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书不要怕,审查决定书是否合法

从拆迁工作准备启动到拆迁工作落下帷幕,拆迁户在这期间都会收到各种各样的文件,这些文件当中有很多直接影响拆迁户以后的走向,所以收到的文件一定要明白其中的内容和法律效力,今天我们要说的是,当拆迁户和拆迁方对协议不能达成一致时,拆迁户此时可能会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书或责令交出土地。

很多朋友对这两份决定书并不陌生,看似只是一纸之书,往往让拆迁户无能为力,不知如何是好,就好比收到这两份决定书以后判定死刑一样,没有任何操作的余地,不可否认收到这两张决定书如果处理不妥当,对拆迁户的影响非常大。

不代表收到决定书就意味着没有任何操作空间,我们可以通过审查决定书是否合法,如果作出的决定书不合法,那么也就不能生效。

审查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的主体是否正确

根据法律的规定,没有根据法律规定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或没有按照许可证规定建设的,将由县级以上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在乡村规划区内没有取得建设许可或没有按照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将由乡镇ZF责令停止建设。

也就是说,只有县级以上城乡规划部门可以做出限期拆除决定书,农村中的违法建筑,是由乡镇ZF认定处理,只有乡镇ZF可以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

所以你收到的决定书如果是居委会、村委会、拆迁办等其他作出的,都是不合法的,同样作出的决定书也是不合法的。

什么情况才会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书

只有房屋被认定成违建、违法占地时才会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书,也就是说,只有通过法律程序认定成违建的房屋才会收到,像拆迁方随便一说口头直接告知是违建的,所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书存在问题。

收到决定书怎么办

拆迁户在拆迁过程中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书的,如果不自行拆除的将面临被强制拆除的可能,所以在被强制拆除之前,拆迁户应当及时的提起救济途径,在救济途径有效期内通过审查合法性将决定撤销,提起复议的时间为60日,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间为6个月。

审查作出责令交出土地的主体是否正确

和审查限期拆除决定书一个道理,法律规定,违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的,将由县级以上土地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所以只有县级以上土地主管部门可以做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其他部门无权作出。

什么情况才会收到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

用地单位已经依法获得了审批,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征收的,失地百姓已经得到了合理补偿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补偿且不交付土地的。

收到责令交出土地后

和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书一样,如果不及时提起救济途径,都会面临一个强制执行的后果,所以在这期间一定要及时提起救济途径,申请行政复议60日,申请行政诉讼为6个月,当然一份合法的决定书中应当注明了救济途径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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