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买卖二手住房

一、个人二手住房买卖双方要缴纳哪些税(一)卖出方1、增值税及附加2、个人所得税3、土地增值税4、印花税(二)买入方1、契税2、印花税二、卖方在交易过程中要交什么税?(一)住房购买不满2年1、增值税:5%2、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市区7%,县城、镇5%,其他1%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按适用税率减半征收(财税〔2019〕13号)3、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按适用税率减半征收(财税〔2019〕13号)4、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2%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按适用税率减半征收(财税〔2019〕13号)5、个人所得税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的,按实际成交价格减除房屋原值、转让过程中缴纳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申报缴纳“财产转让”个人所得税。其余(不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按核定征收率征收。(注:各地核定征收率有差异)6、土地增值税:暂免征收财税〔2008〕137号三、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7、印花税:暂免征收财税〔2008〕137号二、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二)住房购买满2年(含2年)不满5年1、增值税:免征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五、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2、城市维护建设税:免征3、教育费附加:免征4、地方教育附加:免征5、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成交价格-房屋原值-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有关合理费用按20%税率申报缴纳“财产转让”个人所得税。其余(不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按核定征收率征收。(注:各地核定征收率有差异)6、土地增值税:暂免征收财税〔2008〕137号三、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7、印花税:暂免征收财税〔2008〕137号二、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三)住房购买满5年(含5年)1、增值税:免征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五、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2、城市维护建设税:免征3、教育费附加:免征4、地方教育附加:免征5、个人所得税(1)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财税字〔1999〕278号四、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2)非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的,按实际成交价格减除房屋原值、转让过程中缴纳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申报缴纳“财产转让”个人所得税。其余(不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按核定征收率征收。(注:各地核定征收率有差异)6、土地增值税:暂免征收财税〔2008〕137号三、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7、印花税:暂免征收财税〔2008〕137号二、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三、买方在交易过程中缴纳什么税(一)家庭首套住房90㎡及以下住房缴纳1%契税90㎡以上住房缴纳1.5%契税财税〔2010〕94号(一)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财税〔2016〕23号一、关于契税政策(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家庭第二套住房90㎡及以下住房缴纳1%契税90㎡以上住房缴纳2%契税财税〔2016〕23号一、关于契税政策(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三)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按3%缴纳契税四、个人买卖二手住房有哪些税收优惠?1、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2、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3、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北上广深除外)。4、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5、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的资源税、城建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按50%征收。五、案例分析2021年3月,A先生将一套购置于2020年3月的某市区住房出售给B先生,房屋面积为100平方米,售价为100万元(不含税价),无法提供房屋原值凭证。该住房不是A先生家庭的唯一生活用房,是B先生家庭的首套房。则该交易中A先生和B先生分别需要繳纳如下税费:(一)A先生:卖出方1、增值税:出售的房屋购置时间不满2年,需要缴纳增值税。1000000×5%=50000元2、城建税50000×7%×50%=1750元3、教育费附加50000×3%×50%=750元4、地方教育附加50000×2%×50%=500元5、个人所得税:因未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假设按1%核定征收。1000000×1%=10000元6、土地增值税:暂免征收7、印花税:暂免征收(二)B先生:买入方1、契税:该住房是B先生家庭首套房且房屋面积大于90㎡,因此按1.5%税率征收契税。1000000×1.5%=15000元2、印花税:暂免征收提示:实际生活当中,对于二手房卖出方通常都将本身应该承担的税费转嫁给买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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