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总裁祝九胜任职资格问题,又被热议……

万科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祝九胜因康达尔事件再次受到牵连。

5月10日,万科发布更正公告,主要内容是更正祝九胜的简历,补充披露祝九胜曾因康达尔事件牵连被深交所通报批评。万科强调:虽受到康达尔事件牵连,被深交所通报批评,但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祝九胜担任万科董监高的资格,并未受到影响。

2017年2月15日,祝九胜由于兼任康达尔董事,而康达尔11位董事及其他高层因未能及时召开2015年股东大会,被深交所通报批评,祝九胜也因此受到牵连。

祝九胜并不是第一次受“康达尔董事”身份拖累。

1月31日,祝九胜走马上任万科总裁之时,“康达尔董事”这一身份差点成为阻碍。

1月31日下午5点,即万科董事会主席郁亮宣布祝九胜为公司新任总裁的两小时前,康达尔公告称,1月29日,公司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事若干裁定书,事关法院裁定准许原告京基集团撤回对包括罗爱华、季圣智、黄馨、李力夫、潘同文、祝九胜等11位康达尔董事及其他高层提起的四项诉讼。

京基有关负责人当时对媒体表示,他们对康达尔的撤诉与祝九胜出任新职务并无关系。不过,当时有市场分析人士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康达尔发布撤诉的时间节点与祝九胜上任的时间节点极为接近,很难不让人将二者联系在一起。

一位法律人士对记者表示,虽然京基对祝九胜等11人的起诉尚未形成最终判决结果,从法理角度出发并不会对祝九胜出任万科总裁产生直接影响,但京基的撤诉行为的确为祝九胜消除了日后“被解除职务”的潜在风险。

资料显示,祝九胜自2012年6月30日起开始出任康达尔第七届董事,2015年6月27日,祝九胜连任第八届董事,薪酬每年8万元,任期至2018年6月25日届满。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法》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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