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审计的要点及方法
摘 要: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农民为主要服务对象,有效地运用资金,提高合作社社员的收益分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根本目标。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审计是对合作社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理事会工作效率、经营管理能力、遵纪守法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从而进一步保障合作社入社农民的合法权益。如何抓住重点做好审计工作,笔者结合实践,作出初步的探讨
关键词:合作社;账务审计;要点
一、框定审计范围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审计工作主要抓住合作社运行过程中的收入、费用、入社农民的收益分配,以及理事会一定期间的业绩审计,从而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审计手段既是一种监督方式,又是一种评价手段。
二、抓住审计的重点
审计不仅要对一定期间的财务收支情况,包括资金使用的合理合法性进行审计,更重要的是结合财务收支审计,进行评价指标审计。在审计过程中,粗中带细,抓住主要问题进行审计。
1.审计大宗或主要营业性收入。(1)审查大宗或主要营业性收入是否签订供货合同,审核有无应签未签、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过期等现象。主要通过对照实际收入账户、询问情况,确定该项收入的性质。(2)审查合同内容的履约情况。主要通过对比实际收入和书面合同,检查合同收入是否及时入账、全额到位。(3)审查合同内容的规范情况,包括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审查价款和酬金是否明确合理。
2.审计合作社成本费用。(1)审查合作社开支审批权限是否遵守合作社章程。(2)审查购买批量或大件货物,是否签订合同;进价是否合情合理;是否存在乱拿回扣现象。(3)审查招待费是否存在奢侈消费;是否存在“以私”行为。(4)审查固定资产折旧提取年限、额度、时间是否合理。固定资产折旧的最低年限通常如下: 房屋、建筑物,为20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运输工具,为4年;电子设备,为3年 ,折旧方法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生产用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计入生产成本,管理用固定资产的折旧计入管理费用。(5)审查理事会成员报酬是否按照合作社章程;是否多吃多占乱发补贴或则吃空饷。
3.审计农民关注的热点补贴。一要审查关注支农资金如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等各类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入账;再次,审查合作社用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资金,建造固定资产,形成的专项基金是否具体分配给入股农民。
4.审计合作社工程建设项目。审计以下主要内容:(1)是否制定了相应的筹资计划,筹资是否经济合理,资金计划是否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工程招标资料是否完整、内容是否真实,标的是否优质优价。(2)承包合同条款是否齐全,承包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明确,双方责任划分是否清楚。(3)工程计量支付是否按照合同文件进行,计量基础资料是否真实完善。(4)项目竣工各方是否参与验收,签证手续是否完备,隐蔽工程是否属实,决算和预算存在很大误差时是否有原因说明和报批手续。可以采用进行实物实地相结合进行审查。
5.审计合作社农民积累分配。一是审查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是否按照章程规定或者经成员大会决议确定以下分配:(1)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 (2)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的合计数,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二是审核应付盈余返和应付剩余盈余是否足额返还或形成积累。
6.审计社员入社和退社情况。(1)审查农民以存货、固定资产、货物等入社,作价是否合理;社员入股时是否制作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资本溢价是否合理(合作社收到成员入社投入的资产,双方确认的价值与按享有合作社注册股金份额计算的金额之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对外投资中,资产重估确认价值与原账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2)社员退社时,审查专业合作社以下几点:接受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拆分给成员,均按章程规定的方法确定的金额入账,作为本社的资金(产),按照规定用途和捐赠者意愿用于本社的发展;所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并记载在成员个人账户中,但成员在中途退社时不能带走这部分资金形成的财产。在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他人的捐赠,与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三、建立有效的评价指标
根据审计标准的相关性、全面性、先进性、合理性等,建立多层次、相互补充的评价体系。(1)资产增长率=(报告期资产总额-期初资产总额)/期初资产总额×100%。 反映合作社一定期间资产规模的增长情况,指标越大,表明资产经营规模扩张速度越快。(2)资产保值增值率=报告期净资产总额/期初净资产总额×100%。反映了合作社资本的运营效益与安全状况。指标越大,表明资本运营水平越高效益越好,但在分析时,需要关注对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的法定提取。(3)收入增长率=(报告期当年收入额-期初当年收入额)/期初当年收入额 ×100% 。反映合作社收入的增减变动,指标越大,表明经营状况越好。(4)应付盈余返还、应付剩余盈余增长率=(报告期应付盈余返还、应付剩余盈余-期初应付盈余返还、应付剩余盈余)/期初应付盈余返还、应付剩余盈余。(5)违规金额比率=违规行为金额/审计资金总额(资产总额)×100%。反映审计出的违规金额占审计资金总额的比例。指标越小,表明对财务收支合法性越好。(7)长、短期借款增减率=(报告期长、短期借款额-期初长、短期借款额)/期初长、短期借款额×100%。反映合作社债务的增减变动,指标越小,表明村级偿还能力越强。指标若为正数,说明期内形成新债务。
四、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抓住重点和关键环节,在定性和评价指标相结合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入社社员意向反映程度、理事会成员的职责、成效和存在问题,对合作社的整体运行和发展状况作出公正客观的评价。
作者简介:黄新财(1966-10),男,职业:农经师 ,研究方向:土地流转、村级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