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中不能”舍己救人”
生活中舍己救人是一种高尚的品质,然而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却不能提倡这种行动。
最明显的就是,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的救援行动。
这样的场景不止一次出现:一个人或者两个人在作业过程中出现了晕倒,其他人不顾条件限制救人,结果在救人的过程中造成了事故后果的扩大。
预防事故当然是最好的,应该提前办理作业票,物料隔离、物料置换、通风、检测,合格以后再去进行作业,当然不会再出现问题,关键是很多时候是没把作业当回事。
既然没有当回事,自然也就没有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及依据危险有害因素采取的措施,这个时候如果出现了问题怎么办?
应该在保障好自己安全的情况下再去救人!!
如果是触电了,就应该把电引开,比如使用长竹竿把电线挑开,以免再触电,确保自身的安全,也才能真正的救人。如果是有限空间内窒息或者中毒,在没有呼吸系统的防护用品情况下就不要去救人,如果手头没有防护用品就去找,这个时候再去找是不是浪费时间?
当然是浪费时间。
找到之后也要确认能用,这也是为什么救援物资需要维护保养,应急预案要演练,作业的时候应有救援设施,就是为了减少这个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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