等方面推荐评选。共设置“巴彦好人”10名。三、参评对象和参评标准凡在我县居住或工作、学习一年以上(包括在巴彦县工作学习一年以上的外来人口),具有良好道德操守,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的群体和个人,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推荐为“巴彦好人”候选人。(一)助人为乐好人:关爱他人,关爱社会,长期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二)见义勇为好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做出贡献。(三)诚实守信好人: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四)敬业奉献好人: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肯于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默默奉献、恪尽职守,办事公道、服务优质。(五)孝老爱亲好人: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六)自强自立好人:勇于克服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困难,毅力坚强,在困难面前,不气馁、不退缩;在创业过程中,不畏挑战,开拓奋进,树立良好业绩;身残志坚,克服自身不利条件,不放弃、不沉沦,勇于干事创业,社会影响突出。四、评选步骤及时间安排候选人的推荐工作采取三种方式,即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公民自荐。评选活动分为三个阶段:1.活动启动阶段(2017年6月10日—6月21日)。印发《巴彦县首届“身边的感动 · 巴彦好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在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启动评选活动。2.组织推荐阶段(2017年6月22日—8月30日)。通过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方式,公开征集候选人。每个党委都要推荐1—2位候选人,于8月30日前报县委宣传部。在评选过程中,群众随时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推荐身边的好人。在推荐时,每名候选人撰写1200字事迹材料,并附推荐表、一寸彩照两张及照片电子版,报评选组委会办公室(县政府机关办公楼421室)。3.公示阶段(2017年9月1日—9月7日)。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将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县电视台和网站上刊登,进行集中公示。公示后,由组委会领导小组审定最终人选。4、拍摄、制作阶段(2017年9月8日—9月30日)。组织专业人员对确定的10名“巴彦好人”进行专题片的撰写、拍摄及制作,为颁奖仪式做好铺垫工作。5、总结表彰阶段(2017年10月)。召开巴彦县第二届“身边的感动 · 巴彦好人”颁奖典礼,由县委、县政府做出表彰决定,对评选出的“巴彦好人”进行公开表彰。五、工作要求一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细化评选表彰办法,把好本乡镇、本单位候选人的推荐、材料、审核关。在推荐过程中要严肃认真,客观公正,真正把组织认可、群众满意、社会认同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二要面向基层、深度推进。要把群众发动好、组织好,引导群众广泛参与,评选表彰工作要立足社区、企业、村镇、学校、机关等基层单位,确保评选出的“巴彦好人”值得推敲、值得学习、值得宣传。三要强化宣传、营造声势。要把舆论宣传贯穿于活动始终,大力宣传我县在道德建设的做法、成效和经验,大力宣传我县道德模范群体和个人的感人事迹,努力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附表“身边的感动 · 巴彦好人”评选推荐表类别:姓 名性 别出生年月照片职 称民 族政治面貌从事职业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及电话主要事迹所在单位(社区)意见年 月 日(盖章)推荐单位意见年 月 日(盖章)注:此表一式三份,另附1200字事迹材料(同时上报电子稿),报送截止日期6月30日。材料报送:县委宣传部(政府机关办公楼421房间),联系电话:57521827,联系人:崔振波。电子信箱:byczb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