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小时化解工亡纠纷 避免漫长诉累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原标题:14小时化解工亡纠纷 职工家属和企业免诉累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柳姗姗 彭冰)近日,劳务派遣工李文(化名)工作时发生事故不幸身亡,在企业法律顾问的积极调解下,仅用14个小时,职工家属便顺利拿到90余万元工亡赔偿,避免了可能出现的漫长诉累。

10月16日,李文被长春市达道共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派遣至该市某供暖公司做锅炉工。10月22日6时许,李文在工作中不慎被上煤机器卷入,经抢救无效死亡。

得知噩耗,李文家属悲痛万分,要求尽快处理。达道公司也立即组成调解小组,到供暖公司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李文家属及其代理人要求达道公司按照工亡标准和人身损害标准赔偿120万元,其中含精神抚慰金30万元,而调解小组认为李文与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第十四条阐释,应按工伤死亡标准赔偿,不应支付精神抚慰金。

“我们第一时间对死者家属的情绪进行了安抚,并进行了耐心的释法工作,作为一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达道肯定是希望能按照法律规定满足职工家属的合理需求,但也不希望因过分要求导致问题的处理陷入僵局。”达道公司法律顾问初航说。

在调解小组反复解释下,李文家属同意按照工亡标准进行赔偿,但依然坚持要求赔偿120万元。对此,初航根据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和抚养情况,初步计算赔偿金额为80万元,建议家属根据法律法规,提出一个比较合理的赔偿数额,并讲解了以往工伤死亡案件的赔偿情况。

“我们充分考虑了李文的家庭情况,在能力范围内肯定会尽最大努力给予赔偿,同时,公司还承诺可在李文儿子大学毕业后为其安排工作。”初航介绍,经过几番开导劝说,李文家属情绪逐渐缓和,同意作出适当让步。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第一款规定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第三款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此后,又经过多次协商,双方终于在当日晚8时许达成调解协议,由达道公司支付90余万元赔偿金。

初航表示,随着用工形式的多样化,法律顾问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该案的调解,为职工和企业及时化解了纠纷,避免了可能产生的诉累。

编辑:尹文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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