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是如何一步一步地对儒家学说进行改造的?
为了使得儒家学说成为社会的正统思想,以适应皇权专制统治的需要,董仲舒不惜对其进行了一系列的加工和改造。
首先,董仲舒将儒家学说的政治伦理化。
儒家学说在政治上的体现,可谓是介于法家和道家之间。法家思想认为统治者不应该过分讲究仁义,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应该以制度和规矩为核心。但这样做得缺陷,就是容易出现滥用暴力事件。
道家思想则主张一切都要服从于自然无为的道论,但对于人类来说,自然的不一定就是好的。比如:在封建社会里,土地兼并是一种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但如果统治者就此选择清静无为的话,不干预的话,最终受苦受累的必然也是广大的普通老百姓。
而儒家就很好地将仁政与法治结合起来,以德行教化为主,以刑法惩罚为辅,较为妥善地处理了德与刑之间的关系。
其次,董仲舒还利用儒家学说,将皇权给神化了。
为了对儒学进行神学化改造,董仲舒先从《公羊春秋》中,找到了“大一统”的理论,提出了统一是天地的常理,随后又在他的《天人三策》中提出了“天人感应”。
所谓的天人感应,就是董仲舒用《春秋》中所记载的自然现象,都用来解释社会政治兴盛或衰败的先兆。
董仲舒认为身为帝皇应该法天而行认政,如果不这么做,天就会降下各种各样的灾难来警惕统治者,甚至会剥夺他的天下。
虽然,儒家学说非常适用于当时社会发展的思想基础,但儒家对于法律的看法,是以家庭为本位的,以伦理为中心,以等级为基础的。这种人治观念浓厚的主张,大大阻碍了中国法治观念的形成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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