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医保个人账户每月进账230元,这个钱数是怎么计算的?
我国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也能退休。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但是仍要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退休职工的医保待遇主要包括,医保个人账户、住院报销、门诊报销等待遇。
退休职工的医保个人账户,实际上相当于个人的第二份养老金。医保个人账户的钱,可以用于个人买药和门诊挂号等医疗方面使用。
医保个人账户的额度,说实话并没有统一的计算公式,国家也没有具体要求(只有一个要求,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要全部进入个人账户)。由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目前还停留在各个地级市统筹的水平上,由于各个地方的参保人员和缴费比例相差很大,所以医保待遇水平也相差很大。
北京市对于退休职工执行的是70岁以下,每月97元(实际上是100元扣除了三元的大病医保费),70岁以上每月107元。北京市的医保个人账户,还可以通过办理医保存折的方式取现。
上海市2018年开始,对于74岁以下的老人医保个人账户记入标准是每年1680元,75岁以上1890元。每年4月1日一次性记录,这相当于是按年的待遇了。
深圳市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是按照当年社平缴费基数60%的8.05%计算。深圳市的社平工资非常高,2020年使用的社平缴费基数是10646元,每月进入个人账户514元,一年高达6170元,在全国都属于极高的待遇水平了。
其实,全国还有很多地区跟本人的养老金水平挂钩。比如说青岛市跟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4.5%挂钩,但是70岁以下最低不低于80元,70岁以上不低于90元。如果是每月进入个人账户230元,相当于本人养老金水平要达到5100元呢。石家庄是每月进入个人账户6%。
如果是机关事业单位,由于参加了公务员医保这样的补充医疗保险,进入个人账户的钱数可能还会更高一些。
未来我们的医保个人账户制度可能会出现进一步完善。2020年8月26日,国家开始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征求意见,有关意见指出要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机制,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目前已经有很多地区将门诊药物纳入了统筹(可以每年在一定额度内按一定比例报销),但是各种医疗检查检验费用需要自付。但是建立共济机制以后,各种检查诊疗费用将都可以报销,将会大大降低我们门诊负担。
这种情况下个人账户的作用就会弱化,因此国家提出以降低个人账户待遇水平,筹集资金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在职职工划入个人账户比例只有缴费基数的2%,不再有统筹部分划入。退休职工要按照平均退休金的2%确定,确定以后将不再提升。退休职工这一项要求可能比较难以实现,如我们上面所说的退休职工的各项待遇,基本上都远远高于退休职工平均养老金的2%。
目前,有关保障机制征求意见以后,并没有完善出台,但是确实对于中低养老金水平的退休人员是一个好消息。希望能够早日实施,切实降低大家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