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标准地”改革来了

近日,浙江省金华市出台《深化农业“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通过深化这项改革,实现农业生产力布局优化、土地利用节约集约、田园生态美丽、生产高效安全、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以及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据了解,农业“标准地”是指符合土地利用、农业产业发展等相关规划,满足相关控制性指标要求,在土地流转基础上,通过招商引资用来发展现代农业的农业用地

根据《方案》,金华市将开展农业生产力布局。以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安全为第一目标,提标改造粮食生产功能区10万亩,建设42个规模化、标准化、设施化、品牌化的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同时,结合各地耕地类型和产业发展实际,对农业“标准地”分级分类:一类农业“标准地”(粮食生产功能区),主要以粮食作物为主,确保种植其他一年生作物的地块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二类农业“标准地”(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可种植一年生作物;三类农业“标准地”(一般农田、园地、未利用地),主要种植一年生作物和多年生作物。推动一二类农业“标准地”向休闲观光农业延伸,推动三类农业“标准地”向休闲观光农业、畜牧养殖业延伸。

 此外,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的基础上,适度有序推进整畈整组整村连片集中长期流转,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大土地流转财政扶持,对市区当年新增流转土地期限在5年以上的农业“标准地”,每年给予流出户每亩100元的资金补助;对新形成的集中连片面积10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的土地,按实际流转面积一次性给予土地所属村级组织每亩50元的奖励。一二类农业“标准地”享受“非粮化”政策补助。

《方案》提出,2021年全市计划新增农业“标准地”10万亩,建设农业“标准地”高质量示范项目30个;到2023年,全市计划建成农业“标准地”80万亩,创建农业“标准地”高质量示范项目100个;到2025年,全市计划建成农业“标准地”100万亩。

土地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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