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故事(101)——民主

美国故事(101)——民主

 鱼到飞鸟

文|毕蓝

美国的前六位总统似乎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弗吉尼亚人,一种是姓亚当斯的人。他们有财富、有学识、有理想;他们才华卓越,道德高尚;他们的客厅里“谈笑有鸿儒”,他们的生活里“往来无白丁”。他们其实都是同一种人,他们的名字叫“精英”。不管在哪个国家哪个时代,他们都是“少数人”。当“国父”们在那部号称“我们人民”的宪法上签字的时候,他们想的是如何保护少数人的利益,他们心中的共和国与“民主”之间的距离大约十万八千里。

事实上,《美国宪法》与其说是为了防止独裁,不如说是为了制约民主。“国父”们害怕暴君,更害怕暴民。如果美国人想要民主的国家,他们也许根本不必建立联邦政府,因为各州政府比中央政府民主得多。当初,不正是因为各州太民主、太自由,大家才凑在一块儿商量怎样给民主和自由这两匹野马套上笼头的吗?民主是人民做主,或大众做主,它的规则是少数服从多数。精英们讨厌民主是有充足的理由的。少数服从多数一不小心就会变成多数人的暴政,我们在以前的故事中已经讲过了(参看《美国的故事(56)- 三权分立》)。法国革命和纳粹德国这两个民主的“怪胎”让人们吃尽了苦头,二百年前的美国精英们能防患于未然,实在是他们子孙的大幸。

从宪法对联邦政府的设计上你就可以看出,精英们是怎样把“民主”变成“共和”的。共和保护的是每个人的自由,民主保护的是多数人的自由。如果联邦政府真是民主的政府,“三权”都应该直接来自人民(大众),但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首先,司法权跟人民一点关系都没有,法官们由总统提名,参议院批准,任期终身。他们不必关心普通民众的诉求。其次,行政权不是直接选举,因为有个“选举人团”。选举人团成员由各州议会指定,各州议会绝不会指定普通的你我他,每一个“选举人”都是有背景的。理论上说,选举人团可以完全不顾选民的意愿,随心所欲地选出自己喜欢的总统。第三,立法权的一半,参议院,不是直接选举,参议员由各州议会委派。只有立法权的另一半,众议院,是直接由选民选出的。也就是说,联邦政府的权力只有六分之一直接来自人民(选民)。

再看看谁有资格当选民。首先,女人和孩子没有选举权,这一下子就让人数减少一多半。其次,黑人(自由黑人和奴隶)没有选举权。第三,印第安人没有选举权。第四,财产少于一定数额的白人男人没有选举权。你可以算算,到底还剩几个选民?而剩下的这几个是不是基本上都属于精英阶层(绅士阶层)?“人民的政府”是不是“少数人的政府”?在“第一政党体系”中,“联邦党”是“右派”(保守派),“共和党”是“左派”(自由派)。“联邦党”从没把大众放在眼里,“共和党”领袖声称相信普通人的智慧,却从没跟普通人交往过。杰斐逊被称为“人民的总统”,但在他的统治下,“人民”的规模不是扩大了,而是缩小了,因为各州纷纷提高了对选民财产的要求。想玩政治,你钱够吗?

建国之初,“国父”们设计的“精英治国”的套路还是很有效的。领袖们的美德和智慧让共和国日益强大,也让美国人免遭法国革命式的灾难。“国父”们的思路是基于古典的共和理想,由智者为庸众思考。做智者是需要“培训”的,包括能力上的历练和道德上的提高,也包括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那些泥腿子大老粗哪能胜任?那些动不动就吵吵嚷嚷甚至大打出手的“暴民”有什么资格管理国家?三件法宝支撑着精英们的社会地位:财产,美德,事业。可是,到十九世纪二三十年代,这三样东西都变了。随之改变的,是游戏规则。

一切都源于美国向西部的扩张。杰斐逊大概没想到,他最值得炫耀的成就,路易斯安那购地案,不仅改变了新大陆的版图,也改变了新大陆的人心。麦迪逊可能也不会想到,他匆匆忙忙挑起的战争,不仅唤醒了美国人的民族意识,也唤醒了他们的民主意识。刚买路易斯安那的时候,人们西进的脚步还有些犹豫,因为西部印第安人的势力还很强大并得到英国的帮助。“1812年的战争”彻底摧毁了印第安人的反抗(参看《美国的故事(89)- 一八一二》),《根特条约》使英国放弃了对印第安人的承诺,再也无法保护他们了。靠战争发家的两位最著名的陆军将领,威廉·亨利·哈里森(第九任总统)和安德鲁·杰克逊(第七任总统),在战争中的大部分时间不是跟英国人打仗,而是跟印第安人打仗。他们以胜利者的姿态逼着印第安人把土地“卖”给美国,扫清了西进的障碍。战后,联邦政府低价卖地,甚至免费送地,美国人疯狂西进,整个国家进入“移动”模式,最常见的景象就是移民们抱着孩子,赶着牲口,坐着马车,背着枪,骑着马,走着路,成群结队,涌向西部。“美国体系”把全国编成一张网,人口和货物的迅速流动让西部不再遥远。华盛顿的绅士们也许为他们的杰作得意洋洋,可是,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在移民的浪潮中,在西进的旅途上,人们发现,他们在东部看到的那稳定、传统的社会结构不见了,他们再也无法依赖领袖们的指引,甚至再也无法指望亲友们的帮助。他们必须学会与陌生人合作,必须在无情的社会交往中建立新的关系。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前途思考,为自己的利益抗争。在这片自由的国土上,他们需要平等的机会。过去,联邦政府似乎远在天边,谁当总统跟他们没关系。现在,那强烈的当家作主的愿望让他们意识到,这是我的国家、我的政府、我的权利。“1819年大恐慌”让所有的人都看明白了,华盛顿的那个政府里没有我们的声音。此后,西部各州纷纷废除了对选民的财产要求,只要你是自由的成年白人男人,你就有选举权。西部的做派反馈到东部,推动了东部各州的民主改革。到1824年,除新英格兰几个保守州以外,其余各州都取消了财产要求。精英们丧失了他们的财产优势,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垄断联邦政府。不光选民的基础扩大了,人们参与政治的热情也空前高涨。1825年以前,大选的投票率仅有20%左右。到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投票率增加到大约80%,有些西部州甚至达到90%以上,几乎每个有选举权的人都走向投票箱。猜猜他们会选谁?当然不是满嘴之乎者也的绅士。只有一位“草根英雄”能代表他们的利益。他是安德鲁·杰克逊。

对精英们来说,坏消息真是一个接着一个。在他们的财产优势受到挑战的同时,他们的道德高地也快守不住了。自十八世纪的启蒙运动以来,以“人”为本的“共和主义”(Republicanism)就在北美大行其道。美国革命是启蒙思想最优秀的作品,“国父”们是启蒙思想最忠诚的信徒。共和主义最重要的基石是“美德”(Virtue)。无私奉献,公而忘私,正是领袖们的美德,而不是那一纸宪法,护佑着年轻的国家走过懵懂岁月。没有美德,美国早就完了,因为任何法律,不管它设计得多么巧妙,都无法阻挡险恶的人心。现在,“国父”们走了,他们的美德还在吗?从1824年大选就看得出来,绅士们是不值得信任的。那么,在这个缺乏信任的年代,人们拿什么拯救自己的灵魂?答案是:宗教。

这是个出乎所有人意料的答案,因为“国父”们在推行共和主义的过程中似乎已经成功地把宗教挤出了人们的视野。美国是以基督教为基本信仰的国家,《美国宪法》却只字未提上帝,为什么?有人曾问汉密尔顿这个问题,他的回答是:“我们忘了(We forgot)。”听上去有点玩世不恭,却反映了“国父”们的态度:宗教不是他们的菜。汉密尔顿的话够冷酷了,接下来,麦迪逊起草的第一修正案更是严格禁止政府建立任何宗教,完全排除了基督教成为“国教”的可能。不仅如此,杰斐逊和麦迪逊还通过联邦和弗吉尼亚州立法,取消了政府对任何教会组织或成员的任何资助。在肯定“国父”们为信仰自由所做的努力时,你会不会也认为基督教在美国已经没了市场?或者,美国将是个非常世俗的国家?事实恰恰相反。从1800年到1830年,基督教复兴运动席卷北美,这就是“第二次大觉醒运动”(Second Great Awakening)。

还记得1730年到1740年间的“第一次大觉醒运动”吗(参看《美国的故事(20)- 革命前夜》)?每当美国人走到历史的节点,每当他们在社会变革面前困惑不安时,他们就会转向上帝祈求帮助。在对财富的强烈欲望面前,道德变得如此软弱,只有宗教能保护它。“第二次大觉醒”期间,一万多个新教堂建立起来,各个新教派迅速发展,教众增加了几十倍。特别是西部,人们经常组织学习圣经的“营地”,一起分享对上帝的感悟,那一碗碗心灵鸡汤喝得大家都快成圣人了。“大觉醒”让美国人重燃对基督教的热情,找回了对上帝的信心,也让美国成为世界上最有宗教情结的国家,至今仍然如此。基督教精神以奇特的方式变成民主的载体。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既然大众像精英一样拥有高尚的道德,他们为什么不能像精英一样主宰国家的命运?当他们抛弃精英,寻找自己的代言人时,他们的眼中只有安德鲁·杰克逊。

与西进和“大觉醒运动”同时发生的,是一场改变了所有人命运的革命:工业革命(Industrial Revolution)。工业革命早在十八世纪末就在英国开始了,它让英国成为最发达的现代国家。别的国家看着眼红,但没办法,人家不让你学。工业革命的核心是纺织业,英国严禁纺织工人出国。各国只能展开秘密的“抢人大战”。1789年,一个叫塞缪尔·斯莱特(Samual Slater)的人来到纽约。他曾在一家英国的纺织厂当学徒工,记忆力超群,硬生生地把纺纱机的制作原理印在脑子里。后来,他跑到伦敦,跟人说自己是农民。趁着大家不注意,他悄悄地上了开往新大陆的船。1790年,在两个罗德岛企业家的资助下,斯莱特凭记忆复制了纺纱机,在罗德岛开了第一家现代纺织厂。虽然厂子像个小作坊,机器很简单,产品质量也不好,但它拉开了美国工业革命的序幕。斯莱特的一个工厂变成了二十个。他来美国时身无分文,去世时身家一百二十万美元。

工业革命在新大陆一发不可收拾。紧跟着斯莱特的脚步,另一个牛人出现了,他是马萨诸塞州的商人弗兰西斯·卡波特·洛厄尔(Francis Cabot Lowell)。1810年,他利用到英国旅游的机会,去参观了一家纺织厂。英国人觉得,让你看一眼又何妨,谅你也学不会。没想到,洛厄尔聪明绝顶,他看了一眼就明白了机器的原理。回美国后,他很快就设计出纺纱机和织布机,他的机器比英国的更好。他创造性地把两种机器安装在同一个厂房里,大大提高了效率。先进的机器配上先进的管理,在当时的世界首屈一指。洛厄尔的工厂很快就变成全美最大的,产品远销海外。

不要以为只有北方人热衷搞创新,南方人一点也不落后。当时,南方种植的大部分棉花是短纤维棉花,最大的坏处是籽多。这些籽嵌在棉桃中,你不把它们摘出来是无法纺纱织布的。清理这些籽费时又费力,一个人工作一天只能清理一磅棉花,这效率咋赚钱?1792年,一位刚从耶鲁毕业的学生,伊莱·惠特尼(Eli Whitney),应纳森内尔·格林将军的遗孀凯蒂·格林的邀请,到“桑林庄园”教书。1793年,在凯蒂的资助下,惠特尼发明了轧棉机(Cotton Gin)。一个人操作轧棉机,一天能轧五十多磅棉花,比人工清理干净得多。这一下子就让南方咸鱼翻身。惠特尼没想到,他的发明也让奴隶制死灰复燃。本来,由于效率低下,南方的种植园已日薄西山,很多奴隶主被迫释放他们的奴隶,因为他们养不起这么多张吃饭的嘴。轧棉机让南方经济起死回生,大家疯了一样地种棉花,疯了一样地赚钱,疯了一样地买奴隶。人们盼着奴隶制自然消亡的愿望落空了,“内战”不可避免。

惠特尼的轧棉机救活了南方,他的另一个创造却让北方如虎添翼,那就是“标准化生产”。以前,一个造滑膛枪的工人需要造这支枪上所有的零件,每支枪都不一样,一支枪上的零件不能用在另一支枪上。惠特尼进行了劳动分工,让每个工人只负责造枪的某一个零件,所有的零件尺寸都是一样的(标准化),一支枪的零件可以用于所有的枪。这样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降低了维修费用。当惠特尼在国会议员、总统亚当斯(老亚当斯)、副总统杰斐逊面前演示枪支零件互换时,所有的人都睁大了眼睛,他们看到了奇迹。惠特尼拿到了战争部的大额订单。“标准化生产”让联邦军队的战斗力大增,在“内战”中占尽上风。难怪有人说,惠特尼的两个发明“分裂了国家”。当然,这不是他的错。

斯莱特,洛厄尔,惠特尼,他们不仅改变了自己的生活,不仅改变了工商业,更重要的是,他们改变了整个社会的结构和人们的思维方式。大批纺织厂好像一夜之间从地里钻出来,农民变成了工人,家庭主妇变成了女工,孩子变成了童工。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日子一去不复返,时间围着机器转,生活围着工厂转。超长的工作时间,恶劣的工作环境,低廉的工资,悲惨的境遇,逼着工人们联合起来为自己的权利而战。他们痛恨资本家,痛恨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政客,痛恨不顾他们死活的旧制度。他们要选择能为他们谋幸福的领袖。这个领袖只能是安德鲁·杰克逊。

是的,安德鲁·杰克逊,大众的“救星”,精英的“噩梦”。约翰·昆西·亚当斯说他是“连自己名字都写不对的野人”。然而,这个“野人”就要入主白宫了,“杰克逊式的民主”(Jacksonian Democracy)将登堂入室。但是,人民也许忘了,在走向白宫的旅途中,杰克逊已变成精英的一员。他当过律师,当过商人,当过法官,当过将军,当过议员,他是大种植园主,是奴隶主,他娶的是大家闺秀。他白手起家不假,但他早已告别了自己出身的阶层,只是人们不愿相信罢了。

杰克逊好像知道“天将降大任”于己似的。1828年,他创建“民主党”(Democratic Party)。杰克逊的“民主党”和杰斐逊的“民主共和党”(简称“共和党”)一脉相承,但也有根本的区别。杰斐逊强调“共和”,杰克逊强调“民主”。“民主党”的主要成员都是“共和党”的激进派,比如马丁·范布伦(第八任总统)。以亨利·克莱为首的“共和党”的温和派变成了“辉格党”(Whig Party)。“辉格党”继承了“联邦党”的主要观点,也继承了精英路线。“民主党”与“辉格党”的争斗使美国政治进入“第二政党体系”。“辉格党”在“内战”前夕(1854年左右)消失,它的很多成员,包括亚伯拉罕·林肯,加入了1854年成立的“共和党”(Republican Party),衣钵传递至今。“民主党”的香火也很旺,一直烧到今天,它是当今世界上最古老的、从没中断过的政党。现在的“民主党”人把杰斐逊和杰克逊都奉为开山鼻祖。

1829年3月4日,约翰·马歇尔为杰克逊主持了宣誓仪式。首席大法官似乎有点忧心忡忡,他也许已预感到他和他的法院将要面对的挑战。有人开玩笑说,他好像在帮一个魔鬼宣誓就职。典礼结束后,杰克逊走向白宫。这一路上人山人海,大伙高兴疯了,终于选了个“人民的总统”。怎么庆祝才痛快呢?去白宫狂欢吧!既然他是人民的总统,白宫自然是人民的家啰。于是,人民冲向白宫。找得着门的进门,找不着门的钻窗子。所有的房间都是人,连吃带喝,连推带挤,玻璃杯砸了,盘子碎了,地毯踩花了,家具挂彩了,窗子破了,所有的人都玩嗨了。等杰克逊走到时,白宫已成“动物世界”。他大概没想到人民如此生猛,吓得赶紧从后门溜出去,躲进旅馆。总统跑路了,但总要想个法子把人民从白宫轰出去吧?一个聪明的侍者深知“民以酒为天”的道理。他吩咐人把大桶大桶的好酒搬到白宫外面的草坪上,招呼大家来喝。屋里的人这才一哄而出,冲向草坪。

“人民的总统”上任第一天就被人民挤跑了,“人民的政府”在一片喧嚣中开启了一个新的时代。无论什么样的政府都不可能让所有的人满意,风水轮流转,几家欢乐几家愁。但是,有一个群体,无论谁上台,他们都被欺凌、被践踏,永无翻身之日。他们是谁?在杰克逊政府的统治下,他们将面临什么样的命运?请看下一个故事:血泪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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