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实现“肥药两制”改革县域全覆盖!我省出台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施用实施意见

  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行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施用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2年,全省“肥药两制”改革实现县域全覆盖,高质量实现资源利用生态高效、产品供给优质安全、产地环境绿色清洁、产业发展提质增效等目标。
  《意见》针对总体要求、实名购买、定额施用、生产主体、提质增效、要素支撑、组织领导等七大方面,提出“推行肥药实名购买制度”“推行肥药定额施用制度”“优化绿色发展布局结构”“促进农产品增产提质”“增加农业绿色发展激励政策供给”“加强农业绿色发展标准规范建设”等20条具体内容。

农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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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实名购买

推行肥药实名购买制度

  依法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和流通市场,严把生产和经营主体资格准入关,全面推行实名购买制度。开展“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建设,加大“店内码”等农资产品电子标识应用力度,推行刷脸、刷卡等信息化购销方式,努力打造农资零售新业态。整合财政惠农补贴发放和农资实名销售管理方式,逐步将实名购销范围扩大至化肥等农资产品。对厂商直购、线上云购的规模主体,探索实行采购备案制度。到2022年,农药、化肥产品实现实名制购买。

建立投入品增减挂钩制度

  推行农业投入品“进—销—用—回”全周期闭环管理,探索建立涵盖前端生产经销、中端储运耗用和后端追溯查询的投入品增减挂钩联动制度,重点抓好农业生产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农资商品领用、使用、结存情况记录和信息化同步工作,实现投入品在经销和使用环节进出留痕、增减平衡。

完善废弃包装回收处理体系

  坚持政府引导、主体参与、市场运作,加快构建包含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投入品在内的全口径、分类别回收处理体系,形成实用可行的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模式。建立废旧农膜“以旧换新”等激励制度,优化回收网络布局和建设,打通从田间地头到回收(暂存)站点的“最初一公里”,有效落实废弃包装末端处理渠道和处理能力,力争农业包装废弃物应收尽收、应处尽处。

聚焦定额施用

推行肥药定额施用制度

  推进全省主要作物化肥定额施用标准落地执行,打造“一户一业一方”精准施肥模式。深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率先开展水稻化学农药定额施用,循序渐进、因地制宜推动地方特色主导产业肥药定额施用工作。开展肥药施用强度统计分析,加强农业主体肥药定额施用情况通报。加大农业生产环节综合执法巡查力度,依法打击滥用投入品行为。到2022年,主要作物化肥定额施用制度全面建立。

拓展投入品减量增效路径

  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深入开展规模主体免费测土配方服务,推广有机肥、配方肥、专用肥、缓(控)释肥和水肥一体化、侧深施肥技术,大力开展绿色防控试点区建设,推广农业防治、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和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加快高效新型肥料引进和新型高效低毒环保型农药研发推广应用。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规范兽(渔)用抗菌药物、饲料及添加剂使用和管理。

加强农业资源循环高效利用

  坚持种养加结合、农牧渔对接,积极构建主体小循环、区域中循环、县域大循环的生态循环体系。以沼液综合利用、有机肥生产应用为重点,有序推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创新推广稻鱼共生、菜鱼共生等生态种养模式,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到2022年,全省生态消纳地稳定在1000万亩,有机肥生产能力稳定在150万吨/年以上并逐步增加,稻鱼综合种养面积达到100万亩。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集成与推广,科学优化秸秆利用结构,加快推动秸秆离田高效利用。

严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加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集成推广地力培肥、土壤改良、治理修复等技术模式,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推动严管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和生态修复。优化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布局和建设,加大在粮食生产功能区的新建和改造力度。坚持以标准化、绿色化、规模化、循环化、数字化、基地化为引领,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统筹协调生猪产能增长与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开展渔业养殖尾水零直排建设。

聚焦生产主体

优化绿色发展布局结构

  将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园区和特色农业强镇作为绿色发展核心区域,按照“肥药两制”改革要求,聚焦重点产业、聚集资源要素,加快形成绿色高效的农业产业化集群和循环化经济体系,积极打造“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大力发展专业化生产和社会化服务,促进主体之间优势互补、分工合作、一体化发展。

完善农业主体生产信息

  完善生产主体地理坐标、种养品种等基本信息,开展耕地地力、病虫草害等基础数据监测,根据肥药定额施用标准测算农业主体肥药限量额度,建立生产主体“一户一档”数据库。种养类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主体全部纳入“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监管平台,全面落实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加强数据监测,强化执法巡查,确保农业主体信息上图入库、生产记录动态更新。

科学开展农业主体绿色评价

  加快推动农业绿色发展评价体系由县域层面向主体层面细化延伸,建立农业主体绿色发展评价“三色图”制度。围绕农业生产记录、投入品施用强度、耕地地力变化、尾水达标排放等“肥药两制”改革重点内容,对规模主体开展绿色发展评价,科学衡量绿色发展进程和水平,同步纳入农业主体信用管理体系。

聚焦要素支撑

增加农业绿色发展激励政策供给

  制定农业主体绿色发展正负清单,正确引导和规范农业主体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农业绿色发展评价结果运用,科学合理配置资金项目、金融信贷、用地用能、技术服务等生产要素,切实抓好激励保障和惩戒约束。开展“肥药两制”改革项目建设,加大农业绿色发展基础性、公共性、引领性设施投入力度。完善商品有机肥补贴政策,探索建立有机肥最低施用激励制度,加大绿色防控产品以及配套社会化服务、机械化作业的奖补力度。坚持政策性农业保险绿色导向,支持扩大畜禽保险覆盖面,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

加强农业绿色发展标准规范建设

  以化肥、农药定额施用标准制定为切入点,完善农业绿色发展标准体系,抓紧构建包括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农业绿色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与检测、农业资源与产地环境等在内的一整套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构建绿色发展标准体系。到2022年,主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水平进一步提升。

构建“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管理系统

  以数字乡村建设为契机,加快推动省级系统跨平台、跨地区、跨层级数据对接、资源共享,通过整合提升农资监管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智慧畜牧、数字耕肥等平台,构建“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管理系统,重点完善农业主体信息管理、农业生产在线记录、肥药施用强度测算等功能,实现农业绿色发展全方位智慧监管。

健全农业绿色发展科技创新体系

  以农业科技园区为平台,以农业领域省级重点研发项目为引领,深化政产学研融合,增强“肥药两制”改革配套技术支撑。加大多抗种苗、新型肥料、生物农药、替抗兽药、环保型饲料等绿色投入品研发力度,聚力攻关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重金属污染修复等技术难题,加速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优化基层农技人才配置结构,建立“肥药两制”改革专家团队,加强与产业技术团队、农技推广体系有机衔接,推广应用高效节约、生态循环的绿色生产技术。

编辑:徐慧芳
责编:裘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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