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古代姓名称谓知识
一、古人的姓名字号
如今的中国人,大多数都只有一姓一名,但是在我国古代,人们的姓名远没有现在这么简单,在通常的情况下,除了姓和名以外,还有字(表字)、号等。
今天常说的某某人叫什么名字,其“名字”一词,在古代实际是包含了“姓”、“名”、“字”三个部分,三者各有各的性能和作用,是三个各自独立而又相互依存的整体。
古人刚生下不久就会取名,成年礼时才会由德高望重的长辈们取字,两者相连,才会通称为名字。关于二者的作用,清朝人王应奎曾说:“古者名以正体,字以表德。”意思是说,名是用来区分彼此的,字则是表示德行的。二者性质不同,用途也大不一样,一般来说,古时名是阶段性的称呼,小时候称小名,成年后叫大名,等有了字,名就成了应该避讳的东西,相称时也只能称字而不称名。
名与字在多数情况下共同构成一个人的代号,尽管用途不尽相同,二者之间还是有联系的。古人大多因名取字,名与字内容毫不相干的情况几乎很难见到。如三国时期的名将张飞,字翼德,在这一名字中,“飞”是名,“翼德”则是对“飞”的解释,因为“飞”就是“翼之德”(翅膀扇动而造就的功德)。又如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字乐天,名与字之间也有联系,即“居易”是因,“乐天”是果,只有居处安宁,才能知名而乐天。
古人的名有多种种类,字也有不同用途。起初,人们取字非常简单,往往只取一字,与“子”、“伯”、“仲”、“甫”等表示年龄阶段的字相连。如孔子弟子颜回字子渊,冉耕字伯牛,冉雍字仲弓,这些名字中的“渊”、“牛”、“弓”就是他们的字。当然有些人取字时干脆只用一字,不加别的字辞,如陈胜字涉,项羽字籍等等即是。但是东汉以后,人名取字越来越讲究,情况也越来越复杂。人们在有了名之后,往往把取字看的很重要。有些人在取字时注重效法古人,取字“士则”、“思贤”、“师亮”等等;有些人则寄托对当事人的厚望,取字“温叟”(长寿不夭)、“永全”等等,这些无不含深刻的意义。
周礼
古人除有名、字外,又多取号用以代替名字。号是一种固定的别名,又称“别号”。早在周朝时,人们就已经开始取号,对此,《周礼》解释道:号为“尊其名更为美称焉”。意思是说,号是人在名、字之外的尊称或美称。早期的号具有这一特点,有号的人多是那些圣贤雅士。如老子别号广成子、范蠡别号鹧夷子皮等。先秦时期既有名字又有号的人并不多见,至秦汉魏晋南北朝时,取号的人仍然不是很多,明载史籍者仅有陶潜别名五柳先生、葛洪别号抱朴子等数人。直至到了隋唐时期,伴随着封建国家的强盛和文化的高度发达,在名、字之外另取别号的人也逐渐多了起来。如李白号青莲居士、杜甫号少陵野老、白居易号香山居士等,皆属此类。到了宋代,取号之风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人们所熟知的《水浒传》108将个个都有别号,正是代表着当时的社会风气。明清时期人们更是把取号视为一种时髦,上至皇帝,下至一般黎民百姓,几乎人人有号。正如清朝人凌杨藻在《蠡勺编》一书中记载:“间市村垄,嵬人琐夫,不识丁者莫不有号,兼之庸鄙狂怪,松兰泉石,一坐百犯;又兄“山”,弟则必'水’伯'松’则仲必'竹’,不尤大可笑也哉。近闻妇人亦有之,向见人称'冰壶老拙’,乃嫠媪也”。甚至一些落草为寇的盗贼也有别号。
青莲居士李白
因为古人取号有较大的随意性,并且不必加以避讳,因此,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饱受文字狱和避讳之苦的明清人,促使他们在名字之外更取别号来表现自己。当时的大多数人都取一个别号,但有些人的别号也有好几个。如清初画家石涛法名弘济,别号清湘道人、苦瓜和尚、大涤子、瞎尊者,达四个之多。
综上可知,我国古人的称谓远比现代人复杂,这种姓名字号的并存,既适应了人们当时不同年龄阶段和不同情况下的需要,也为中国的姓名文化增添了新的内容。
水浒传108将别号
二、不同年龄段所对应的不同称谓
不满周岁——襁褓
2至3岁——孩提
女孩7岁——年
男孩8岁——龆年
幼年总称——总角
10岁以下——黄口
13至15岁——舞勺之年
15至20岁——舞象之年
12岁(女)——金钗之年
13岁(女)——豆蔻年华
15岁(女)——及笄之年
16岁(女)——碧玉年华
20岁(女)——桃李年华
20岁(男)——弱冠
24岁(女)——花信年华
30岁(女)——半老徐娘
30岁(男)——而立之年
40岁(男)——不惑之年
50岁——年逾半百、知天命、大衍之年
60岁——花甲、平头甲子、耳顺之年、仗乡之年、致改之年
70岁——古稀、仗国之年、致事之年、致政之年、悬车之年
80至90岁——耄耋之年
100岁——期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