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委定调研究规范债券市场发展 严厉处罚各种“逃废债”行为

摘要
【金融委定调研究规范债券市场发展 严厉处罚各种“逃废债”行为】11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研究规范债券市场发展、维护债券市场稳定工作。会议提出5条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责任;二是秉持“零容忍”态度,维护市场公平和秩序;三是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督,强化市场约束机制;四是加强部门协调合作;五是继续深化改革。(证券日报网)

 

  11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研究规范债券市场发展、维护债券市场稳定工作。会议提出5条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责任;二是秉持“零容忍”态度,维护市场公平和秩序;三是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督,强化市场约束机制;四是加强部门协调合作;五是继续深化改革。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崔志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此举表明监管对维护债券市场平稳运行发展、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决心,有助于稳定市场情绪,提振各方信心。

  会议指出,近期违约个案有所增加,是周期性、体制性、行为性因素相互叠加的结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处理好促发展与防风险的关系,推动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证券日报》记者根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统计,信用债市场上,今年以来截至11月22日,有98只债券未及时拨付兑付资金发生违约。10月下旬以来,华晨集团、永城煤电等多家企业发生债券违约备受关注。

  例如,10月23日,华晨集团发行的17华汽05正式宣告违约。11月16日,华晨集团公告称,已构成债务违约金额合计65亿元。11月20日,华晨集团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巨丰投顾高级投资顾问胡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尽管今年以来债券违约有所增多,但违约率仍处于较低水平,目前信用环境较好,债券发生大规模违约概率小,信用风险总体可控。

  会议要求,秉持“零容忍”态度,维护市场公平和秩序。要依法严肃查处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恶意转移资产、挪用发行资金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处罚各种“逃废债”行为,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财政部专家库专家、360政企安全集团投资总监唐川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逃废债”行为,从本质上来看,是对投资人的不负责,也是企业决策者对企业的不负责。如果高信用等级公司带头“逃废债”,无疑会对债券的发行和二级市场估值造成重大的负面影响。

  “在打破刚性兑付后,该谁承担债务违约风险就由谁承担,而不能出现债者造成的风险和实际承担者的错位问题。”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监管部门必须对此加强违法违规管理,特别是要严厉处罚“逃废债”问题,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会议要求,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督,强化市场约束机制。发债企业及其股东、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必须严守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坚持职业操守,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切实防范道德风险。

  11月20日,证监会表示,决定对华晨集团涉嫌信披违法违规立案调查,并对有关债券涉及的中介机构同步核查。上交所也向华晨集团相关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出具监管警示函。

  同日,针对近期债券市场发生的个别风险事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上交所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债券风险管理和推进违约处置工作,通过加强自律监管及风险监测排查、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信息沟通及跨市场监管协同,督促发行人、中介机构落实风险管理责任和化解处置风险。

  上交所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10月非金融企业在上交所发行公司债券2.45万亿元,支持了企业复工复产和实体经济发展。

  刘向东认为,进一步发挥公司债券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就要加强法规监管,让公司债的发行符合实体企业实际需求的同时监督债务人遵循契约意识,以及压实中介机构的责任,以便降低整体偿付风险。

  唐川表示,当前重视企业自身的盈利能力应多于强调债券本身的融资能力。诚然,债券是企业融资的主要途径之一,其合理使用,有助于企业发展,同时也能够帮助企业优化债务性融资的成本和期限。

  “防范债券市场风险,主要的方式应是让企业进一步确定内生性的还款来源,以主营业务获得更多利润,而不能靠‘借新还旧’作为还款方式。要让企业有足够的能力去自我产血,之后再适时给予资金援助,以帮助企业在有限的时间内渡过难关。”唐川说。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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