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人”被罚,“文明人”偷着笑?
日前,保监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分别对前海人寿和恒大人寿做出处罚决定。其中,对时任前海人寿董事长姚振华给予撤销任职资格并禁入保险业10年的处罚。对恒大人寿则做出限制股票投资一年、两名责任人分别行业禁入五年和三年的行政处罚决定。此外,还对恒大人寿采取下调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上限至20%、责令撤换另两名相关责任人、责令就有关问题进行整改等三项监管措施。
这样的结果,其实早在刘士余喊出妖精、害人精等名词时,就已经定局,已经给姚振华们下了判决书。只是,到底如何“定罪”,给哪些人定罪,定多大的“罪”,还需要经过一番商榷,或者说讨价还价,才拖到现在。只是,“野蛮人”受到了处罚,那些给“野蛮人”撒野创造条件、提供机会的人又当如何处理,如何才能让“野蛮人”不敢野蛮、不能野蛮呢,也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事实上,姚振华等能够成为“野蛮人”,也还是上偶然的。在现实生活中,类似姚振华这样的“野蛮人”,并不在个别,甚至不在少数。因为,按照目前的金融市场环境,想做一名“野蛮人”,实在太过容易。甚至不知不觉中,就成为了“野蛮人”。至少,可以与“野蛮人”搭上一些关系。
我们注意到,姚振华等能当上“野蛮人”,成为资本大鳄,并不是自身有多大能耐、有多大本领、有多少过人之处。仔细分析一下,他们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倒爷、制假售假、圈地卖地、转手国有资产等并没有多大区别,核心就在“胆大”上。所不同的是,他们找到了一个合法的平台,譬如保险公司、投资公司等。因为,遍地的资金,只要有平台,谁都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就筹集到大量资金,并将这些资金四处投放、四处收购。不然,这些年来,也不会发生那么多的非法集资案,出现那么多的跑路案件。P2P平台等能在短时间内遍布全国,又在短时间内倒下大半,跑路一大片,说到底,还是社会上的资金太多,多得只要有空隙,就能源源不断地向里流淌。
姚振华等以万能险的方式,筹集到大量资金,如果没有良好的投向,这些资金就会成为变相的非法集资,出现到时兑付不了的现象。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想保持万能险不出险,就只有到资本市场寻找出路,到优质企业身上寻找出路。万科成了姚振华的首个目标,也就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可不是,安邦、恒大也很快跟上了。只是,姚振华太没政治头脑,在与万科及其王石斗得两败俱伤的情况下,又把目标对准了格力,一个备受关注的制造企业。显然,是打错了算盘,选错了目标。在决策层高度重视实体经济、关注实体企业生存状况的大背景下,却去打格力的主意,不是找死是什么?姚振华受到顶格处理,也就只能说是活该了。
姚振华作为“野蛮人”的代表,受到这样的处理是活该。那么,制造了市场资金过度宽裕、金融秩序十分混乱、社会资本遍地开花的“文明人”又当如何处理呢?这么多的货币投放到市场,且不是流向实体经济,而变成各种各样的“社会资本”,等待着类似非法集资、万能险这样的聚集方式,又岂能不让风险聚集、不让实体企业提心吊胆呢。假如市场没有这么多的“闲”钱,没有那么多寻找投资机会的社会资本,且都找不到投资的目标、投资的方向,姚振华等能如此轻而易举地筹集到大规模的资金吗?能够视实体企业如粪土吗?
正是货币资金的过度投放,且没有规则、没有规矩地使用,直接导致资金的过于分散,并与社会资本沆瀣一气,变成了“野蛮人”手中的投资工具、套现工具、牟利工具、豪夺工具。姚振华为什么要从一个“卖菜的”变成“卖钱的”,又怎么能够从一个“卖菜的”变成“卖钱的”,不就是因为市场上的钱太多、多得谁来都能够给的地步吗?
现在,姚振华等受到了严厉处罚了,那么,滥发货币者该做如何处理呢?把资金转向地下的金融机构又将如何处理呢?姚振华等“野蛮人”的行为固然可恶,如果没有铺天盖地的资本做支撑,他纵然再厉害,也可能只能“卖菜”,而无法“卖钱”。同时,如果有关方面对地下金融活动监管严一点,对各种违规发放贷款、发放资金的行为也能象对待“野蛮人”一样,“野蛮人”的行为就绝对不会这么放肆,也不需要受到严厉处罚。
“野蛮人”的行为,很大程度上是被“文明人”培养起来的,也是被“文明人”激活的。只处理“野蛮人”,而让那些打着“文明人”旗号者在偷偷地笑,似乎有点说不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