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天髓征义——第五章 论形象
一、两神
[原文]
两气合而成象,象不可破也。(两神成象又名两气成形)
两气双清,非独木火二形也。如土金、金水、水木、木火、火土、各半相生五局;及木土、土水、水火、火金、金木、各半相敌五局,皆是也。相生要我生,秀气流行;相克要我克,日主不伤。相生必欲平分,无取稍多稍寡;相克务须均敌,切忌偏重偏轻。若用金水、则火土不宜夹杂;如取水木、则火金不可交争。木火成象者,最怕金水破局;水火得济者,尤忌土来止水。
格既如此,取运亦仿此而行。一路澄清,必位高而禄重。中途混乱,恐职夺而家倾。故此格最难全美,而看法贵在至精。若生而复生,乃是流通之妙,倘克而遇化,亦为和合之情。或谓理仅两神,似嫌狭少,不知格分十种,尽费推评。
[今译]
两种气类相合而成象,这象不可破坏。(两神成象又叫两气成形)
两种气类都清纯的,不只有木火两种形式。比如土金、金水、水木、木火、火土,相生的各有一半共有五种命局还有木土、土水、水火、火金、金木各有一半相敌的五局,都是。要生的要我生,使秀气流行;相克的要我克,使日主不受伤害。相生的一定要平分,不取稍多的或稍少的;相克的务必势均力敌,切忌偏轻偏重。倘若以金水为用神,那么火和土就不宜夹杂在其中;如果取水和木为用神,那么火和金就不可以交争。以木火成象的,最怕金水来破坏格局;水火相济的,尤其忌土来遏制水。
格局既然是这样,取运也依此类推。如果运程一路清纯,地位一定高,爵禄一定重;倘若中途混乱,恐怕要丢掉职务,家破人亡。所以这一类命局最难达到完美,而看法以精微为贵。倘若生而又生,那是流通的巧妙;倘若克制而得到化解,也属于和合的情意。有人说按理只有两神,似乎包含的面过于狭窄,却不知道格局分为十种,很难推论到精微的程度。
[原文]
两神成象格:
水木相生格:水木各占二干二支,又名“水木清奇”;
木火相生格:木火各占二干二支,又名“木火交辉”或“青赤父子”;
火土相生格:火土各占二干二支,又名“火土夹杂”;
土金相生格:土金各占二干二支;
金水相生格:金水各占二干二支,又名“金白水清”;
木土相成格:木土各占二干二支;
土水相成格:土水各占二干二支,又名“土局润下”;
水火相成格:水火各占二干二支,又名“既济”、“未济”;
火金相成格:火金各占二干二支,又名“火金铸印”;
金木相成格:金木各占二干二支。
[今译]
两神成象格包括:
水木相生格:水和木各占两个天干两个地支,又叫做“水木清奇”;
木火相生格:木和火各占两个天干两个地支,又叫做“木火交辉”或“青赤父子”;
火土相生格:火和土各占两个天干两个地支,又叫做“火土夹杂”;
土金相生格:土和金各占两个天干两个地支;
金水相生格:金和水各占两个天干两个地支,又叫做“金白水清”;
木土相成格:木和土各占两个天干两个地支;
土水相成格:土和水各占两个天干两个地支,又叫做“土局润下”;
水火相成格:水和火各占两个天干两个地支,又叫做“既济”或“未济”;
火金相成格:火和金各占两个天干两个地支,又叫做“火金铸印”;
金木相成格:金和木各占两个天干两个地。
[原文]
甲 丁 甲 丁
午 卯 午 卯
戊己庚辛壬癸甲乙
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此造木火各半,两气成象,取丁火伤官秀气为用。四柱金水全无纯粹可观。巳运丁火临官,南宫奏捷①,名高翰苑;庚运官煞混局,降知县夫南方之金,尚有不足,将来西方之水,难言无咎。
[注释]
①南宫奏捷:指参加了礼部会试,被点为进士。
[今译]
这一命造木和火各占一半,以两种气类而成象,取丁火伤官为用神以发泄秀气。四柱金和水都没有,纯粹可观。巳运丁火临官,在会试中考中了进士,并且名次很高;庚运官星和七煞混杂了命局,降职为知县。遇到南方的金运尚且有不足之处,将来到了西方的水运,很难说没有突祸。
[原文]
丁 乙 丁 乙
卯 巳 卯 巳
甲癸壬辛庚己戊
辰卯寅丑子亥戌
此亦木火各半,两气成象,非前伤官之比。日主是火,於于夏令,木从火势,格成炎上,更不宜见金运。火逢生助,巡抚①浙江;至辛运水年,木火皆伤。故不能免祸。所谓“二人同心,可顺而不可逆”也。
[注释]
①巡抚:中国明清时地方军政大员之一。又称抚台。巡视各地的军政、民政大臣。清代巡抚主管一省军政、民政。以“巡行天下,抚军按民”而名。
[今译]
这一命造也是木和火各占一半,由两种气类成象,不是前一命造的以伤官为用神可以比拟的。日主是火,当旺于夏令,木顺从火的势力,形成炎上格,更不宜行金运。火遇到生助,成为浙江巡抚;到辛运的水年,木火都受到伤害,所以不能免于祸患。这就是所谓“二人同心,可顺从而不可违逆”。
[原文]
丙 戊 丙 戊
午 戌 午 戌
己庚辛壬癸甲乙
亥子丑寅卯辰巳
此火土各半,两气成象,取戌土食神,秀气为用。辛丑运湿土晦火,秀气流行,登乡榜;壬运壬年,赴会试,死于都中,盖水激丙火,则火灭也。如两戌换以两辰,不致燥烈,虽逢水运,亦不至大凶也。
[今译]
这一命造火和土各占一半,由两种气类成象,取用戌土食神来发泄秀气。辛丑运湿土减弱火势而秀气流行,荣登乡试金榜;壬运的壬年,赴京会试,死在京都,这是水运激荡丙火,使火熄灭的缘故。如果把两个戌土换成两个辰土,不至过于燥烈,即使遇到水运,也不至于大凶。
[原文]
戊 辛 戊 辛
戌 酉 戌 酉
壬癸甲乙丙丁戊
戌亥子丑寅卯辰
此土金各半,两气成象,取辛金伤官为用。喜其一路北方运,秀气流行,少年科甲,仕至黄堂①;交丙破辛金之用,不禄。凡两气成象者,要日主去生,或食或伤,谓英华秀发,多致富贵;所不足者,运破局,不免于祸。如金水、水木之印绶格,无秀可取,故无富贵,试之屡验。
[注释]
①黄堂:原为太守的正厅,明清两代为知府的别称。
[今译]
这一命造土和金各占一半,由两种气类成象,取辛金伤官为用神。喜的是一路行北方运,使用神秀气流行。命主年轻时就考中了进士,官位达到知府;交丙运克破辛金用神,死去。
凡两种气类成象的命局,都要日主去生食神或伤官,叫做“英华秀发,多半导致富贵;不足的是大运破坏格局,不免遇到灾祸。比如金水、水木构成的印绶格,没有秀气可取,所以谈不上富贵。这一点试验中屡次应验。
[原文]
戊 癸 戊 癸
戌 亥 戌 亥
甲乙丙丁戊己庚
子丑寅卯辰巳午
此水土各半,两气成象,喜其通根燥土,财命有一。然气势稍寒,所以运至丙寅,寒土逢阳运,登科甲;更妙亥中甲木暗牛,仕至郡守,宦途平坦。
[今译]
这一命造水和土各占一半,由两种气类成象。喜的是日主通根于干燥的戌土,财与命只能据有—种。但是气势稍微有些冷,所以到丙寅运,寒土遇到木火类阳性的运,考中了进士;更妙的是亥中的甲木暗中得到生扶,官位达到知府,而且仕途平坦。
[原文]
癸 己 癸 己
亥 未 亥 未
戊丁丙乙甲癸壬
午巳辰卯寅丑子
此土水相克,两气成象,纯煞无制,日主受伤。初走火土之乡,生助七煞,正是“明月清风谁与共?高山流水少知音”;―交乙卯,运转东方,制煞化权,得奇遇,飞升县令。由此观之,生局必须食为美,印局无秀气,不足为佳。财局身财均敌,日主本气无伤,然又要运程安顿得好,斯为全美,一遇破局,则祸生矣。
[今译]
这一命造土和水相克,由两种气类成象。七煞纯粹而没有制伏,使日主受到伤害。最初走火运和土运,生助七煞,正是“明月清风与谁共享?高山流水缺少知音”;一交乙卯运,转向东方,制伏七煞,使它化为权星,结果得到奇遇,飞快地升为县令。由此看来,相生的命局以用食神为好,而用印绶的命局没有秀气,不算理想。用财星的命局,日主与财星势力均衡,本气不受伤害,但又要运程安顿得好,才算完美,一旦遇到破局的运,祸患就发生了。
二、五气
[原文]
五气聚而成形,形不可害也。
木之成形,食伤泄气,水以少之;官煞交加,火以行之;印绶重叠,土以培之;财轻劫重,金以成之。成形于得用之地,庶无偏枯之病,何患名利不遂乎?即举木论,五行皆可成形,亦仿此而推。若四柱无成,成之于岁运;又无成处,则终身碌碌,凶多吉少,有志难伸矣。
[今译]
五行聚合成形,这形不可损害。
木成形后,食神和伤官泄它的气,而水可以生扶它;官星与七煞过多,就用火来克制;印绶重重,就用土去砥定;财星轻微而劫财深重,就用金来成就它。成形于得用的方位,才没有偏枯的毛病,还怕名利不能如愿吗?这是举木为例,其实五行都可以成形,方法依此类推。倘若四柱不成形,就要因岁运而成形;如果完全没法成形,那就会终身庸庸碌碌,凶多吉少,有志愿也难以实现。
[原文]
壬 壬 甲 戊
戌 子 子 辰
癸甲子丙丁戊己
丑寅卯辰巳午未
此造水势娼狂,独戊土以培之,以作砥柱之功,不致浮泛也。然戊土亦赖有戌土而根固,若有辰而无戌,辰乃湿土,见水则荡,戊土不能植根而虚矣。无根之土,岂能止百川之源?故此造所重者,戌之燥土也。但寒木无阳,必须火以温之,则木方可发荣,所以运至南方火旺之乡,发财数万,名成异路也。
[今译]
这一命造水势猖狂,只有戊土可以培养日主甲木,并作为中流砥柱,使木不至于浮泛。但是戊土也靠戌土来巩固根基,倘若有辰土而无戌土,由于辰是湿土,遇到水就会荡散了,戊土就虚弱而不能扎根了。无根的土怎么能遏制百川的泉源?所以这一命造重视戌这个燥土。但木过于寒冷,必须用火来温暖,这样木才能恢复生机,所以行运到南方火旺的方位,发财数万,在科考外成就了功名。
[原文]
戊 乙 甲 辛
寅 卯 辰 未
丙丁戊己庚辛壬
辰巳午未申酉戌
此造支类东方,劫刃肆逞,一点微金,成之不足,故书香不继。初运火土,不失化之情,财源通裕;至庚申辛酉,辛金得地而成之,异路功名,仕至州牧①;癸运生木泄金,不禄。
[注释]
①州牧:即明清的知州。知州为一州之长,辖县。明清有直隶州、散州之别,前者直隶于省,可以辖县;后者隶属于府、道不辖县,长官均称知州。
[今译]
这一命造地支形成东方一气,劫财和刃羊肆意逞凶,一点微弱的金不足以成就木,所以书香不能继续。最初行火土运,不失合化的情意,财源通达充裕;到庚申辛酉运,辛金得地而成就了他。在科举之外成就功名,官位达到知州;癸运生扶木而耗泄金,死去。
[原文]
癸 乙 甲 乙
未 卯 戌 亥
甲癸壬辛庚己戊
寅丑子亥戌酉申
此造柱中未土深藏,戌土自坐,谓财来就我,未尝不美;只因四柱无金以成之,五行无火以行之,再加亥时,癸水通根生劫,亥卯未全,助起劫刃猖狂。査其岁运,又无成地,以致祖业消磨,克妻无子。由此推之,命之所重在运,运其可忽乎?谚云:“人有凌云志,无运不能自达”也。
[今译]
这一命造,四柱中未土深藏不露,日主坐于戌土,叫做“财来找我”不能说不理想;只因为四柱没有金来成就,五行中没有火使它流行,再加上亥时的癸水通根而生劫财,亥卯未三合俱全,生助得劫财和阳刃猖狂。考查岁运又没有成就的方位,以致祖业被消磨净尽,克死了妻室,没有儿子。由此推论,命局所注重的是行运,行运难道可以忽略吗?谚语说得好:“人就是有凌云的志向,无运的话,也不能自然发达”。
三、独象
[原文]
独象喜行化地,而化神要昌。(独象即一行得气)
一者为独,权在一人,曲直、炎上之类是也。化者,食伤也。局中化神昌旺,岁运行化神之地,名利皆遂也。八字五行全备固合宜,而独象乘权,亦主光亨。
甲乙日,地支或局或方全,不杂金,为曲直仁寿格;(寅卯辰为方,亥卯未为局)
丙丁日,地支或方或局全,不杂水,为炎上格;(已午未为方,寅午戌为局)
戊己日,地支辰戌丑未,不杂木,为稼穑格;
庚辛日,地支或方或局全,不杂火,为从革格;(申酉戌为方,巳酉丑为局)
壬癸日,地支或方或局全,不杂土,为润下格。(亥子丑为方,申子辰为局)
[今译]
独象喜欢行化神方位的运,而化神要昌盛。(独象就是一行得气)
权势在一种气类,曲直炎上之类就是。化泄它的是食神和伤官。命局中化神昌旺,岁运走化神的方位,名利都能如意。八字中五行都具备固然适宜,但是独象如果当权,也主光明通达。
甲乙日,地支凑全了三会成局或成方位—气,完全不夹杂金的,是曲直仁寿格;(寅卯辰为方位一气,亥卯未为三会成局)
丙丁日,地支凑全了三会成局或方位一气,完全不夹杂金水的,是炎上格;(巳午未为方位一气,寅午戌为三会成局)
戊己日,地支辰戌丑未,不夹杂木的,为稼穑格;
庚辛日,地支凑全了方位一气或三会成局,完全不夹杂火的为从革格;(申酉戌为方位一气,巳酉丑为三会成局)
壬癸日,地支凑全了方位一气或三会成局,完全不夹杂土的为润下格。(亥子丑为方位一气,申子辰为三会成局)
[原文]
此五者皆从一方之秀气,不同六格之常情,必要得时当令,遇旺逢生。但体质过于自强,须以引通为妙,而气势必有所关,务须番察其情。如木局见土运,斯虽财神资养,先要四柱有食有伤,庶无分争之虑。见火运谓“英华秀发”,须看原局有财无印,方免反克之殃,名利可遂。见金运谓“破局”,凶多吉少。见水运,局中无火,谓“生助强神”,亦主光亨。故旧有从强之说(见卜从局),再行生旺为佳。若四柱先有食伤,必主凶祸临身,如原局微伏破神,须运也合冲之妙。若本主失时得局,要运遇生旺之乡,亦主功名小就。苟行运偶逢克地,独象立见凶灾,若局有食伤反克之能,方无大害。
总之,干乃领袖之神,阳气为强,阴气为弱。支乃会格之物,方力较重,局力较轻。独象虽美,只怕运途破局;合象虽杂,却喜制化成功。
[今译]
这五者,都从一方的秀气,不同于六格的常情,必须得时当令,遇到旺相的方位,得到生扶。但是如果日主过于强旺,还是以化导流通为妙,而这又关系到命局的气势,务必审察详情。比如木局遇到土运,虽然得到财星的资养,但是先要四柱有食神和伤官,才没有分争的忧虑;到火运,称为英华发秀,原命局必须有财星而无印绶,才能避免反克造成的灾殃,名利才能如意;遇到金运,叫做“破局”,凶多吉少;遇到水运,如果命局中没有火,叫做“生助强神”,也主光明亨通。所以过去有从强的说法(见下文从局节),以再行旺相的运为佳。倘若四柱先有食神伤官,凶祸必定降临到身上;如策原命局略微伏藏一点破局的天干,运程必须有合冲的妙用;倘若日主失于时令而得局,行运要遇到生旺的方位,也主功名小有成就。假如行运偶然遇到七煞方位,独象的命局会立刻遇到凶灾;只有命局有食神伤官,能够反克七煞的,才没有大碍。
总之,天干是领袖,以属阳的为强,以属阴的为弱;地支是会格的东西,方位的力量比较重,在局中的力量比较轻。财虽然好,就怕运途破局;合象虽然难以推论,却喜欢通过生克制化而发挥功用。
[原文]
甲 丁 甲 丙
寅 卯 辰 寅
戊己庚辛壬癸甲
辰巳午未申酉戌
支全寅卯辰,东方一气,化神者,丙丁也。发泄菁华,少年科甲,早 遂仕路之光;行财地,得过且过,有食伤化劫之功;行金运,又得丙丁回克之能;交壬破局伤秀,降职归田,不禄。
[今译]
地支寅卯辰俱全,形成东方一气,化神是丙丁火。由于丙丁火发泄菁华,很年轻时就考中了进士,走上了仕途;行运到财星方位时,得过且过,食神和伤官有化泄劫财的作用;行金运,又受到丙丁火的回头克;交壬运破坏了格局,伤害了秀气,丟掉官职,回归田园,并且死去。
[原文]
己 丁 戊 己
未 丑 子 未
丙乙甲癸壬辛庚己
子亥戌酉申未午巳
天干戊己逢丁,地支重重丑未,子丑化土斯真,格象已成稼穑。所不足者,丑中辛金无从引出,且局中丁火三见,辛金暗伤,未得生化之妙,所以嗣息艰难。若天干透—庚辛,地支藏一申酉,必多子。
[今译]
天干戊己土遇到丁火,地支重在丑未,子丑相合而化为土,就成了稼穑格。不足的是丑中的辛金无法引出,而且命局中丁火有三个,辛金被暗伤,没能体现出生化的妙用,所以子嗣难得。倘若天干透出一个庚辛金,或者地支伏藏一个申酉金,儿子就一定多。
[原文]
丙 甲 丙 乙
寅 午 戌 未
乙丙丁戊己庚辛
未申酉戌亥子丑
支全火局,木从火势,格成炎上。惜木旺克土,秀气有伤,书香难就,武甲①出身,仕至副将②。行申酉运,运亦有戌未之化,所以无咎;亥运,幸得未会寅合,不过降职;交庚子,干无食伤,支逢冲激,死在军中。
[注释]
①武甲:又作武科。科举制度中专为选拔武官而设的科目。清沿袭前代,考马箭、步箭、弓、刀、石,是为外场;又以默写武经为内场。院试、乡试、会试、殿试及童生、生员、举人、进士、状元等名目,均同文科,但加“武”字以示区别。光绪二十七年(1901)废。
②副将:清代绿營武官名。清沿明制之副总兵而改称副将,秩从二品,位次于总兵,统理一协军务,又称协镇,别称协台、总督、驻防将军、河道总督及漕运总督下亦设副将,掌总理营务、催护粮艘等事
[今译]
地支会成了寅午戌火局,木从火势,成为炎上格。可惜木旺相而克制土。绣气有损伤,读书难以成就。武科进士出身,官位达到副将。行申酉运,运中也有戌未土的化泄,所以无害;到亥运,幸而有未土拱会木局,有寅木相合,不过降职罢了;一交庚子运,天干中没有食神和伤官,地支遭遇冲击,结果死在军队中。
[原文]
庚 乙 庚 庚
申 酉 戌 辰
丙丁戊己庚辛壬
戌亥子丑寅卯辰
天干乙庚化合,地支申酉戌全,格成从革,惜无水,肃杀之气太锐,不但书香不利,而且不能善终。行伍出身,官至参将①,一交寅运,阵亡,盖局无食伤之故耳,又寅戌暗拱,触其旺神也。
[注释]
①参将:武官名。清朝绿营沿袭明朝,亦有参将,秩正三品,位次副将,掌理本营军务,分省建置,其主要任务是镇戍地方。
[今译]
这一命造,天干乙与庚化合,地支申酉戌西方一气俱全,成为从革格。可惜局中无水,金的肃杀之气过重,不但不利于读书,而且得不到善终。军人出身,官位达到参将,一交寅运就阵亡了。这是局没有食神伤官的故;另外寅戌暗拱火局,也触犯了旺神。
[原文]
壬 辛 癸 壬
子 亥 丑 子
壬癸甲乙丙丁戊
子丑寅卯辰巳午
地支亥子丑,干透壬癸辛,局成润下。喜行运不背,书香早遂。甲寅运气流行,登科发甲;乙卯宦途平坦,由县令而迁州牧;丙辰原局无食伤之化,群劫争财,不禄。
[今译]
地支亥子丑俱全,天干透出壬癸水和辛金,成为润下格。喜欢行运不背反,这样读书才能早早成就。甲寅运旺气流行,考中了举人和进士;乙卯运仕途平坦,由县令升为知州;由于原命局没有食神和伤官的化泄,丙辰运众劫财争夺财星,死去。
四、全象
[原文]
全象喜行财地,而财神要旺。
三者为全,非专论伤官与财也。伤官生财,固为全矣,而官印相生,财官并见,岂非全乎?伤官生财,日主旺相,固宜财运,倘四柱比劫多见,财星被劫,官运必佳,伤官运更美。须观局中意向为是。
日主旺,伤官轻,有印绶,喜财而不喜官;日主旺,财神轻,有比劫,喜官而不喜财;财官并见,日主旺相,喜财而不喜官;官印相生,日主休囚,喜印绶而不喜比劫。大凡论命,不可执一,须察全局之意向,日主之喜忌为的。
[今译]
全象喜欢行财地的运,而财星要旺相。
以在三种以上气类为全,日主和喜神、用神就是。伤官生财星、官星和印绶相生、财星与官星同时出现,都属于全。伤官生财星,日主旺相,固然适于行财星的运,但是倘若四柱比肩和劫财多重出现,财星被劫,行官星运就一定好,行伤官运就更理想。必须考察命局中的意向才是。
日主旺相,伤官轻微,有印绶,则喜欢行财运而不喜欢行官运;日主旺相,财神轻微,有比肩和劫财,则喜欢行官运而不喜欢行财运;财星与官星同时出见,日主旺相,则喜欢行财运而不喜欢行官运;官星与印绶相生,日主休囚,则喜欢行印绶运而不喜欢行比肩劫财运。一般而言,论命不可执着于一端,必须明察全局的意向和日主的喜忌,这样才能准确地推论。
[原文]
戊 丙 丁 甲
申 辰 卯 辰
丁戊己庚辛壬癸
巳午未申酉戌亥
丁卯日元,生于季春,伤官生财。嫌其木盛土虚,书香难就。土得其伤官化劫,使丙火无争财之意,所以运至庚申辛酉,承先人事业虽微,而自创规模颇大,财发十余万。
[今译]
丁卯日主出生于春三月,以伤官为用神生扶财星。嫌命局中木旺相而土虚弱,读书难以成就。土为伤官化泄劫财,使丙火没有争财的意向,所以到庚申辛酉运,先人的事业虽然微末,而自己开创的事业规模却很大,发财十余万。
[原文]
己 辛 丙 丁
巳 未 午 酉
庚己戊丁丙乙甲
午巳辰卯寅丑子
火长夏天,支类南方,旺之极矣,火土伤官生财格。所嫌者,丁火阳刃透干,局中全无湿气,劫刃肆逞。祖业无恒,父母早亡,幼遭孤苦,中受饥寒,六旬之前,运走东南木火之地,妻财子禄,一字无成。至丑运,北方湿土,晦火生金,暗会金局,从此得际遇,立业发财,至七旬又买妾,连生二子。及甲子癸亥,北方水地,获利数万,寿至九旬。
谚云:“有其运,必得其福”,信斯言也!
[今译]
这一命造日主丙火旺相于夏六月,地支形成南方一气,旺相极了,属于火土伤官生财格。所嫌的是丁火阳刃透出了天干,命局中完全没有湿气使得劫财和阳刃肆意逞凶。祖上没有留下不动产,父母早死,幼年遭受孤苦,中年忍受饥寒,六十岁前,大运走东南木火方位,妻财子禄一样也没有成就。到丑运,北方湿土减弱火势而又生扶金,并且在暗中会成巳酉丑金局,从此得到际遇,立了北,发了财,到七十岁又买了妾,连生两个儿子。到甲子癸亥运北方水运,获利数万,寿命达到九十。
讶语说:“有那样的运,必享那样的福”,这话确实啊!
五、全缺
[原文]
形全者宜损其有余,形缺者宜补其不足。
形全宜损,形缺补之说,即子平“旺则宜泄宜伤,衰则喜帮喜助之”谓也,命书万卷,不外此二句,读之直捷痛快,显然明白,究之深奥异常,此中作用,实有至理。庸俗氏知旺用泄伤,衰用帮助而不细别,以致吉凶颠倒,宜忌淆乱也。要知此四字须分用,通变在一“宜”字。
宜泄则泄之为妙,宜伤则伤之有功。泄者,食伤也;伤者,官煞也。均是旺也,或泄之有害,而伤之有利,或泄之有利,而伤之有害。所以“泄”、“伤”两字,宜分别用之也。宜帮则帮之为功,宜助则助之为佳。帮者,比劫也;助者,印绶也。均是衰也,或帮之则凶,而助之者吉;或帮之则吉,而助之则凶,所以“帮”、“助”二字,亦宜分别用之也。
[今译]
形全的,适宜减损其有余部分;形缺的,适宜补充其不足部分。
形全的适宜减损,形缺的适宜补充的说法,这就是徐子平所谓“旺相则适宜化泄和克伤,衰弱则喜欢生扶和协助”。命书千万卷,道理总不超出这两句之外,读来直捷痛快,显然明白,但是追究起来,其内涵深奥异常,其中的作用确有至深的道理。世俗以为旺相的一定要化泄和克制,衰弱的一定要帮扶,而不细加区別,以至所宜所忌颠倒错乱,吉凶也就混淆了。要知道这四个字必须分开用,通达变化的关徤在一个“宜”,字上。
宜于化泄的以化泄为妙,宜于克伤的以克伤为功用。化泄者是食神和伤官,受克伤者是官星和七煞。同样是日主旺相,或许泄化它反而有害,而克伤它反而有利;或者化泄它反而有利,克伤它反而有害。所以“化泄”、“克伤”两个词,应该区别运用。适宜扶的,以帮扶为好;适宜生助的,以生助为佳。帮扶者是比肩劫财,生助者是印绶。同样是日主衰弱,有时候帮助它凶险,而生助它却吉祥;或者帮扶它吉祥,而生助它却凶险。所以“帮助”、“生扶”两个词,也应该区别运用。
[原文]
如日主旺相,柱中财官无气,泄之则官星有损,伤则去比劫之有余,补官星之不足,所谓“伤之有利,而泄之有害”也。
日元旺相,柱中财官不见,满局比劫,伤之则激而有害,不若泄之以顺其气势,所谓“伤之有害,而泄之有利”也。
日元衰弱,柱中财星重叠,印绶助之反坏,帮则去财星之有余,补日主之不足,所以帮之则吉,而助之则凶也。
日元衰弱,柱中官煞交加,满盘煞势,帮之恐反克无情,不若助之以化其强暴,所以帮之则凶,而助之则吉也。
[今译]
比如日主旺相,四柱财星和官星都无气,如果化泄日主,官星就会受到伤官的损害,而克伤则日主,就会去掉有余的比肩和劫财,官星的不足得到财星的补充。这就是所谓“克伤它有利,而化泄它却有害”。
日主旺相,四柱财星和官星都不出现,满局是比肩和劫财,克伤日主就会激怒它而有害,不如用化泄来顺它的气势。这就是所谓“克伤它有害,而化泄它却有利”。
日主衰弱,四柱财星重叠,用印绶生助日主反而会坏事,而帮扶它却可以去掉有余的财星,补充日主的不足,所以帮扶吉而扶助凶。
日主衰弱,四柱官星与七煞交加,以至满局煞气,如果帮扶日主,恐怕被无情地克伤,不如生助日主而化解官煞的强暴,所以帮扶凶而生助吉。
[原文]
此补前人所未发之言也。至于木生寅卯辰月、火生巳午未月为形全,亦偏论也。如木生寅卯辰月,干露庚辛,支藏申酉,莫非仍作全形而损之乎?火生巳午未月,干透壬癸,支藏亥子,莫非仍作全形而损之乎?土生于寅卯辰月为形缺,干丙丁而支巳午,莫非仍作缺形而补之乎?金生于巳午未月,干戊己而支申酉,莫非亦作缺形而补之乎?凡此须究其旺中变弱、弱中变旺之理,不可执一而论。是以实似所当损者,而损之反有害,实似所当补者,而补之反无功,须详察焉。
[今译]
这是补足前人所没有说到的话。至于说日主属木而出生于寅卯辰月,日主属火而出生于巳午未月,都属于形全,也是片面的议论。比如日主属木,出生于寅卯辰月,天干露出庚辛金,地支中藏有申酉金,难道也作为全形而加以减损吗?日主属火,出生于巳午未月,天干透出壬癸水,地支藏有亥子水,难道也作为全形而加以减损吗?日主属土,出生于寅卯辰月为形缺,天干为丙丁火,地支为巳午火,莫非仍作缺形而加以补充吗?日主属金,出生于巳午未月,干戊己而支申酉,莫非也作为缺形而加以补充吗?凡属这一类情况,必须推究其旺相中变衰弱、衰弱中变旺相的道理,不可执一而论。所以似乎应当减损的,减损了可能反而有害;似乎应当补充的,补充了可能反而达不到目的。必须加以详细考察。
[原文]
丁 庚 庚 甲
丑 戌 子 申
己戊丁丙乙甲癸
酉申未午巳辰卯
秋金坚锐,官星虚脱,不能相制,财星临绝,何暇生官?初运土金,晦火生金,刑伤破耗,无所不见;丁未丙午助起官星,家业鼎新;乙巳晚景优游,所谓“伤之有功”也。
[今译]
这一命造中,秋天的金坚刚而锐利,官星虚脱,不能来制伏,财星临于绝地,哪里顾得上生扶官星?初运为土和金,减弱火势而生助金,刑伤人口、损耗钱财的事无不出现;丁未丙午运助起了官星使家业得到更新;乙巳运,晚年生活闲适,即所谓“克伤它却有功用”。
[原文]
戊 壬 庚 乙
申 戌 申 酉
癸甲乙丙丁戊己
亥子丑寅卯辰巳
乙从庚化,官星不见,支类西方,又坐禄旺,权在—人。从其强势,虽有壬,戊土紧克,不能引通泄其煞气。初交癸亥,财喜如心;―交丙寅,触其旺神,一败如灰,衣食难度,自缢而死。所谓“泄之有益,伤之有害”也。
[今译]
这一命造乙木从庚金而合化,官星不出现,地支形成西方一气,日主又坐在禄旺的位置,就像权势都在一个人那里,应该从它的强势。虽然有壬水,但戊土紧贴着相克,无法化泄金的杀气。最初交癸亥运,财利和喜事都如意;一交丙寅运,触动了旺神,一败涂地,连衣食也难以得到,所以自缢而死。这就是所谓“化泄它有益,克伤它却有害”。
[原文]
庚 辛 丙 乙
申 巳 辰 未
壬癸甲乙丙丁戊
午未申酉戌亥子
此造以俗论之,丙火生于巳月建禄,必要用财,无如庚辛重叠根深,独印受伤,弱可知矣。运至甲申乙酉,金得地,木无根,破耗异常;丙戌丁运,重振家声。此财多身弱,所谓“帮之则有功”也。
[今译]
按俗师的观点着,这一命造,丙火日主出生于巳月建禄,必须以财星为用神。但是庚辛金重叠出现,而且伏根很深,孤立的印绶受到伤害,其衰弱是可知道的。行运到甲申乙酉,金得地而木无根,损耗非同寻常;到丙戌丁运,得以重新振起家门的声誉。这一命局财星多而日主弱,属于所谓“帮扶它就有功用”。
[原文]
壬 癸 丙 壬
子 丑 午 辰
甲乙丙丁戊己庚
寅卯辰巳午未申
满局官星,日主孤弱,虽食伤未见,但丑辰皆湿土,能蓄水不能止水。初交甲寅乙卯,化煞生身,早游泮水,财业有余;后交丙辰,不但不能帮身,反受官煞回克,刑妻克子,家业耗散;申年暗拱煞局而亡。所谓“助之则吉,帮之反害”也。
[今译]
这一命造满局都是官星,日主孤单而衰弱,虽然没有出现食神和伤官,但是丑和辰都是湿土,能蓄水而不能遏制水。最初交甲寅乙卯运,化泄七煞而生扶日主,早早成了秀才,家中钱财有余;后来交丙辰运,不但不能帮扶日主,反而受官星和七煞的反克,以至刑伤妻室,克害子女,家业耗散,申年暗换水局七煞,死去。这就是所谓“生助它就吉,帮扶它反而有害”。
[原文]
壬 壬 甲 庚
辰 寅 寅 午
癸甲乙丙丁戊己
卯辰巳午未申酉
此造俗以身强煞浅论,取庚金为用,谓“春木逢金,必作栋梁之器”,劝其读书必发;至三旬外,不但读书未售,而且家业渐销,瞩余推之。观其支坐两寅,乘权当令,干透两壬,生助旺神,年支之辰土,乃水之库,木之余气,能蓄水养木,不能生金,一点庚金,休囚已极,且午火敌之,壬水泄之,不惟无用,反为生水之病。大凡旺之极者,宜泄而不宜克,宜顺其气势,弗悖其性也。以午火为用,将来运至火地,虽不贵于名,定当富于利,可弃名就利。因即弃儒①经营,至丙午运,克尽庚金之病,不满十年,发财十余万②,则庚金为病明矣。
[注释]
①儒:这里指儒业,即参加科举考试所谓举业。
②发财十余万:清朝的货币以白银为本,以两为基本单位,所以这里的货币应该是白银,单位应该是两。
[今译]
这一命造,世俗命师作为日主强而七煞微浅的命局来推论,取庚金为用神,说是“春天的木遇到了金,必定成为栋梁之材”,劝他读书,以为一定发达;结果到了三十岁以外,不但读书没有结果,而且家业逐渐衰落,请我推论。看他的命局中地支坐有两个寅木,当权得令,天干透出两个壬水,生助当旺的日主,年支辰土是水的墓库、木的余气,能蓄水而滋养木,不能生扶金,一点庚金休囚到了极点,而且午火克制它,壬水耗泄它,不但没有用,反而生扶水而为病。大凡旺到极点之神,可以耗泄而不可以克制,可以顺从它的气势而不可以违逆它的性情。以午火为用神,将来行运到了火地,身份虽然不尊贵,但一定能够致富,可放弃功名而就财利。他于是放弃举业而去经商,到丙午运克尽了庚金的病,不到十年就发财十余万,所以庚金为命局的病害,是很明白的。
[原文]
癸 甲 癸 辛
酉 子 亥 酉
癸壬辛庚己戊丁
亥戌酉申未午巳
此造水旺逢金,其势冲奔,一点甲木枯浮,难泄水气,如止其流,反成水患,不若順其流为美。初运癸亥,助其旺神,萌庇有余;一交壬戌,水不通根,逆具气势,刑①耗并见。辛酉庚申,丁财并旺;己未戊午逆其性,半生事业,尽付东流,刑妻克子,孤苦无依。此所谓“昆仑之水②,可顺而不可逆”也。
[注释]
①刑:又称三刑,本指地支之间的关系,主严重的痛苦、是非、官司和疾病,产重者还会导致死亡。刑包括四种:子刑卯,卯刑子,为无礼之刑,主因违反道德礼仪而造成的损害;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为无恩之刑,主因不讲恩情道义而造成的损害;丑刑未,未刑戌,戌刑丑,为恃势之刑,主因仗恃势力而造成的损害;辰刑辰,午刑午,酉刑酉,亥刑亥,为自刑,主因物极必反而造成的损害。
②昆仑之水:从昆仑山而来的河水。昆仑山在西藏、新韁和青海之间,海拔6000米左右,多雪峰、冰川,是众多河流的发源地,长江、黄河、澜沧江、怒江均发源于此。
[今译]
这一命造水旺相而遇到了金的生扶,导致势力冲击奔腾,一点甲木枯槁而虚浮,难以化泄水气,如果阻止水的流荡,反而会激成水患,不如顺从它的气势为好。初运为癸亥水,扶助当旺的日主,主先人荫庇有余;但是一交壬戌运,由于水不通根,违逆它的气势,刑伤和损耗同时出现。辛酉庚申两运,人丁与财源都旺盛;己未和戊午两运违逆它的性情,导致半生事业完全付诸东流,以至刑伤妻室,克害子女,自身孤苦无依。这就是所说的“从昆仑山而来的河水,可顺从而不可违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