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雅俗

艺术并无雅俗之分,幸福与不幸,快乐与痛苦,或许是更本质的区别。事实上,雅俗之分对于艺术来说,实在是无关紧要。衡量一件艺术作品的标准,在于它多大程度,反映了心灵的广度和深度。

卡夫卡的小说、艾略特的诗歌,是雅呢,还是俗呢?即便是我们还不能理解它,也不是因为它雅,而是因为它深刻,或者其他艺术本身的因素。

可以设想,当海菲兹演奏完贝小协后,你上去对他说“你真高雅!”我想海菲兹一定会回上一句“你才高雅,你们全家都高雅!”

其实在传统文化理念中,雅即是正。而雅的反面也不是俗,而是淫邪。我们常常“风雅”连用,十五国民风和清庙宴饮之乐,无分高下地得以并置,只要能得其正,便可以超越雅俗,走向最终的一致。

其实《诗经》《尚书》都是当时的白话文(按钱基博先生的说法),说它是“俗”也未尝不可,然而经典之所以成其为经典,全赖于它的深刻和高明、广大和精微,而不是什么雅。这足以说明雅俗之别,是何等虚妄。

作品如此,人亦如此。钱穆先生说“雅人即是君子,君子即是雅人”,“雅”不是因为出身的所谓高贵,而是因为德音斐然,因为正而不谲。德性面前人人平等,雅俗之辨,无异于画蛇添足。

雅俗之分之所以深入人心,实际上是由于一种”人靠衣裳马靠鞍“的浮躁心态在作怪。过分强调艺术的社会属性,反而架空了艺术本身。

经典艺术之所以给人以所谓”高雅“的印象,一是因为创制的艰难。二是因为载体的名贵(比如价格不菲的乐器和音响),三是场所的讲究。

第一点,我刚才说过,是深刻与否的问题,而不是雅俗的问题;第二点,若按此逻辑,是不是用一把几百万美金的斯特拉瓦蒂小提琴拉柴小协就高雅,用几百块人民币的练习琴拉,就没那么高雅,用口哨吹,用嗓子哼,就是大俗恶俗三俗了呢?

第三点很有趣,美国当红小提琴家约书亚贝尔,做过一个实验,在地铁口演奏巴赫的无伴奏小提琴奏鸣曲,和在音乐厅演奏的水平完全一样。但在 45 分钟里,只有 6 个人稍微停下来听了会儿。

《华盛顿邮报》据此提出几个问题:“在普通的环境下,我们还能够发现美吗?”

这个问题告诉我们,错的不是艺术本身的“雅”,而是浮躁的人们拘于雅俗的“俗”念,埋没了伟大的作品。但巴赫小无,还是巴赫小无,并不因为它在音乐厅才是巴赫小无,而在地铁口就不是,或者不那么是。

我的一个朋友说过:“我喜欢流行音乐,因为它没有身段。”

其实任何音乐都没有身段,或者任何音乐都不屑于什么身段,不屑于世人所津津乐道的雅或者俗。即便是“不幸”托生于王室,你也可以像段誉一样,或者释迦牟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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