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高新区灵沼街道大丰村拆迁征地补偿方案公布

灵沼街道办事处大丰村

五、六、九组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

经大丰村三委会及五、六、九组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特制定本次征地补位方案:

本次征地补偿分配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24时。(凡是在该时间之后出生或迁入的人员,以及在该时间之前死亡的人员),不参加本次征地补偿分配。

一、在本村长期居住、生产、生活在册且参与本村经济组织分配的农业户口村民享受100%分配份额。

二、计生户分配份额奖助:

1、独生子女家庭,除享受正常分配份额外,凭《独生子女光荣证》夫妻双方为农业户口的,可杂鞥家一个人的分配份额,夫妻双方一方为非农户口的,可增加0.5个分配名额。

2、双女户家庭(符合双女户政策),分配份额外,凭夫妻双方一方的结扎证明或双方相关证明,夫妻双方为农业户口的,夫妻双方为农业户口的,可增加0.5个分配份额,夫要双方一方为非农户口的,可增加0.25个分配份额。

三、嫁城女的分配方案:与具有非农业户籍人员结婚的本村女性成员,男方家庭成员全部为非农户口,确因户籍管理制度无法迁出的,提供其丈夫及家庭的户籍证明(居委会证明、家庭户口本、结婚证、提供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过期提供无效),可享100%的分配份额,其于女户口在本村的,可享受50%的分配份额。

四、嫁农女的分配方案:具有农业户籍人员结婚或再婚(包括符合法律法规的事实婚烟情形)的本村女性成员,结婚后未将户口迁出且继续享受本村土地分配的人员,享受本次分配;没有享受本村土地分配的人员,不参与本次分配。

五、本村女性成员结婚后将户口迁出,后又将其本人及配偶、子女的户口迁回本村的,其本人及配偶、子女均不参加本次分配。

六、“入赘婿”“女招婿” 的分配方案:有女无儿的独女户或多女户家庭,可招婿一名,其户口迁入本村且属于农业户口的,其本人及子女同本村村民同等享受本次分配,其户口为非农户口,其本人不参与本次分配。有儿子又招女婿的,其本人不参与本次分配。

七、离婚女性村民的分配方案:户口在本村的女性村民,离婚后户口未迁出且未享受本村土地分配的人员,不参与本次分配。

八、在校就读的大中专学生及其毕业后的分配方案:以原村户籍入学的大中专学生,在校就读期间,享受本次分配。以原村户籍入学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由学校直接迁回本村的,享受本次分配,毕业后由人才市场或工作单位迁回本村的,其本人不享受本次分配,其配偶及子女属于农业户口的享受本次分配。

九、在本村居住并落户的国家、集体、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及离退休干部、职工或已级享受了城镇退休金待遇的相关人员,以及子女顶替接班的人员不享受本次分配(国家政策性文件除外)。

十、祖遗户不参与本次分配。

十一、长期不在本村居住生活的相关人员,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亲自到场提供相应身份证明,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核实身份的,后果自负。

十二、现役军人的分配方案:服现役的初级土官及义务兵,享受本次分配。在部队已经提干或转为志援兵的,不享受本次分配。

十三、因婚烟、收养的关系将户口迁入本村的,在迁入之前享受过原村组征地补偿,不参与本次分配。

十四、第一次分配按征地款总额的80%进行分配。

, 第二次分配按征地款总额的20%进行分配,权宜处理好分配方案中未包含的特殊情况,余额按应分份额进行分配。

十五、本分配方案未尽事宜,由大丰村三委会及村民代表会议另行讨论决定。若对本方案有异议,公告发布起七日内到大丰村村委会咨询,过期则视为认可本次分配方案。

大丰村三委会

2020年12月9日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