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歌”正在摧毁中国音乐产业

“我承认我自卑,我承认我怕黑。”
9月底,一首名为《孤芳自赏》的歌曲凭借接地气的歌词和上口的旋律很快在抖音等短视频平台走红。在抖音平台上,一位叫“井胧”的用户翻唱了这首歌后获得了高达344万的点赞数量,一些音乐号还将《蒙面唱将》的画面配上了《孤芳自赏》的曲子,让不少网友认为该歌曲曾在《蒙面唱将》上被翻唱。
与此同时,这首歌在音乐平台上的热度开始飙升。其中,《孤芳自赏》还登上了QQ音乐还曾获得了热门搜索第一名,在酷狗音乐也拥有2.2万的收藏量。
随着歌曲的走红,很快不少网友便发现《孤芳自赏》这首所谓原创作品的旋律与酷玩乐队、烟鬼合作的《Something just like this》高度重合,只是节奏不同。甚至可以说,《孤芳自赏》就是《Something just like this》的汉化版。
10月初,声讨抄袭的舆论在各大社交媒体和音乐平台开始发酵。微博上,大量用户艾特QQ音乐平台,要求下架该歌曲。10月5日,杨小壮演唱的《孤芳自赏》全网下架,但是各类翻唱版本和remix版本依旧可以在音乐平台收听。
10月8日,在歌曲被下架的三天后,杨小壮的发布了一条微博:
在微博中,杨小壮表示自己只是个“做小买卖的”,试图将自己包装成热爱音乐的“独立音乐人”,通篇看下来,杨小壮的这篇微博无非是在避重就轻,用来博取同情,为自己的抄袭找借口。而他承诺的会改掉抄袭的部分将音乐重新上架,也很快被自己的“二次抄袭”打脸。
10月15日,杨小壮在QQ音乐发表了《我承认我自卑》。很快不少网友就发现这首新上架的《我承认我自卑》只不过是在《孤芳自赏》的基础上稍微改了几个音,可以说是换汤不换药,抄袭到底。该歌曲在QQ音乐目前已经有超过2000条评论,有网友改编了歌词来讽刺杨小壮的抄袭。
但是,该歌曲上架后,酷狗音乐上很快恢复了热度。在酷狗飙升榜第291期到最近更新的第294期,《我承认我自卑》均在前十名。
从抖音的走红,再到舆论发酵、歌曲下架、下场澄清、重新上架,着实让大众见识了音乐抄袭者究竟可以无耻到什么地步。在这一系列的操作背后,绝不仅仅只是单纯的抄袭,还隐藏着一条心照不宣的洗歌产业链,而杨小壮只不过是这条产业链最末端的一个工具。
利益共谋下的“洗歌”产业链

在互联网的冲击下,音乐产业的数字时代也随之到来,成为一名“音乐人”的门槛也变低了。曾经在唱片时代,想要成为一名音乐人或者歌手,首先要和唱片公司签约、发专辑,或参与唱片录制工作才可以称自己是“歌手”或者“音乐人”。
而如今,任何人都可以在音乐平台上传自己的歌曲,音乐平台的审核并不严格。即使无法在音乐平台发行作品,抖音这样的短视频平台对于背景音乐的审核要求也是极低。于是,很多人开始将他人音乐进行简单地更改、拼凑,再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发行。
2016年,乐评人邓柯在微博上公开指出宋孟君的《一厘米的距离》抄袭了周杰伦的《夜曲》并且进行了刻意降重。
针对邓柯的言论,宋孟君先是以喜好不同来偷换抄袭的质疑,然后以“没有任何原创作品”来质疑邓柯的质疑资格。当然,最后周杰伦所属公司并没有站出来维权,此事也不了了之。可万万没想到的是,《一厘米的距离》仅仅是宋孟君抄袭的一个开端。
在通过《一厘米的距离》收获了一波人气之后,宋孟君开启了自己的“洗歌”道路。2016年年底,宋孟君开始通过“蹭热点”的方式捕获流量,发行了《王者荣耀》、《安琪拉的魔法书》、《李白》、《中国有》、《嘻哈有中国》等歌曲。不知道的,还以为“王者荣耀”、《中国有嘻哈”这些大IP和宋孟君有过商业合作。
2017年,尝到流量甜头的宋孟君找到了之前唱片公司极韵文化的老板作为合伙人,理由是“如果你和我一起做公司,我就给你复制一千个宋孟君”。这里不得不佩服身为音乐人的宋孟君具备不错的商业头脑,选择致力于打造迎合市场需求的神曲确实是快速薅流量的好办法。但从歌名到歌曲内容全方位的“洗歌”,并以此为赚钱手段,就有点聪明反被聪明误了。
而在如此明目张胆的抄袭背后,是维权成本和侵权成本的错位。我国有关歌曲抄袭的判定并没有统一标准,娱乐法律师赵智功曾在《一文彻底搞清楚音乐抄袭在法律层面是如何被判定的》的文章中提到:“法律层面并没有明确规定抄袭的长度,应当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考虑。”
一般,法律层面会从四个方面进行考量:接触、实质性相似、显著性相似、推定抄袭。其中,实质性相似是最重要的考量环节,但需要依赖法官、专业音乐人和普通听众的主观判断。因此,要在法律层面举证一首歌抄袭了另一首歌曲难度较大,而现实维权的过程和效果更不尽人意。
比如,凤凰传奇的走红之作《月亮之上》就曾经陷入“抄袭门”。2006年《敖包相会》曲作者的女儿色日玛将《月亮之上》CD的销售者、制作者、出版者和词曲作者何沐阳诉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20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何沐阳等不构成侵权。色日玛提出上诉,被北京市一中院改判。法院终审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月亮之上》构成侵权,判决被告方赔偿《敖包相会》的著作权人经济损失2万元。
从最初向法院提交诉讼到最终宣判,一共历时两年,且赔偿金额仅有当初提出的十分之一,由此可见维权成本之高,侵权成本之低。这一现状,绝大多数音乐人在发现被抄袭后并不会采取法律措施,而歌曲抄袭进而更加放肆地抄袭。
从听众角度来说,很多网友缺少保护原创的意识。在杨小壮的《我承认我自卑》的众多评论中,出现了“好听就行,不必在意版权”、“只要好听不收费我就赞”,而有这样想法的人并不在少数。甚至有网友认为,维护国外的原作者是一种“崇洋媚外”,让人大跌眼镜。
而深挖“洗歌第一人”宋孟君背后的云猫文化,则可以对国内的“洗歌产业链”背后的利益链条管中窥豹了。

在其前公司极韵文化的支持下,宋孟君组建了公司云猫文化,并担任法人。根据自媒体”娱乐资本论“报道,该公司利用实时舆论热点监测系统,从写歌到上线最快仅需4小时。2017年,云猫文化人均产出近100首歌,月输出歌曲发行量30-60首歌曲。每首歌的成本在1万-30万之间,总版权收入已达上千万。
宋孟君曾在采访中表示,公司正在“研发一个OA管理系统,监测每一首歌,能智能分析出每一首歌的市场收益,推算出投入产出比。对宋孟君而言,音乐创作已经完完全全变成了一门快餐式的流量生意。显然,大数据、流水线作业是一种低成本的成功模式,蹭热点无可厚非,但“洗歌”的创作方式无疑打破了创作者和音乐行业的底线
而这种模式能够迅速成功的背后,不乏资本和平台的助推。
根据企查查的股权透视图显示,极韵文化在云猫文化中占股51%,成为其控股公司,而极韵文化为北京华强致远科技有限公司(占股59.49%)的控股公司。再往后挖会发现,其背后的实际控制方是“广州酷狗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也就是酷狗音乐。

换句话说,酷狗音乐间接实质性控股了云猫文化,以及齐鼓文化、汐音文化、通力时代等内容生产公司。
到此,以“云猫文化”为代表的利益链条就水落石出了。云猫文化作为市场投机者截获了流量收益,平台一开始基于云猫文化带来的流量予以默认、扶持,后来甚至亲自下场投资,成为这些利用抄袭、拼凑、流水线作业的音乐公司的助推器和保护伞。
在利益共谋的基础上,洗歌产业链蒸蒸日上,平台流量各种亮眼,好一片皆大欢喜的繁荣景象。
但殊不知,作为大众接触音乐的重要媒介,在可以给用户推荐好音乐的情况下,音乐平台却贪图一时的利益,给这些垃圾流量生存空间,就等于强行给用户耳朵里倒垃圾,其实是一件很不道德的事情。
而某些自媒体的报道,对于这类洗歌公司的报道也仅限于猎奇的角度和心态,以客观报道之名行蹭热点之实,也遗憾地让媒介专业主义的专业精神和价值判断退在一旁。
在这一行业弊病中,多方的“以身不作则”与默许纵容,都在错误地引导听众甚至是行业从业者,让这些依靠抄袭发家的音乐公司有了极大的生存空间。
“洗歌”正在摧毁中国音乐产业
音乐本是一门艺术,一首好歌,凝聚的是创作者的想象力。然而,在互联网的冲击下,音乐创作的高门槛被迅速拆解,原创底线被打破,固定的流程和套路将他们取而代之。
但当创作过程变成了工厂的流水线,其内涵和意义也不复存在。一首首歌曲和没有任何底线的“热转文章”毫无区别,仅为了捕获流量而生,成为了单纯的赚钱工具。
当流量成为评判音乐中占绝对性地位的因素,音乐创作的门槛也变低了,大量冒出的“音乐人”的音乐素质达不到基本标准。例如《离人愁》的作者李袁杰,在第二季《明日之子》中被华晨宇的基本乐理问题难住,也可以成名。宋孟君曾在一篇报道中透露出,公司一些超高人气的流量歌手可以月入10万。
而经过分析,音乐先声推断,杨小壮《孤芳自赏》的走红并不是一场意外,很有可能是一场有预谋的“推歌”。

据了解,《孤芳自赏》的制作人杨栋梁也是杨小壮音乐公司“乐巢文化”的老板。而早在2018年下半年,杨栋梁和宋孟君就合作了多首歌曲,例如《买买买买买》、《9421》、《还是很遗憾》、《零默契拍档》。而杨栋梁目前只不过是在复制这种套路,加入了歌曲流量争夺大战。
在这样的低成本成功模式面前,不断有人想要加入进来。据报道,仅在北京依靠这种套路生产歌曲的音乐公司就有50-100家。

这些流水线流量歌手不仅仅在窃取原创音乐人的成果,更在倾轧着原创音乐人的生存空间。由于成本低、利润大,同时也吸引了大量低素质的从业者加入。而借助这种“洗歌”式的创作方式,他们生产的歌曲又在市场上占据了巨大的流量。长此以往,“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必然会在音乐行业发生,一点点吞噬音乐行业的根基。毫不夸张地说,“洗歌”正在摧毁中国音乐产业。
在这个巨大的黑洞彻底让整个行业和听众的审美“烂掉”之前,我们呼吁:对于这样的“洗歌”音乐人甚至公司,全行业应该对他们施行零容忍的态度,共同维护一个纯净的音乐创作消费环境。
排版 | 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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