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女性唯有受难,才能进入公共记忆?

中信·大方live的主题分享

女性进入公共场域是困难的吗?为何女性唯有受难,才能进入公共记忆?要讨论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何为“公共记忆”。这里涉及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区别,因为记忆首先是个人的,是私密的;而只有当一种记忆成为集体记忆的时候,或者说一种记忆可以引发公共讨论的时候,它才能够被视作公共记忆。因此,讨论“为何女性唯有受难,才能进入公共记忆”,其实是在讨论公共场域中的女性声音,或者说能够引发共鸣的女性的形象和女性的声音。

而当我们讨论这个问题时,这里面的一个潜在假设是:女性进入公共场域是困难的,她只能以受难者的身份或者只有当她受难之后才可以进入公共场域;常态下的女性甚至无法走入公众视线。这个假设是成立的吗?我觉得是成立的。在英国古典学者玛丽·比尔德的充满力量的小册子《女性与权力》中,开篇就探讨了公共场域中的女性声音。她提到,在西方,从古典世界开始,女性在公共场合发言就是被鄙夷的,只有两种例外:第一,当女性作为受害者和殉难者出现的时候,她们会被允许发出声音,通常情况下,这都是死亡的序章。第二,女人偶尔可以名正言顺地振臂一呼——为了维护她们的家园、孩子、丈夫,或是其他女人的利益。也就是说,在极端情境下女性可以公开捍卫她们自己作为一个群体的利益,但不能为男人,或是整个社群代言。玛丽·比尔德认为,古典世界里女性的失语首先反映了她们缺乏权利,这些权利包括投票权、法律和经济上的自主,但这只是失语的部分原因,更加丰富的意涵在于,“公开发言和实践演讲并不仅仅是古代女性没有去做的事情,它们是专属于男性的活动和技能,男性这一性别身份通过它们得到定义……所以说在古典时代成为男性,至少是成为精英男性,意味着对话语权的宣告。”大多数情况下,一个公开发言的女人,按照这里的定义,就已经不是女人了。

《女性与权力》 [英] 玛丽·比尔德 著 刘漪 译 后浪·天津人民出版社 2019年3月

在明确了这一点后,我们可以再看这次分享的主题“为何女性唯有受难,才能进入公共记忆?”这其实恰好符合玛丽·比尔德所说的第一种情况,即女性作为受害者和殉难者出现的时候,她们会被允许发出声音,而通常情况下,这都是死亡的序章。 如何从他者视角书写受难女性?

书写是女性受害者如何进入公共记忆的一种途径,其中也分两种情况:一种是通过他者之口、之笔的记录,另一种是自己来书写。在体裁上,也有虚构和非虚构之分。但我想先声明,我把它们分为由他者书写和自己书写或者虚构和非虚构,只是为了方便讨论。其实最后我们会发现,不管它是什么范畴,它是什么分类,它都呈现了一种女性的痛苦经验,并且呈现了一种人的复杂状态。

我分享的第一部作品,是从他者的角度来书写的,是《蕾蒂西娅,或人类的终结》,作者是法国历史学家伊凡·雅布隆卡,讲的是一位名叫蕾蒂西娅的女孩的故事。蕾蒂西娅1992年出生于法国一个贫困家庭,原生家庭充满伤痛,在她和姐姐三岁的时候,父亲手持武器强奸了她们的母亲,然后被送进监狱。而母亲由于精神状况欠佳,蕾蒂西娅和姐姐被送到救助机构,后来被寄养家庭领养。但姐姐杰西卡在寄养家庭遭到养父强奸。2011年1月18日到19日之间的晚上,蕾蒂西娅在上班时间消失,遭到绑架,惨遭杀害。凶手两天之后落网,但寻找蕾蒂西娅的尸体却花费了好几周的时间。据警方公布说,她的尸体找到时就已经被肢解了,尸块被分散在很多不同的地方。这在当时的法国是一个轰动性的、全民性的新闻。时任法国总统萨科齐高度重视,并借此事批评了法国的司法机构,由此引发了法官罢工。作者认为,萨科齐是利用了民众对此事的愤怒以及对蕾蒂西娅的同情,从而达到他民粹主义的政治意图。

《蕾蒂西娅,或人类的终结》 [法] 伊凡·雅布隆卡 著 陈新华/柯玲香 译 中信出版·大方 2018年4月

从蕾蒂西娅进入公众视野的整个过程中,可以看到,女性进入公共记忆,其实是因为男性的事情,即政客之间的斗争。因此在作者看来,作为个体的蕾蒂西娅身上承载了太多的东西,比如说个体命运、司法系统、国家权力,还有种种话语、目的、各方诉求以及政治。凡此种种都将蕾蒂西娅从一个活生生的个体变成了一个符号,一个漂浮的能指。蕾蒂西娅本人被裹挟,被讲述,被用以服务和她自身生命无关的意图。在一次次讲述中,在关于血腥、暴力、绑架、强奸、分尸、肢解的报道中,作为人的蕾蒂西娅消失了。作者伊凡·雅布隆卡写这本书的意图之一,是想通过书写把蕾蒂西娅找回来,把一个活生生的女孩找回来。

我曾经在两年前采访过作者伊凡·雅布隆卡,我当时问他,在他看来,他和那些蕾蒂西娅故事的讲述者和追随者有什么区别吗?雅布隆卡回答,“对蕾蒂西娅的家人来说,一次次谈论她的死亡可能构成一种伤害。但事实是,在我的书之前,太多记者、法官、警察已经一次次谈论起她的死亡经过,谈论起她如何先被侵犯,被谋杀,我是很多人中的一个。但与他们不同的是,我是从生命的角度去谈论她的,关于她的生活、她的快乐、她的阳光,而其他人仅仅关注死亡、谋杀和犯罪现场。他们的角度和我的角度是截然不同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她的家人接受了我,并且愿意和我敞开心扉。”

伊凡·雅布隆卡

雅布隆卡也谈到历史学家和记者在类似事件报道上的区别。在他看来,记者更关注社会新闻中的死亡、事故以及谋杀,这些都是让人害怕的方面,或者说一个事件中比较耸人听闻的部分。这种关注会把很多重要的东西忽略。在雅布隆卡看来,一则社会新闻应该能够教会公众一些东西,告诉公众暴力行为产生的机制,以及与此相关的方方面面。所以社会新闻就是我们的社会本身。

我自己其实并不能太认同这种历史学者和新闻记者之间的区分,我觉得不应该用身份来区分,而是应该用一个作者是否关切人本身,是否关切制度对于人施加的影响以及人如何回应一种制度性的和结构性的暴力作为衡量标准。一个好记者可能也能做到这一点,而一个糟糕的历史学家也可能忽略这一点。

完美受害者是不存在的

我们刚刚聊的是历史学家对于女性受难的描写,是非虚构的形式。也能看到雅布隆卡为了标定自己的写作,将自己的写作视为文学,即一种与虚构无关的文本创作。在这个分类中,历史写作和小说一样,都可以被视为文学的一种形式。

那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小说如何描绘女性受难。在这部分我想用的例子是南京大学出版社刚刚引进的一本小说,入围了2018年龚古尔文学奖的伊内丝·巴亚尔的《隐痛》。作者很年轻,1991年出生的。

《隐痛》[法] 伊内丝·巴亚尔 焦君怡 译 南京大学出版社 2020年5月

故事讲的是女主人公玛丽在遭遇了一次暴力的职场性侵犯之后,她的生活、身体和精神所发生的一系列变化。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看上去还比较和平,但实际上从内部已经开始支离破碎。她的精神逐渐崩溃,她开始思考自己和自己的身体以及欲望的关系,开始思考这种欲望和男性的关系,以及她和她丈夫的关系。在被强暴后不久,她怀孕了,并且一直以为自己怀的不是她丈夫的孩子,而是强奸犯上司的孩子,所以她一直试图杀死孩子实现对强奸犯的报复。这是一个复杂的故事,探讨了一位女性受害者的多重面向:她对自身身体、欲望和精神的反思,随处可见的职场性骚扰以及施害者的逍遥法外和这对受害者造成的难以言说的伤害。

我读这个小说,首先注意到的是小说的名字。它的法文版原名叫《下体之痛》,中文译成《隐痛》,从“下体”变成“隐”,这个变化很微妙,我不知道是否有“下体”这样的词汇不能作为书名之类的规定。如果有,其实更加证明了女性的器官是被羞耻化和私密化的,好像它只能在私人场合和私人谈话中被谈及。因此在我看来这部小说的意义之一,在于通过书写让这种隐痛公开化、去羞耻化,让私密的欲望、羞耻、痛苦走入公众视线,这也是Metoo运动一直努力并且卓有成效的事情。

在《隐痛》后半段,作者写道,玛丽在被强暴后甚至回想,如果当时能感受痛感带来的快感,事情是否会不一样。作者写道:“玛丽有时候会后悔,没能和那个男人保持一致,没能感受到当时的痛感所带来的快感,一个进攻,一个投降。她本应该成为另一种存在,而不是一个受害者,他也将变成另一个男人,而不是一个刽子手。”

这段话初看,我有点震惊,为何一个被强暴近乎摧毁的女性会在事后回想如果当时享受了这次强暴,现在的处境是否更好?但细想后发现,玛丽的这段想法像极了《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中房思琪说服自己爱上李国华的情节,仿佛通过设想当时自己是主动的、迎合的,而不是抗拒的、逃避的,从而让自己从受害者变成有主体性的人,让强暴变成一个自我选择,而不是被动接受。强暴对玛丽来说,确实是一场彻彻底底的摧毁,一次存在主义的危机。而小说或者说文学这种形式大概是探索这种危机的极好的方式,能用语言深入最幽微、最难以名状,也是最暴戾、最急风骤雨的地带,像搅动尚未痊愈的伤口,残酷却坚定。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林奕含 著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2018年1月

《隐痛》的译者焦君怡在译后记里强调,希望大家不要用道德评判的角度去审视玛丽这个角色,包括审视玛丽的妹妹,还有妈妈,这些她身边的人。我觉得这也呼应了在公共领域大家对于完美受害者的一种迷思,或者大家对于进入公共领域的女性受难者的一种苛责。她们必须是完美的,必须是没有缺点的。她们一旦有缺点,一旦被抓住把柄,就会受到更加强烈的攻击和指责。从最近鲍毓明的案件中可以看到,大家对于李星星的很多攻击,都是因为她是一个底层的女性。因为她和鲍毓明这种巨大的阶级差异,有的人会站出来说,李星星是不是贪图鲍毓明的钱财或者地位,才会欺骗,才会说谎。但其实,说谎可能只是她的一种自我防御机制,而这个机制并不能构成大家攻击她的理由。受害者本来就不是完美的。

重返性别暴力现场,需要巨大的勇气

事实上,即便在小说里,虚构和真实的边界也是含混不清、难以划定的。而这个问题在作为受难者的女性进入公众视野后,则更加直接明显地体现出来。这种体现最极端的、最典型的一个例子,应该就是《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大家应该都知道林奕含本人的遭遇,而她这些遭遇的公开让她写的故事和她本人经历之间的界限更加模糊。在如何解读《房思琪的初恋乐园》的问题上,其实也一直存在争议,我们到底应该将其视作林奕含的自白书,还是能够稍微站远一点,从故事的角度来阅读这本书?吊诡的是,这本书最早引发轰动,恰恰也是因为林奕含的自杀。这又是一个女性唯有受难才能走入公众记忆的例证。林奕含的这种书写当然是非常困难的,这是一种建立在废墟之上的写作,一种自我破碎后重新粘合的过程,就像书中的房思琪对遭受家暴的伊纹姐姐说的:“书写,就是找回主导权。”

有时候我甚至觉得,这种书写对于经历过性侵害的人而言,它根本不是一个选项。这不是她们在写和不写之间做出的选择,而是一种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做出的选择。因为写作可能是她们在遭受巨大伤害和摧残之后的一种应激反应,是她们活下去的一种方式——只有抽离、分离出一个人格观察自己,才能免除和消解一部分痛苦,支撑自己活下去。这就像房思琪说“我是我自己的赝品”,也像最近鲍毓明案中李星星在《生命的遗书》中提到的“赝品”。

接下来我们要做的,可能是让越来越多这样的女性经验和女性描写出现在公众视野内,同时也要让更多人知道,这些都不是私密的、羞耻的,只属于女人的事情,它们是可以被公开谈论的,所有人都有必要知道的事情。但是,如果从我个人的情感上来说,我不太愿意看到这种类型的写作,因为不管是由别人来写,还是女性自己来写自己的痛苦,对于读者来说,这样的书写都不是一种愉快的阅读体验。阅读这样的作品意味着进入女性的苦难,进入当事人的痛苦,重返性别暴力的现场,这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文学的意义在于,让人获得最大程度的理解关于女性受难的书写和呈现,已经是一种给女性带来最小伤害的方式了。不管是伊凡·雅布隆卡试图将蕾蒂西娅还原成一个人,而不是一个符号的尝试;还是伊内丝·巴亚尔在《隐痛》中对于遭遇性侵犯的女性的探讨;又或者是林奕含在《房思琪的初恋乐园》里对于房思琪的讨论,除了这些严肃的作品和诚恳到令人心碎的讨论之外,我们的公共领域其实还充斥着:在讨论女性受难事件的时候,对于女性的二次伤害,对于女性伤痛的放大、猎奇、批评、评判、嘲讽,甚至是消费。对于这些对女性造成的二次伤害而言,我们确实需要上面这些严肃的作品,因为它们真的是在认真探讨女性的遭遇和处境,也探讨女性的欲望和痛苦,让书写和言说这些行为本身成为女性话题声音和话语走向公共记忆的一种方式。

但至于这种言说是否有助于减少性别暴力的事件,是否能够改变女性的生存状况,我觉得这是一个没有办法给出答案的问题。每次我们讨论女性问题的时候,强调女性的权利、女性的声音的时候,总有人站出来说,女性是在挑起战争,是在引发男女对立;又或者是把女权打成极端,认为女性宣扬女权就是在享受性别红利,而逃避责任和义务。对于这样的说法,我想说的是,在我们身处的社会,厌女症仍然在每一个人的头顶上飘荡。另外我们要知道,女性处境的改变是方方面面综合作用的结果,所以既要揭露强权、父权制、资本主义联合起来对于女性的压迫,揭露这种结构性的权利关系和性别不对等的状况,同时也要关注女性个体的生存状态,这两者是缺一不可的。

最后,虽然我在分享中,使用的是虚构和非虚构这样的分类,但本质上这种分类是为了让我们更好的理解现实的处境、复杂的经验和情景。在这点上,我同意伊凡·雅布隆卡的观点:无论是虚构作品,还是非虚构作品,是历史著作,还是小说,它们都应该被归入文学。而文学的意义就在于呈现复杂性,也在于让更多的人去理解他人的处境,去寻找共情的触点,去获得最大程度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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