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烟台市正式启用新版医保药品目录

2021年3月1日起,我市正式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版)。让我们来了解下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有哪些变化。

收录药品数量更多

经过本次目录调整,119种药品被调入目录,29种临床价值不高、可替代、“僵尸药”等药品被调出目录,最终目录内共计2800种药品,其中西药1426种,中成药1374种。

谈判准入成效更明显

通过谈判降价调入目录的药品数量最多,涉及的治疗领域最广泛。此次谈判成功的119个品种(含独家药品96种,非独家药品23种),平均降价幅度达50.64%,全部调入国家医保目录。这些药品共涉及31个临床组别,占所有临床组别的86%,临床患者受益面非常广。

肿瘤用药保障力度进一步提升

2018年谈判准入的17种抗癌药中,3种药品有仿制药上市,此次目录调整中被纳入乙类管理,其余14种独家药品按规定进行了续约或再次谈判,价格降幅平均为14.95%,其中个别一线抗癌药降幅超过60%。同时,本次药品目录调整还新增了17种抗癌药,其中包括PD-1、仑伐替尼等新药、好药,医保目录内抗癌药品的数量和保障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升。

为确保新政切实惠及百姓,为促进医保药品目录中国家谈判药品落地实施,提高参保人的获得感,我市对阿来替尼口服常释剂型等55个品种和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的阿比特龙口服常释剂型等16个品种,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特药定点零售药店“双渠道”保障,拓宽患者的购药渠道。举个例子,患者使用贝伐珠单抗注射剂治疗晚期转移性结直肠癌或晚期非鳞非小细胞肺癌时,在特药定点零售药店或定点医疗机构购买均可以报销,极大方便参保患者。

同时,建立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将巴瑞替尼口服常释剂型等15个品种,纳入我市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用药范围(目前共32个品种),增加患者的报销渠道。举个例子,患肢端肥大症的参保患者,在门诊购买使用兰瑞肽缓释注射剂时,药品费用的合规部分,职工按80%,一档、二档参保居民可按40%、60%的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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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渠道”

保障药品名单

(点击图片可查看清晰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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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门诊保障的国家谈判药品名单

(第二批)

(点击图片可查看清晰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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