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克利 |詹姆斯·斯蒂芬《自由·平等·博爱》译序(下)

按:冯克利,山大博士生导师、知名翻译家。译有《民主新论》、《乌合之众》、《致命的自负》、《哈耶克文集》、《邓小平时代》等;著有《尤利西斯的自缚:政治思想笔记》、《虽败犹荣的先知》。本序文是由《善善相争,无法不行》和《译后缀语》两篇文字改写而成,前者原刊于《读书》2008年第2期,后者见《平等·自由·博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本文已取得作者授权,译序(上)半部分已于昨天发布,此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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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只把斯蒂芬视为一个霍布斯主义者,那就大错特错了。作为一个法律人,他反而与霍布斯大力抨击的爱德华·库克(Edward Coke)大法官更为相似。与坚持“政治之本来面目”的很多人不同,斯蒂芬的现实主义并未使他从这种冲突中得出“强权政治”(Machtpolitik)的结论;他也没有像尼采那样,把“热爱和平只作为新战争的手段”。在冷酷的现实眼光之外,他有自己的政治理念,那是一种更开明的“治理技艺”。

一方面,他并不像那些主张政教分离的人,认为可以把宗教做非政治化的处理悬置于一边。道德对政治行为的影响是无处不在的,它像“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响声,却不晓得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既然由道德形成的自由观因地因人而异,密尔的普世自由原则与一地法律所要保护的自由便是不相干的。由法律划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要想做到普遍有益,就要“公正反映社会的道德现状”,适应享有这些权利、遵守这些义务的人。法律的威信不是来自形而上的推理,而是来自它所服务的社会的善观念。

斯蒂芬由此提出了他的立法原则:在任何情况下,立法都要适应一国当时的道德水准。如果社会没有毫不含糊地普遍谴责某事,那么你不可能对它进行惩罚,不然必会“引起严重的虚伪和公愤”。公正的法律惩罚必须取得在道德上占压倒优势的多数的支持,因为“法律不可能比它的民族更优秀,尽管它能够随着标准的提升而日趋严谨”。孟子有言,“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斯蒂芬的话或可作为我们先贤的一条正解。

基于这种道德和法治观,斯蒂芬在看待各种价值观的分歧时,便与“强权政治”分道扬镳了。他说,虽然利害关系和对立观念使人类免不了各种冲突,但“人生的伟大技艺”不在于力求一方获胜,而在于对它们加以控制,“不要夸大各自目标的价值”,以使人们尽可能少受冲突的伤害。这可以让我们想到西塞罗在《论责任》中的那段名言:“具有高超的政治才干和十分明智的头脑的好公民所应当做的,不是把公民之间的利益对立起来,而是把这些人的利益在平等公正的原则基础上统一起来。”此外,有无数的差异显然也能增加人生的乐趣,如果“人人都像鲱鱼一样”,生活反而变得单调乏味。更有大量的差异和冲突,与其说存在于善恶之间,不如说存在于“善的不同形式之间”,是“好人与好人之间的对抗”。就如同恶与恶之间也有冲突一样,是故西谚有云:与恶魔对抗时,当心自己也变成恶魔。

斯蒂芬所谓善与善之间也会发生冲突,该如何理解呢?举例来说,“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或人们常提出的问题:“母亲与老婆双双落水,你当先救哪一个?”再如“其父攘羊”故事中的忠孝冲突,这些都是善善相争的场景,在今天的学术语言中,我们更多地把它称为“价值排序”。鱼和熊掌,母亲和老婆,忠与孝,皆“善之属”也,但对于它们的权衡或取舍却会产生严重的对立。如果这种排序的分歧发生在一个人身上,会造成严重心理分裂;如果是两人或众人的排序不同,则必会带来思想甚至行为的冲突,没有事先确定的规则,不管它会给人生带来多少不便或遗憾,亦不管它在哲学层面多么难以解决,这类冲突是根本无法解决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们都是“实践规则”,无力解决理念的对错,只为减轻不可避免的冲突。

斯蒂芬告诉我们,在这种尚无确定的规则加以解决的价值冲突面前,你当以平和的心态检验自己的力量和技巧,而不应把对手视为你死我活的关系。用他的话说,“卑鄙懦弱的可靠标志,就是不以公正、友善的态度对待对手,缺乏欣然接受公平的失败的决心”,而“足以弥补许多恶行的美德”,便是在斗争中尽职尽责全力取胜,失败后坦然接受结果。当然,唯有独立而公平的法则,才能为这种“公平的”胜败提供保障。

其次,斯蒂芬基于他对这种“善善之间”、“好人之间”的冲突的认识,得出了他的平衡治理的思想。在他看来,英国拥有良好的政制,“既因为有保守,也因为有怀疑”。自17世纪以降,清教徒和辉格党固然取得了比保王党、托利党和保守派更多的成功,“但社会现状是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并非单独哪一方的功劳。政治问题上的“一切谬论之母”是,“几乎每个作者都只宣扬众多因素中的一个”,而健全的态度则应当是“按照我国的风俗参与战斗,做一个讲风度,骨子里相互友好的男子汉”。考虑到本文开头所说的思想失衡的状况,这些话是颇值得玩味再三的。

斯蒂芬是吉本的热心读者。我犹记得,被吉本推崇备至的罗马大史家波里比阿,从对命运的反思中知晓了所有的民族、城市和权威都必然衰亡,他把西庇阿有关迦太基败亡的话——常胜的罗马有朝一日也要遭受同样的命运——作为最具政治眼光、最深刻的表述,洛维特则把这种胜利之时想到命运可能突然改变的智慧,视为政治家最伟大的品质。至少就这种历史观而言,说保守主义缺少前瞻性是浅薄的。斯蒂芬正是继承了这种古老的命运观,深知在面对吉凶难测的命运时,逻辑、分析甚至经验都无法帮助我们,“只有适当的谨慎才会使我们有正确的作为”。他说,人们出于各种原因给行为分出善恶,并用劝诫和强制手段去惩善扬恶,但善恶判断是经常出错的;人类的动机固然皆出于利己,但同样真实的是,在我们的思想、感情和言行中,爱恨情仇是交织在一起的,所以切不可“为我们所看重的事情附上不着边际的价值”。通晓国故者不难看出,这与“天下之事,有善有恶,……憎者唯见其恶,爱者唯见其善。若爱而知其恶,憎而知其善……爱憎之间,所宜详慎”(魏征《谏太宗十思书》),本是奥义相通的。

人性的演出就像自然史一样,既有美妙的节律,又时常表现得残酷无情。从既往通向未来的人类史,也像一座让人既好奇又困惑的迷宫。在这座迷宫里,正如老子所言,“祸莫大于无敌”,自鸣得意的顺畅旅程,往往意味着在失败之路上走得更远。所以我们无法把这个常令人悲哀的世界仅仅作为一个事实,而是必须做出价值判断和选择。

如果有人选择了完全背弃上帝与来世,没有人能拦住他。没有人能无可质疑地证明他是错误的。……人人都要按自己的想法往最好处努力,如果他错了,他也只能自食其果。我们伫立于大雪弥漫、浓雾障眼的山口,我们只能偶尔瞥见未必正确的路径。我们呆在那儿不动,就会被冻死;若是误入歧途,就会摔得粉身碎骨。我们无法确知是否有一条正确的道路。我们该怎么做呢?“你当刚强壮胆”(《旧约·申命记》31.6),往最好处努力,抱定最好的愿望,坦然接受后果。总之,我们不要心存幻想,不要说谎;要睁大双眼,昂起头颅,走好脚下的路,不管它通向何方。如果死神终结了一切,我们也拿它没办法。如果事情不是这样,那就以大丈夫气概坦然走进下一幕,无论它是什么样子,不要做巧舌之辩,也不要掩饰自己的真面目。

不消说,这些话仍是“现实政治”(Realpolitik),但与飞扬跋扈的“强权政治”(Machtpolitik)已经大相径庭。无独有偶,就在斯蒂芬写下这段话的五十年后,价值混乱已是欧洲人的生活常态,技术进步不过是“扩大了心灵流浪的半径”,彼时晚年的韦伯在《以政治为业》的演讲中也说过一段类似的话:“政治是一件用力而缓慢穿透硬木板的工作,它同时需要激情和眼光。所有的历史经验都证明了一条真理:可能之事皆不可得,除非你执着地寻觅这个世界上的不可能之事。……一个人得确信,即使这个世界在他看来愚陋不堪,根本不值得他为之献身,他仍能无悔无怨;尽管面对这样的局面,他仍能够说:’等着瞧吧!’只有做到了这一步,才能说他听到了政治的‘召唤’。”

斯蒂芬和韦伯的这些言论,显然属于“责任伦理”的范畴,也是斯蒂芬抨击密尔普世主义自由观的重要原由之一,虽然他这本书里的很多内容,尤其对密尔的一些指摘,只有用“谬论中潜藏真理,真理亦有其弱点”的眼光,才能理解其价值所在。好在这于政治学说乃是常见之事。平心而论,斯蒂芬并非不赞成自由制度,而是对它在复杂现实中的操作难度给予了更多的关注;他在判断民主与平等的趋势上是失败的,他没有托克维尔那样的眼光,既深知民主和平等之弊,也看到了它更加“符合人性”,从而预见到它将决定未来世界的政治格局。但是对于现代社会的价值混乱及其为意识形态动员提供的可怕机会,斯蒂芬却表现出过人的警觉。与之相比,托克维尔担心社会的同质化,显然是错误的,这是托克维尔所不及的。无论他的思想属于什么主义,表现出多少内在紧张与不连贯,他对制度容纳价值冲突能力的担忧及其相应的治理之道是充满智慧的。这种基于平衡感和责任意识的政治观,至少于我而言,是既很感人,也很健全的。

最后,还需就翻译问题聊缀数语,不为开脱,而在提醒有志于研习西学的同好,借助于翻译文献了解西学,难免有隔靴搔痒之弊,入木三分是绝对谈不上的。翻译近乎篡改,这已是译界的常识,盖文字转换之间流失的东西,往往正是一种特定文化生命历程的精髓。兹姑举两例,一庄一谐。

Liberty(自由)是今天我们时时挂在嘴边的一个词。建立在宪政基础上的自由政制固然是近世的产物,但“自由”这个概念并非近代的发明,而是有着两千多年的历史,在它体内流淌的血液中,掺杂着希腊语elcutheria和拉丁语libertas的基因。贡斯当把前者视为现代暴政的来源之一,梅因则对后者赞赏有加。《约翰福音》中“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si ergo Filius vos liberaverit vere liberi eritis.)又为其注入了信仰和良知的力量,有人以为这是自由的真正价值之所在,有人却觉得这为这为现代社会增加了多余的精神负担。

若把这些术语统统译为“自由”两字,它们之间细微的语义差别与关联是难以辨析的。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中,也有一段对英国自由传统十分精彩的论说,他称“英国法一直是用野蛮的封建语言来表达资产阶级社会的经济关系。……正是英国的法,把古代日耳曼自由的精华,即个人自由、地方自治以及不受任何干涉(法庭的干涉除外)的独立性的精华,保存了好几个世纪,并把它们移植到美洲和各殖民地。这些东西在大陆上专制君主时期已经消失,至今在任何地方都未能完全恢复”。对于恩格斯这里所说的“自由”,如果不知它在封建时代常以“liberties”的复数形式出现,是可以在领主或教会法庭上操作的东西(所以恩格斯才特别提到“法庭的干涉除外”),而不是现代人在广场上高喊的“Liberty!”也就难以理解“野蛮的封建语言”何以表达“资产阶级的经济关系”,或斯塔尔夫人为何说“自由是古典的,专制是现代的”。须知,此一“古典的自由”,并非指李白诗句“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那种中国式的“古典自由”,对此,我们最好还是把它理解为“逍遥”。这也正如韦伯笔下的“imperium”,它既不同于power,也有异于authority,若把它简单译为“权力”或“治权”,汉语读者便绝无可能知道这种称为“imperium”的权力形态的出现,标志着“正当性命令”与“正当性规范”有了区分,通晓政治史的人都知道,此一分野的形成,乃是促成现代政治自由制度化的要素之一。

再说俗的一例。甲鱼现在是我们餐桌上一道常见的佳肴,可是在西班牙语中,甲鱼和乌龟是不分的,都叫做“tortuga”,而这个tortuga已被收入濒临灭绝动物名录,受到政府的A级保护,无论捕杀食用,概在禁止之列。几年前,马德里一家中餐馆被人举报到警局,说它每天都在用tortuga款待食客。警察一听,这还了得,旋即派员搜查传讯,然后以杀害和出售受保护动物的罪名把餐馆老板告上公堂。西班牙各大媒体也闻风而动,《国家报》和《世界报》都以中餐馆用濒危动物大发横财为名进行炒作。餐馆老板赶紧找来辩护人解释说,俺这个tortuga是中国的tortuga,不是你们西班牙人说的tortuga;俺这是从中国运来的人工养殖的水产品,与你们保护动物名录上的tortuga完全不搭界。可是西班牙警察却不听这一套,法律就是法律,tortuga就是tortuga,岂能管你是从哪里搞来的?结果餐馆老板有口莫辩,不得不等待可能长达三年以上的诉讼过程,因为此案的审理需要先研究tortuga的拉丁语词源和动物分类中种属纲目的关系。在没有搞清楚保护动物名录上的tortuga是否包括水产口甲鱼之前,他那道tortuga汤的佳肴,也只好先从餐馆菜单上抹掉了。

这件由语言差异造成的尴尬事,或可作为海德格尔“语言乃存在的家园”的一个生动签注。海氏的学问深奥得不得了,满篇都是对现代技术世界里如何重构生命价值的终极究问。中土大多数人的实存主义不可能有那么高的境界,只是标举“敬鬼神而远之”和“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为人生鹄的。有一点儿价值关切的人,顶多再加上一句“割不正不食”。但由此两端可见,人生之祸福,系于语言符号者大矣,无论事关精神和制度层面的自由,还是甲鱼汤带来的口福之乐。我们用来表达观念名物的各种词语,并非通行于天下、世代不易的数学符号,它们所包含的意义亦非我们自己所创,而是数千年人类各种选择行为不断积淀的结果。是故语言分析学派所谓的词义约定说,在今天很多人看来已成笑柄。离开各种称谓的文化背景、发生史和成长史,便不可能理解一种价值在另一种文化中的移植与生根何以如此艰难,对此,西班牙那个中餐馆的老板,大概与我们这些整天浸淫于“崇高观念”中的人,有着同样切身的感受。

其实,对于价值的存在有赖于正名,我们的先贤亦多有深刻的见地,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是也。清代大儒戴震亦有言:“经之至者,道也,所以明道者,词也,所以成词者,字也;字以通其词,由词以通其道,必有渐。” 此段话正可与上述西方自由词义的流变过程相互印证,很好地点明了价值意蕴(“道”)对符号(“字”和“词”)的高依存度,而这是只有借助于诂词训字的功夫才能领会的。

唠唠叨叨讲了这许多,想要表达的意思说来也简单:研读西学,尤其是各门人文学科,需要调动自己心灵的力量,对符号中的精神世界进行狄尔泰所谓的“理解”(Verstehen)与“阐释”(Auslegung)(不消说,这也是两个一经译者插手便神髓顿失的概念),这跟阅读翻译过来的汽车驾驶手册是大不相同的。所以我以为,为使这种“理解”与“阐释”的过程更为通透,人文的阅读,最好还是以原典为主,译本为辅,不如此便难得其堂奥。这本《自由·平等·博爱》的译稿,便是我的学生杨日鹏在我敦促下阅读与理解西学原著的副产品。全书先由他在精读基础上初译一遍,然后再经我反复润色加工,其间不时穿插着师生二人有关概念解释与译名推敲的讨论,留下了一段愉快的治学经历。

当然,无论我们做出多少努力,借用上面中餐馆事例的寓意,这个中译本也只能算是强以乌龟作鳖用,无论烹饪手法多高明,龟汤跟甲鱼汤毕竟不是一个味道。它充其量只能为无暇看或尚不能看英文著作的读者,提供一个初识斯蒂芬先生的途径。虽有字斟句酌的辛苦,作者文本的原意能得其八九成,已属万幸,断不敢有达诂的妄想。再者,即使有这八九成的收获,译者困于学识之不逮,也难免留有错讹纰漏,这是期期然有待于各路方家赐教的。

(全文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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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克利:西方保守主义经典译丛总序:“自保守主义诞生二百多年来,相关文献汗牛充栋,由于产生的时代和区域背景不同,各派思想杂陈,良莠不齐,即或择其一支加以系统介绍,亦恐难以办到。编辑出版这样一套丛书,仅仅是着眼于过去西方保守主义在中国相对而言译介不多,如今反思百年革命者众,而对革命回应最力的西方保守主义传统,却缺乏足够的文献可资借鉴,不免是一件憾事。在亟需就民族的未来重建共识的时代,编者愿借这套丛书的出版,为中国读者提供一个机会,掬他山之水,浇灌我们的智慧。”

该丛书现已有五本面世,分别是埃德蒙·柏克的《法国大革命反思录》、小威廉·法兰克·巴克利的《耶鲁的上帝与人》、理查德·M.维沃的《思想的后果》、艾尔伯特·杰伊·诺克的《多余人的回忆》和《我们的敌人:国家》。第六本书即将上市,即詹姆斯·斯蒂芬的《自由·平等·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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