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女儿的彩礼钱,父母是怎么处理的?这3种处理方式不常见

确实,无论是过去,还是当下,彩礼都是一个热门的话题。即便是现在,《民法典》中已经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我相信,农村仍然会存在索要彩礼的现象,只不过地区不同、父母不同,彩礼的处理方式方法会不一样罢了。

在我们当地,彩礼钱的处理方式会根据彩礼的多少来决定,一般有3种处理方式:

第一种是象征性收彩礼的,彩礼钱的金额大多数是21800元,这个金额的数字同谐音“2要发”,寓意着“两个一起发”。

象征性收彩礼的,女方一般不会再给男方什么贵重的回礼,只会回一些床单、被褥、水壶等常用的生活用品,收取的彩礼钱一般会作为女方婚宴当天的宴席钱、酒水钱使用。之所以彩礼钱会收那么低,那是因为女方多为独生子女,这种婚姻一般不存在很明显的嫁娶关系,女方父母会要求小两口儿结婚后要“两边在”。

所谓“两边在”,说白了就是要同时赡养双方的父母,同时管理双方的田地,过年过节,要一边过一次(今年陪男方父母过,明年陪女方父母过,以此循环)。即便是以后生了娃,也要生两个,一个跟男方姓,一个跟女方姓。

第二种是收高额彩礼的,彩礼的金额大多数是88888元,或者是99999元,金额的数字同谐音“发发发”,“久久久”,寓意着“发大财”、“长长久久”。

很多人以为,女方父母收那么高的彩礼,是因为贪财,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正常情况下,父母收那么高的彩礼钱,大多是为了女儿的将来做打算,而这笔高额的彩礼一般又会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是将彩礼钱悄悄地转给女儿,让女儿在婚后有一笔私房钱可以用。一般来说,女方父母在给女儿彩礼钱的时候,会特意嘱咐女儿:“千万不要让男方父母知道有这笔钱的存在”。之所以会这样,那是因为我们这里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家中有多个儿子的,只要有其中一个儿子结婚后,就要进行分家,不让男方父母知道这笔钱,就是担心这笔钱在分家的时候给分走了。待分家后,小两口有了自己的小家,这笔彩礼钱就能作为小两口的创业资金使用。

二是用彩礼钱置办一些更贵的动产或者不动产,并过户到女儿名下。例如:买车、买房等。因为购买动产或者不动产都是用的女儿名字,属于婚前财产。所以,即使是以后男方家的两兄弟要分家,男方父母也无权打这些动产或者不动产的主意。退一万步讲,即便是以后男女双方闹矛盾了,或者是离婚了,这些都是女儿的婚前财产,都是属于女方家的,男方同样是占不到一丁点便宜。

其实,我们当地对于彩礼钱的这3种处理方式,无论是哪种,我觉得都还是比较合理的。毕竟“嫁女儿”,又不是“卖女儿”,要再高的彩礼,倘若不投资在女儿身上,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的女儿,虽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但毕竟那是自己身上掉下的一块肉啊!你说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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