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美之有
文/王兆贵
前些时候,围绕丑书以及屎尿屁入诗的吐槽,很是热闹了一阵子,还有一篇《以错别字为美的网络社会,怪我不懂你的幽默》,举了一些以错别字为网络时尚的例子,如,专家戏谑为“砖家”,教授恶搞为“叫兽”,有才谐音成“油菜”等。更有甚者,一些粗鄙的口头禅,摇身一变成了黑话,如卧槽、尼玛等。
细思量,这种怪象不足为怪,民间语文向来是无拘无束的,借用谐音闹着玩也没什么大不了。但当无厘头混充时尚,怎能让流行文化去背这口黑锅呢?君不见,一些最前锋的艺术,不是也在视丑为美吗?更何况,类似现象自古有之,中外皆然。就连以审美为主旨的艺术领域,也有以丑为美的曾经。以丑为美现象,也不单表现在语言文字上,更多的是表现在艺术领域,包括书法绘画、行为艺术、搞怪视频等。在有些人眼中,疮痈亦可视为艺术奇葩,所谓“红肿之处,艳若桃花;溃烂之时,美如乳酪”。
当然,艺术界的乱象总归不是主流;不靠才华取胜,却以丑态为美,以恶心哗众,终究会被人们唾弃。但是,有些一时难以让人接受的艺术表现,并非没有它存在的道理,不应一概排斥于艺术的殿堂之外。譬如说纹身,在正统人士眼中,可能会被看作不入流的行为,但从视觉艺术上看,其中一些图案与线条,或是阳刚,或是阴柔,或是工笔,或是写意,给人以唯美的视觉冲击。《水浒传》中至少有燕青、史进等七人纹身,有谁会否认他们是好汉呢?再者,美与丑是外在与内在的统一,世界名著《巴黎圣母院》中的卫队长弗比斯外表潇洒难掩其心灵之丑恶,敲钟人伽西莫多外貌奇丑但却尽显心地之善良。
有人认为,以丑为美,以怪猎奇,是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亵渎,也有人认为,丑到极处便是美到极致。就我直觉而言,反倒是对那些已成定论的美学范式,有些不以为然。也许是因为缺乏美学修养,我对一些大谈病态之美、扭曲之美、残缺之美的文章一直心存疑惑。
病态之美的典例首推“西施捧心”。这位浣纱溪畔的村姑,天生丽质,娇艳动人。由于心口疼,就捂着心口、攒着眉头走路。心口疼与胃脘或心脏、肺脏有关,发作起来揪心难忍。西施捧心、蹙眉是不得已而为之,并非搔首弄姿,即便引来回头率,也应是同情之举。东施效颦所以为人厌恶,是因为病态并不具备美感,发生在美人身上视之为美,无非是爱屋及乌的心理作怪。
扭曲之美的典例当属三寸金莲。宫女用锦帛缠足作新月状,为的是轻盈起舞,讨君王欢心。后来传至民间,逐渐演变为一种风习:“为甚事,裹了足?不是好看如弓曲,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缠足即便能延续上千年,也是恶习压力下的集体无意识。其过程残忍,脚趾勒并,疼痛钻心。裹缠成形的小脚,扭曲畸变,状如猪蹄,何美之有?视之为美者,实乃男权至上的变态心理。
残缺之美的典例是断臂维纳斯。在爱琴海米洛斯岛的山洞中发现的阿芙洛蒂忒雕像,健美丰满,给人以高贵典雅、落落大方的质感。雕像出土之初,艺术家们欣赏的是其艺术品质,并没有把目光盯在断臂上。艺术品因毁损而引发出审美观念,只是特例,并非艺术审美的常态,更不是艺术创作的通例。假如当年发现的维纳斯是完整的,是否就不如断臂的雕像美呢?那些欣赏残缺美的人,在维纳斯雕像面前发议论当无不可,若拿残疾人类比说事,看似赞美,实乃看客心态。说句不中听的话,残缺真的那么美,不妨你也残缺给大家看看。
我于美学是门外汉,说的也是仅凭内心感触的外行话,总觉得出口成脏怎敌出口成章,健康之美远胜病态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