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项!药企不良反应监测缺陷
转自:辽宁省药监局 编辑:蒲公英-绿茶
9月23日,辽宁省药监局公示对5家药企进行行政检查的结果,检查内容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工作报告内容。
存在缺陷:
▍组织机构
1、存在药物警戒部门隶属关系不清晰等问题;
2、未制定药物警戒部门职责等问题。
▍人员管理
1、外部培训未纳入档案等问题;
2、未制定药物警戒人员岗位职责等问题。
▍质量体系文件
1、制定的体系文件内容与企业实际不符等问题;
2、部分工作程序记录及台账不完整等问题;
3、制定的体系文件内容不全,未覆盖所有药物警戒工作等问题;
4、文件制定的部分工作职责与企业实际不符等问题。
▍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
1、在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方面存在书写不规范等问题;
2、在个例报告和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方面存在书写不规范等问题;
3、自主收集个例报告途径较为单一等问题。
▍评价与控制
1、对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反馈数据保存不完整等问题;
2、未定期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回顾分析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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