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林氏通谱》编纂的设想-林伟功 中华林氏总会会长
《中华林氏通谱》编纂的设想
中华林氏总会、中国林氏源流研究会 会长 林伟功
内容提要
一、编纂原则
(一)以历史为准绳的原则。
(二)史料性、实用性、权威性的原则。
(三)确认林姓是多民族、多郡望“一体多元”的原则。
(四)入选林氏名人篇的原则。
(五)文献篇入选之原则。
(六)肇基祖入选的原则。
(七)“通”的原则。
二、编纂凡例
三、《中华林氏通谱》目录(拟)
(一)序言
(二)名人题词。
(三)编委会组织机构图。
(四)凡例。
概述篇
大事记
世系篇
文献篇
名人篇
附录:
四、编纂方案
(一)成立机构。
(二)筹划经费。
(三)征集资料。
(四)着手编纂。
正文
中华林氏,人口众多,排为中华百家姓第16位,在悠久的中华文明史上,林氏人才辈出,代有显人。殷商时期,就有太始祖比干公忠谏殉国。浩瀚的典籍中留下大量有关林氏谱牒的史料,民间更保存有众多珍贵的族谱。但是先辈在修谱中囿于社会、环境、交通、资料信息、战乱等原因,源流混乱状况时有出现。更重要的是林氏发展很快,迁徙频繁。历代迁徙海外的支系也甚多,因此面对族谱长年失修的状况,以史料为依据,正本清流,求同存异编纂一部比较翔实、准确的《中华林氏通谱》,就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笔者自1989年参与发起创办全国首个专业社团:福建省姓氏源流研究会,并任副会长(兼秘书长整17年)兼林氏委员会会长至今25年期间,在整理福建省林氏谱牒时发现其中还有大量林氏移居东南亚各国及台港澳地区的记载,这方面的资料对于研究全球林氏源流显得尤为重要。2014年4月13日,经过海内外林氏宗亲组织与热心人士的大力支持,“中华林氏宗亲联合会、中国林氏源流研究会(简称“中华林氏两会”)暨首届全球林氏发展高峰论坛”在北京隆重召开,从此全国林氏源流研究和联谊工作有了一个统一的组织。目前,许多姓氏都在开展世界性宗谱的编纂,据我所知,《孔子世谱》已编竣出版;《世界邱氏通谱》、《世界叶氏大族谱》……都醵资数千万编纂排印,形势逼人,时不我待,我们林氏不能落之人后!因而,“中华林氏两会”拟尽快发起编纂《中华林氏通谱》,希望得到海内外各方的支持与参与。
现将编纂《中华林氏通谱》(下简称《通谱》)的具体设想列下,恭请各位贤达不吝予以充实完善,付之实施。
一、编纂原则
(一)以历史为准绳的原则。
有的人修谱,对老谱不加分析考证照抄照搬,孰不知此类族谱在保留了大量资料的同时,有的也搞混了林氏名人世系,甚至将传说、小说中子虚乌有的人物编入族谱,造成很大的缺憾。我们认为:应以正史《二十五史》及海外各侨居国《国史》为准,以各地方志为主要依据,以各种族谱为重要的参考资料,世系篇着重以族谱为主要依据,认真考证,尽量做到去伪存真,一时无法得出结论的,以“待考”记之。
(二)史料性、实用性、权威性的原则。
史料性:文中所引用的史料,均应标明出处,要“言必有据”。
实用性:《通谱》的编辑,应便于今人及后人寻根问祖和查阅。
权威性:《通谱》中收集的资料应具有权威性。即采用权威人士撰写的材料,选用权威史籍记载的资料。
(三)确认林姓是多民族、多郡望“一体多元”的原则。
林氏有多种来源。历史上曾形成过众多郡望与族望。像中华民族是由众多民族组成的一样,林氏也是一体多元,并且是民族融合的典型。
(四)入选林氏名人篇的原则。
国家级名人:《二十五史》及海外各侨居国《国史》有本、附传之林氏、有提及姓名,有其他史料可佐证之林氏。原则上有本传者,以原文为准,可加注、按。附传者,略加整理,注明出处。有提名者,有佐证材料可予以补传,无佐证材料亦必须留名,《二十五史》及各侨居国《国史》能留名者均十分不易,理应在《中华林氏通谱》中占有一席之地。
省级名人:各省志中有本、附传之林氏。
地区级名人:少量海内外典型府志、县志、族谱中传记之林氏。
(五)文献篇入选之原则。
1、谱序:历史名人写的林氏谱序均应入选。
2、文论书表:林氏历史名人留下的文论书表、策问等重要著作选篇。
3、诗词曲赋:林氏历史名人留下的诗词曲赋选篇。
4、诏诰敕文。历朝有关林氏的诏诰敕文应尽量收集,全部入谱。
5、行状表铭。林氏历史名人的行状表铭尽量收集,全部人谱。选用部份族望肇基祖行状表铭。
6、联对(含名人赠诗、联等)、重要家训,尽量收集行第、堂号。
7、林氏文物古迹、祠庙墓苑。尤其名人的全部均应入谱。选登部份肇基祖。
(六)肇基祖入选的原则。
各支系的肇基祖为林氏迁徙状况的重要历史,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原则上肇基祖应尽量入选。时间可截至当代。肇基祖不清者,以当地林氏名显者作为代表。肇基祖的上源,一般应是本支族人认可的。如果不符合史实,可以加注、按。这样既保留了族谱的原貌,又表明了《中华林氏通谱》编委会考证后的结果。
(七)“通”的原则。
许多宗人认为既称《通谱》就应该全国通用字辈派字。其原则应是自愿,不强求。尽量考证各支派林氏之自定字辈及参照提出新的字辈,争取海内外宗人认可,参照使用。
二、编纂凡例
(一)编纂《中华林氏通谱》旨在为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向海内外林氏及学术界提供海内外林氏情况基础资料,以利于海内外林氏后代寻根溯源,对林氏族情有所了解,对承先启后、敦亲睦族有所裨益。
(二)《中华林氏通谱》由概述篇、大事记、世系篇、文献篇、名人篇和附录等部分组成。
概述篇:简括综述中华林氏的由来、繁衍、迁徙、发展、分布,提挈全书。
大事记:以编年体与纪事本末体相结合,依时序记述中华林氏在政治(包括军事)、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大事、要事、新事,以反映本姓社会历史发展的总进程。
世系篇:分卷介绍海内外主要林氏世系、状况,以显中华林氏分居世界各地的脉络。
文献篇:分卷介绍海内外林氏有关历史、文献、资料,以显林氏在中华民族之林的作用与地位。
名人篇:立传记述对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或重大影响的海内外国家及地区林氏人物。在世人物依例不立传。此外,设人物表以存名人,设英名录以彰烈士。
附录:以辑存海内外各地林氏机构、活动及重要文献,记叙本届纂修《通谱》始末。
(三)本谱以辩证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取裁史料。
(四)本谱贯通古今,上限不限,依各分卷的实际历史情况,尽可能上溯至事物的发端,下限力争写到完稿之年。
(五)本谱详近略远,立足当代,以记述海内外林氏近现代、当代史事为重点,注意突出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充分反映环境、资料和社会发展的基本面貌,着力体现海内外各地林氏发展过程,并反映历史发展的经验与教训。
(六)本谱历史纪年,凡1949年10月1日以前的,一般标示朝代、年号、年份,括弧内注公元纪年;1949年10月1日起,一律以公元纪年。国外各国纪年参照使用。
(七)本谱对各个时代的政权机构、官职、党派、地点,均以当时名称或通用之简称记述。古地名均括弧注明今地名,乡、村地名则冠以县名。
人名,除引文外,一律直书姓名,不加称呼,不冠褒抑之词。
凡外国的国名、地名、人名、党派、政府机构、报刊等译名,均以社会上公认的通用译名为准。
各种机构、会议、文件等名称在首次用全称后,如名称过长,又多次出现的,则在第一次出现时括弧注明简称,以便再用。
(八)本谱一律用规范的语体文,记叙体,用第三人称书写。(由于中华林氏绝大部分人口生活在中国大陆,考虑到发行等方面的问题,下述几项均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数字、计量等规定。)
(九)本谱所用数字,统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语言工作委员会等七单位1987年1月1日联合通知中公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为规范。
(十)本谱使用的计量单位名称、称号,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84年2月27日颁布的《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历史上使用的旧计量单位,一般照实记载,并尽可能括弧注明今值。
(十一)本谱录用的统计数据,一般以国家统计部门的数据为准。凡用编者调查核实的数据,均加页下注说明。
(十二)本谱采用的一般资料不注明出处,但引文、辅文和需要注释的专用名词、特定事物,均加页下注。
三、《中华林氏通谱》目录
(一)序言
1、中华林氏通谱编委会名誉主席序;
2、中华林氏通谱编委会总顾问序;
3、国际及各国国家级名人题序;
4、各国、地区林氏代表人物题序;
5、中华林氏通谱编委会主席序;
6、海内外专家、学者审议意见。
(二)名人题词。
(三)编委会组织机构图。
(四)凡例。
概述篇
大事记
世系篇
(一)黄帝至比干公世系。
(二)坚公系。(支系、支脉的肇基祖简介)
(三)济南衍派。(支系、支脉的肇基祖简介)
(四)晋安衍派。(肇基祖简介)
(五)固始衍派。
(六)各国、各地区林氏源流。
1、香港林氏源流。
2、澳门林氏源流。
3、台湾林氏源流。
4、韩国林氏源流。
5、日本林氏源流。
6、泰国林氏源流。
7、新加坡林氏源流。
8、马来西亚林氏源流。
9、美国林氏源流。
10、英国林氏源流。
11、澳大利亚林氏源流。
12、印尼林氏源流。
13、越南林氏源流。
14、其他国家、地区林氏源流。
(七)国内各省林氏源流。
(八)《中华林氏通谱》主编跋(编后语)
文献篇
(一)序:历史名人为林氏族谱题序,按时间排列。注意各地区的代表性。
(二)蕃衍迁徙图,林姓分布密度与频率图。(中国科学院遗传所提供)
(三)诏诰敕文。(历朝皇帝封赠圣旨)
(四)才俊像赞。(历代名人题林氏先贤像赞)
(五)文论书表(含林氏历代名人文、序,跋,(碑)记等)。
(六)诗词曲赋(含林氏历代名人序、跋等)。
(七)行状表铭(含御赐祭文、官方祭文、重要人物祭文等)。
(八)家政家训(林氏历代名人撰、各支有代表性的家训等)。
(九)行第联对(各支派辈份祠堂楹联等)。
(十)郡望堂号(各郡望、族谱、各堂号简介)。
(十一)祠庙墓苑。
(十二)文物古迹。
(十三)逸闻传说。
名人篇
(一)达官要人。(三品以上,部院大臣等)
(二)将帅武勇(附武官、武进士名录,分省、府、县)。
(三)鸿儒彦士。(历代名儒学者、近现代高级知识份子)
(四)忠义循良(附文官名录,分省、府、县)。
(五)诗文名家。
(六)能工巧匠(含古代科技人员)。
(七)仕进贤人(附进士名录)。
(八)懿德高逸(善士、隐士等)。
(九)名媛淑女(林氏女名人)。
(十)史训逸事(人和事)。
附录:
1、捐资芳名录(玉照、事迹简介)。
2、编委会主要成员(含顾问)玉照、简介。
3、编委会编委全体合影,名单。
4、各国、各地区林氏组织机构、重大活动简介。
5、部份专家、学者有关林氏研究论文。
6、《中华林氏通谱》大事记。
四、编纂方案
由于《通谱》为世界中华林氏首次集天下林氏谱牒于大成之举,必须世界各地林氏共襄盛举。为此,特提出编纂简案如下:
(一)成立机构。
为了将此项工作很好地进行,本会常务委员会已原则通过,打算开始编纂,但考虑到人力、物力、财力,此项工程必须世界各地林氏共同参与。故乘此机会提出,希望世界各地宗亲能予以热心关注与支持。机构分为2-3层次,先由海内外各地以国家、地区或省份(人口众多者可以地市)为单位,成立分卷编委会,负责本地的资料收集、编纂工作,编委会主任为总编委会成员,由总编委会成员中再推举出主任、副主任、总编、副总编等,明确职责,分工合作。另可设名誉职若干,广邀宗贤参与,以利于《通谱》的编纂工作。常设业务机构总编室之类,本会愿意承担。
(二)筹划经费。
开展此项工程浩大的工作,必须筹划专项经费,希望海内外各地除筹划本分卷开编、印行费用外,应视人口数及经济实力酌交部分经费支持总编委员会及总编室的经费开支。另外,可广开渠道,争取海内外宗贤的资助,捐资人民币万元以上者给予相应荣誉职,并在《通谱》中留下芳名、玉照(具体方法、标准另定)。
(三)征集资料。
开编《通谱》资料为重,关键在于世界各地的林氏谱牒的征集,力争凡是存世的历代谱牒资料均要收集起来,提供总编室以供编纂。当代的内容也要按要求收集,争取做到无遗珠之憾。
(四)着手编纂。
在广泛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按上述考虑着手整理、研究、甄别、编写。为了有益于与世界各地的沟通,必须刊行《编纂通讯》以利于上下、内外联系;同时,要广泛联络世界各地的专家学者关心、指导、参与《通谱》编纂工作。经过审稿、定稿、刊印、发行,争取使《通谱》在五年内面世,传播四海,成为吾林及学术、图书界之至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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