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皮草袋、血鹰、大红袍,冷门的剥皮酷刑

无论国内外,酷刑都是不断挑战人体的承受极限,让犯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最后于极度痛苦中慢慢死去,而人类在残害同类方面总是很有创意,尤其是中国古代的酷刑,一直领先于世界水准......

纵观上下五千年,论刑罚最狠最多最毒的朝代,当属明朝。明朝将历朝历代之刑罚加以融汇改进,随便拿出一样,不等行刑便足以令人魂飞魄散。

明代诸多酷刑当中,最令人闻风而丧胆者当属“剥皮”,自打朱元璋建大明之后,便将这已经废弃不用的刑罚拿到台面上。

明代“剥皮”又分“死剥”和“活剥”,顾名思义,一种是死了后再剥,一种是活着生生剥下。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剥皮时,先从被剥者的后脖颈开刀,顺脊背往下到肛门割一道缝,然后把皮肤向两侧撕裂,背部和两臂之间撕离开肉的皮肤连在一起,左右张开,就像两只蝙蝠翅膀似的,这样被剥的人要等到一天多才能断气。

朱元璋最恨官吏贪污乱法,许多犯罪大臣的皮被剥下后,会充填草料制作为“人皮草袋”,悬挂在“剥皮庙”的大梁上示众,以便震慑官吏。

追究“剥皮”的历史,似乎不是中国人的专利,早在北欧海盗疯狂的年代,维京人有一种名为“血鹰”的刑罚,说到底就是剥皮之刑。

不过维京人不会将人的皮整张撕掉,而是将受刑人后背割开,把肋骨反向掰出来露在背上,然后把受刑者的肺放在肋骨下面。

这时候受害者还没有死,呼吸会让肺部收缩带动肋骨煽动,远观就像一只展翅欲飞的鹰在受害者背上,故名血鹰之刑

而根据欧洲的文献记载,英国人早就使用了这种酷刑,行刑前,受刑者会被剥去所有衣物,全身涂满灼热的柏油。

然后将其推倒在羽毛上,让其在羽毛上打滚,使其浑身沾满羽毛,变成一只“鸟人”。

柏油冷却后,羽毛紧紧粘在皮肤上,而后士兵和刽子手上前撕扯羽毛,当羽毛撕下后,受刑者的皮也随之而脱落。

而波斯人更是将其发扬光大,他们将一种特制的树胶倒出桶内,而后淋在受刑者全身,使其皮肤跟树胶融为一体。等到树胶彻底干掉后,再用火去灼烧树胶,而后在树胶外面裹上兽皮,再使其冷却。

这样一来,人的皮肉彻底跟树胶黏在一处,只需撕扯外面的兽皮,里面的人皮则随之脱落,而人却不能立即死去,波斯人会将这个失去皮的可怜人丢入满是蜂蜜的桶中。

最终这个可怜的家伙腐烂在蜂蜜中,成为蛆虫的食物。在蜂蜜桶中的这段过程痛苦感是难以形容的,请自行脑补一下当时的画面吧。

历史脚步再次回到大明王朝,明初之时,征夷副将军韩观杀人成性,喜欢生吞人眸,更喜以人皮为坐褥。

朱元璋派遣钦差到了韩观的府邸,见其大椅上铺有这样一张皮,五官俱全,人脸朝着椅背前方,头发则披散在椅后。

另有记载,明末张献忠也偏好此道,而且喜欢亲自动手,他会将活人岔开手脚钉在门板之上,而后从其后颈部下刀,沿脊椎割至粪门处,将其背上的皮肉往两边扯。

再用刀慢慢分开皮肤与肌肉,最后得到完整一张皮。据说张献忠还悟出一套“水银分离法”,用水银灌进其割开的皮肤内,通过其下坠力使其皮肉分离。

最甚者莫过于魏忠贤时期发明的“大红袍”,又命“夺命大红袍”。所谓“大红袍”,是用牛皮胶熬煮一大碗,接着将这些熬好的牛皮胶涂抹在人体之上。

而后贴上麻皮,等到麻皮与牛皮胶彻底密合干了之后,再一片片往下撕麻皮。每撕下一块麻皮则带下一块皮肉。

再用烧好的烙铁和特制的药油封住血脉,使其不因失血过多而死。等到彻底撕下后,人不能速死,浑身肌肉暴露,亚赛披着一件红衣,故此得名“大红袍”。

当然除了以上这些比较冷门的剥皮酷刑之外,还有一个鲜为人知的“抽肠”手法,这里的抽肠可不是直接剖开肚子来抽。

具体做法是,把一条横木杆的中间绑一根绳子,高挂在木架上,木杆的一端有铁钩,另一端悬着石块,像是一个巨大的秤。

将一端的铁钩放下来,钩入犯人的肛门,把大肠头钩出来,挂在铁钩上,然后将另一端的石块往下拉,这样,铁钩的一端升起,犯人的肠子就被抽出来......

你看看,酷刑俨然成了一种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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