祧子、嗣子、继子、赘婿、养子的区别和联系

嗣子、祧子、继子、赘婿、养子这五类人究竟有何清晰的区别?又存在怎样的内在联系?

一、祧子、嗣子、继子、赘婿、养子的联系

1、“子”的身份相同。通俗地讲,嗣子、祧子、继子、赘婿、养子都是指给别人做儿子。当然有些读者会问:嗣子、祧子、继子、养子这四种情况是给别人做儿子好理解,因为都带有“子”。但赘婿不就是当上门女婿么?毕竟离不开这个“婿”字,怎么也是给别人做儿子?赘婿就是入赘的女婿,简单的说,就是男方“嫁”到女家落户,女“娶”男子为夫。男子入赘就需要改为女方的姓氏,当然所生孩子也自然是随娘姓了。入赘改姓是男方获得顶承女方“宗支”资格的“合法性”程序。男子入赘后改了姓,自然也成了女方父母的“儿子”了。这里的“婿”与“子”仅仅只是称呼不同罢了,尤其是对后代来说,他是为人子为人父了,弱化了“婿”,强化了“宗”。

2、“子”的权利和责任相同。作为祧子、嗣子、继子、赘婿、养子都有继承现在父母财产的权利,同时更有赡养现在父母的责任。

二、祧子、嗣子、继子、赘婿、养子的区别

1、血缘关系有远近。祧子、嗣子必须在亲兄弟之间的“过继”;而继子是五服之内兄弟之间的“过继”,当然也有外姓男子被本姓领养,并由外姓改为本姓的继子,与后面的养子意思差不多,但这样的现象很少;赘婿、养子则是不讲究血缘关系,可能是家族内部同辈份之间的过继,或者是同辈份的亲戚关系之间的过继,甚至是不同姓氏之间的“过继”。其中养子不局限于血缘关系和姓氏,既可在同族中抱养,也可抱养外姓小孩。赘婿当然是外姓中“嫁”来的“儿子”,自然没有血缘关系。

2、肩上担子有轻重。作为祧子、嗣子、继子、赘婿、养子都有赡养现在父母的义务,但其中作为一子二“挑”或一子多“挑”的祧子有赡养二方甚至多方父母的义务,是双方父母甚至是多方父母的儿子。

3、妻子数量有多少。嗣子、继子、赘婿、养子只能娶一个妻子。但祧子作为双方父母甚至是多方父母的儿子,可以在每处父母那里各娶一个妻子,也就是一人多妻。二妻或多妻之间不是妻妾关系,而是妯娌关系。这个规定始于清乾隆皇帝。

4、过继规定有区别。祧子、嗣子必须是亲兄弟之间的“过继”,继子是五服之内兄弟之间的“过继”,赘婿则是女儿“娶”过来的丈夫,养子则是“抱”过来的孩子。古代有些宗族有严格规定:抱养外姓小孩时,年龄不得超过3岁,养父母身故后,如果养子归宗不得带走其财产。更有宗族规定,抱养外姓小孩做养子,不得入宗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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