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向法院打招呼了?为何法官总偏向我们”

“你是不是向法院打了招呼的?”

听到这一声疑问,我就知道,她对刚结束的这场民事官司的结果比较满意。

不过,我还是应了一句:“怎么啦?”

“我是看法官总是偏向我们在说话呢。”

我笑而不答。

其实,这起家事纠纷虽然多年,我始终不介入,总是劝与我更亲近的人能忍则忍,能让则让。没想到无理闹腾的成了原告,有理受气的反成了被告,真想去法院打个招呼,一定要法庭伸张正义和公理。

“他们说在法院有很铁的朋友在帮忙。”“对方请了两个律师、一个代理。早从6月份就开始搜集证据了。”当我只是有这个想法时,对方即原告早已捷足先登了。

一辈子没有打过官司,也不怎么关注官司的我,此时,真有点担心法官被人收买了。不过,我从记忆里搜索到美国辛普森杀妻这起“世纪大案”,人家不存在法官被收买,只是杀人嫌疑犯的律师团太强大了,一个板上钉钉的杀人犯,最终逃脱了法律的惩罚。

尽管被告没有开口托咐我去找熟人,我自己却有种责无旁贷的冲动,以我的法治观念,本意当然不是去“走后门”,而是去阻止有人“开后门”,玩弄法律。责无旁贷的另一个理由:本人离开职场前,毕竟与司法机关不是没有点干系,不是找不到个把人打个招呼。

庆幸的是,在这个时候,我想到了另外两个问题:一是那么堕落和落泊的原告,他凭什么还能够买通法官?法官难道贬值得这么惨?二是司法系统眼下还处在全国性教育整顿之中,“有问必录”前所未有地约束着办案人员不受外界干扰,保证办案内防“过问”,外防“干预”。这点小民事官司,我去打个招呼,身份说不上'过问”,份量算不是“干预”,却很有可能让我信任的人左右为难。

这一起民事官司倒是促使我通读了一遍《民法典》,并就官司的主要诉求,线上线下请教了几位资深法律工作者(与审理此案无关的人)。在一定程度上,求人不如求书、求知和求已。法律之光照亮现实。此时,我坚信这起官司不那么容易被颠倒是非,只要原告做好准备,有针对性地找靠谱的律师,不信法官就是个混球。

我最后有了“赌一把”的冲动。

结果,我赌赢了。这种民事官司的输赢虽然不是那么泾渭分明,甚至被告还作了让步,但彰显了正可压邪的气势和法庭主持正义的价值取向。这就够了。

“不找关系,有理的被告也能打赢官司”,固然能够让我等普通人等感受到社会公正、法律公平的阳光和温暖,但是,以我的经验,也不能推断出目前整个司法系统就海清河宴了。这不,9月18日,中央政法委通报的七起干预司法活动的典型案例,其中有五起就有染“过问、干预”司法办案的责任人被法纪追究。

这些年,有这样一种说法,说某某某“十八大后仍不收手”。我看了一下,这五起“过问、干预”办案的违纪违法案件,都是十九大之后的事。那句话应该改为“十九大后还不收手”。不必讳言,现实中肯定不止这5起。

如果法治生态和法治环境根本改善了、优良了,渣人就不敢轻言“我与法院有很铁的关系”,老实人就不怕有理还打不赢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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