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剂量与临床疗效关系的研究
[摘 要]通过对中药的性能、配伍、病症、胃气强弱与剂量的关系进行分析,研究中药量效关系。
[关 键 词]中药剂量;临床疗效;中药量效关系;研究
中药剂量是临床应用时的分量,主要是指每味药物的成人日用量和方剂中每味药物之间的比较分量,即相对剂量。尽管绝大多数中药都取材于天然的植物、动物、矿物,安全剂量幅度较大,与化学药物相比毒副作用极小或无(有毒除外),但剂量是否得当,也直接影响药物功效的发挥。中医虽然无固定的使用剂量,在临床中应根据中医的性能、配伍、病症、胃气的强弱等方面来确定中医的具体剂量。
一、中药的性能与剂量的关系
在临床中只有准确无误地用好了药物剂量,药物才能发挥出四气、五味、升降沉浮的功效。
(一)性味归经与剂量
临床中,一般对药性辛温,归上焦之经,质优力强或气味浓厚、作用峻猛、易煎出药味的药物,如草、花、叶等质轻之品,用量宜小,一般在1~10g左右才能更好地起到轻浮之效治上焦疾病的作用。如《伤寒论》中麻黄汤,方以9g麻黄为君药,取其轻量上浮于肺经,开腠理而发越人体阳气,达到发汗解表、宣肺平端之良功,故医圣仲景轻量用之,以获良效。一般对药性苦寒归中下焦之经,质次力不足或气味平淡、作用缓和、不易煎出药味的药物,如金石、贝壳等质量沉重之品用量宜大,一般在15~30g左右,方能更好地起到潜沉之效以达到治中下焦之疾患的功效。如《备急千金要方》中磁朱丸,方中以60g磁石为君药,潜沉如肾,镇摄安神,达到交通心肾之功,故药王孙思邈取重量用之,以获良效。
类似于上述两方使用的方法在成方中真是举之不尽。通过性味归经与剂量的关系分析,临床中一般应用升浮辛温归上焦之病的药物治疗表证时的剂量宜轻用,反之,用沉降苦寒归中下焦之经的药物治疗里证时的剂量宜重用。
(二)有毒性药与剂量
中药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安全指数较大,毒副作用较化学药物极小。但小并不等同于没有,那种认为“中药完全没毒副作用”的观点是错误的。《周礼·天官》云:“医师聚毒药以供医事。”《药治通义》言:“凡药皆有毒也。”由此可以看出古代医家对药物的毒性很早就有了认识,他们通过准确无误的应用药物剂量及各种炮制方法来降低药物毒性,使药物安全地应用于临床。
中药毒性有剧烈缓和之异,如《素问·五常政大论》有“大毒”“常毒”“小毒”之分;《神农本草经》有“有毒”“无毒”之分;《本草纲目》有“大毒”“有毒”“小毒”“微毒”之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采用的“大毒”“有毒”“小毒”三类分类法,是目前通用的中药毒性级别分类法。既然中药毒性有大小之别,故在临床中使用毒性药物的剂量也各不相同。临床中在使用剧烈毒药时,用量宜从小开始,视病情轻重变化,逐渐增减,如果病情已减退,应慢慢减少或立即停止服药,防止中毒及产生不良反应,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痛苦。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出现了许多中药中毒事件,如木桶、苍耳子、附子、巴豆等几百种单味药物因使用剂量不当而引起中毒。因此在临床中使用有毒中药时,处方剂量一定要慎重,就是使用无毒的中药时也不可以掉以轻心。
二、中药配伍与剂量的关系
配伍组方是在辩证立法的基础上针对病因病机,以药物的性味、归经、功效为依据,按照“君、臣、佐、使”的配伍原理,有主次轻重地安排药物组合成方。如《素问·至真要大论》云:“主病之谓君,佐君之谓臣,应臣之谓使。”《脾胃论》中所言:“君药,分量过多,臣药次之,不可令臣过于君,君臣有序,相与宣摄,则可以御邪除病矣。”通过古代医家对中药配伍之论述,可看出方剂中药物的君臣佐使主要是根据药物在方中所起功效的主次、药物剂量的多少来确定的。因此,方剂中药量的增减会使君臣佐使发生改变,使其功效主治也不同。
(一)药量的加减
方剂的组成药物不变,通过药量的增减导致原方君药的改变,从而使其主要功效发生改变,以适应治疗的需要。如《仙授理伤续断秘方》中的四物汤由熟地黄、白芍药、川当归、川芎各等份组成,熟地30g为君药时,则用于血虚所致的营血虚滞证;川芎25g为君药时则适于血瘀所致的营血虚滞证。《丹溪心法》中的越鞠丸由香附、川芎、苍术、栀子、神曲各等份组成,功效行气解郁,主治气、血、痰、火、湿、食之六郁证,若气郁为主者,重用香附为君;痰、湿郁为主者,重用苍术为君;食郁为主者,重用神曲为君;血瘀为主者,重用川芎为君;火郁为主者,重用栀子为君。由此可见,处方用药之奥妙,在量上竟有如此之变故,学问之深奥,其配伍剂量之奥理玄机还有待于深入研究,使其疗效更佳。
(二)药量的比例
方剂的组成药物不变,通过药量的比例改变导致原方君药的改变,从而使其主要功效发生变化,扩大其适应证。如改变《丹溪心法》中左金丸(黄连 18g、吴茱萸 3g)为(1∶6)时,其君佐互易,原方功效则由泄火清肝降逆变为温肝散寒降逆,主治由肝火胃逆变为肝寒胃逆证,此时两方寒温异性,功效和主治均已发生很大变化。再如改变《金匮要略》中枳术汤中白术与枳实的配伍比例(1∶2)成为《内外伤辩惑论》中枳术丸(2∶1),同时另加荷叶在外敷饭团煨制后研未作丸剂缓服时,其君臣互易,枳术汤功效行气消痞治气滞水停证变成了枳术丸功效健脾消痞治脾虚水停证,两方消补有偏,急缓有异,各有深意,不可移易。再如,治卫气虚自汗的玉屏风散,方中黄芪用量必须大于防风为君药,其配伍比例为2∶1,反之,则自汗更甚,恰如《续命医类案》记载言:“予临场虑不耐风寒,合玉屏风散服之,反自汗津津不止,盖防风与黄芪各等分之缪也。”本草云“黄芪得防风功愈大,用黄芪七分配防风三分,斯得之矣。”可见用量比例是不能随意改动的,在临床中对药物配伍用量比例有待于进一步深入研究,使其疗效更佳,拓宽其适应证。
综上中药配伍与剂量的关系所析,可见方剂中药物剂量的变化能改变原方的主要功效。因此,在临床配方时,药物剂量的使用必须认真对待,绝不能掉以轻心。
三、病症与剂量的关系
纵观历代方书,所收载的方剂都具有药物组成、药物剂量和适应病症三项不可缺的内容。故见每一首方剂中的药物及剂量互相作用产生的整体功效是与其所主病症的病机相一致的。在临床实践过程中必须要掌握好药物、剂量与病证三者之间的密切关系,必须要弄清楚药物剂量对病症疗效的影响规律,必须要运用中医理论的辩证论治,整体观念及恒动观念结合,做到知常达变,方药量与病症相应,使其方药发挥出最佳的疗效。
中药治病,剂量不宜过大或过小,剂量过小达不到治疗的目的,剂量过大易伤正气,甚至造成不良反应或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如柴胡小剂量3~6g具有升举阳气之功,主治气虚下陷,脏器脱垂之证,如《脾胃论》中补中益气以柴胡6g轻清升散,协诸益气之品以升提下陷之中气;中剂量6~10g则具有疏肝解郁之功,主治肝郁气滞之证;如《和剂局方》中逍遥散以柴胡9g为君药,效疏肝解郁,以使肝气调达;大剂量10~30g具有和解透热之功,主治伤寒少阳证,如《伤寒论》中小柴胡汤以柴胡24g为君药,效和解少阳,使邪热外透内清。桑叶小剂量1~10g具有发汗解表之功效,大剂量10~30g则具有止汗之良功。木通3~8g具有利尿通淋、清心除烦、通经下乳之功,大剂量30g以上会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同味中药的不同剂量所发挥的功效大不相同,在中药学中不胜枚举。
临床中药物剂量必须要适应病症所需,中医工作者要不断深入研究药物剂量与病症的疗效关系,不断地拓宽药物的适应范围,使之更好地用于临床。
四、患者胃气强弱与剂量的关系
《素问·玉机真脏论》曰:“五脏者,皆禀气于胃;胃者,五脏之本也。”“人之所受气者,谷也;谷之所注者,胃也;水谷气血之海也。”《脾胃论》云“元气之充足,皆由脾胃之气无所伤,而后能滋养元气。若胃气之本弱,饮食自倍,则脾胃之气既伤,而元气亦不能充,而诸病之所由生也。”通过古代医家对胃气的论述,可看出胃气的强弱会影响整个消化系统的功能。因此,胃气之盛哀有无,直接关系到人体生命活动之强弱及生命之存亡。故在临床治疗疾病过程中,要时刻注意兼顾保护胃气,处方用药剂量应考虑胃气之强弱,切记“勿伤胃气”。否则,胃气衰败,则百药难医。正所谓《内经》言:“有胃气则生,无胃气则死。”
根据阴阳五行,四气五味的理论,可得苦寒过量伐胃阳,辛温过量伤胃阴,甘温过多滞中焦,滋润过大碍胃气。因此临床用药剂量时,应视胃气强弱而定,一般体质壮实、胃气强的患者用药量宜重些;年老体弱、小儿孕妇、胃气弱的患者用药量宜轻些;新病患者胃气损伤较小,用药可稍重些,久病患者多伤了胃气,用量宜轻。如若寒之品的黄芩、黄连、黄柏、苦参、龙胆草、大黄之类的药物,用3.5~5g左右可清胃火健脾气,增进食欲;用10~15g左右可以清热燥湿,泻火解毒;如果久用或用15g以上则易损伤胃气,出现食欲不振、胃脘冷痛胀满、腹痛腹泻等症状。临床中,在处方补益之品时,也要注意胃气之强弱,并非补益药都应大剂量使用,若过量用滋补之品易呆滞阻碍胃气,而出现胃脘胀痛等症状,故在补虚时,脾胃强健者,用量可稍重些,脾胃虚弱者,用量宜轻些。正如《景岳全书》云:“凡欲察病者,必须先察胃气;凡欲治病者,必须常顾胃气。胃气无损,诸可无虚。”
中医剂量的运用,历来各位医家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唯有合理安全用量,药效才能立竿见影。用药时应准确无误地使用药物剂量,要根据病情的需要来确定用药剂量,疗效才会更佳。
参考文献:
[1]白海生,孔增科.中药剂量与疗效的关系[J].时珍国药研究,1997(3).
[2]高学敏.中药学[M].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2.
作者:杨 杰
(四川三河职业学院,四川 泸州646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