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丨离婚冷静期正式实施!离婚从此“难上加难”?别再误读了
中国网1月9日讯(记者 林伊人 董小迪)2021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正式施行,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30天离婚冷静期也随之生效。
中国网记者日前从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了解到, 离婚冷静期 实施后,离婚登记程序已作出相应调整,不再即时办理。离婚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到登记处提交申请,符合受理条件领取回执单后,进入离婚冷静期。按照民法典规定,期间任何一方如“反悔”,可申请撤回。冷静期满后30天内,双方仍要离婚的,需再次携带相关材料及回执单到登记处领取离婚证;如未到场则视为撤回申请。
离婚意愿和双方权益均需冷静思考
离婚冷静期生效后,不少人认为2020年底会出现“扎堆”离婚现象。“实际上,去年较往年相比没有显著区别,”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李洌在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时说,“年底登记处本来就常出现结婚、离婚、补领婚姻证件等业务的小高峰。”
李洌对于设置离婚冷静期持支持态度。他认为,这一规定对一些有离婚打算,却未审慎考虑其后果的“准离婚”家庭,提供了一个认真思考的机会。
李洌告诉记者,在13年的婚姻登记工作生涯中,他接触了很多“冲动型离婚”案例。“冲动型离婚”不仅指双方对离婚意愿的草率决定,在很多案例中,还指双方对 离婚协议书 的草率拟定。
签署离婚协议书是办理离婚手续的必要程序。以往的离婚登记程序是即时办理,这导致不知道应该提前拟定离婚协议书的当事人为了“尽快办完、不想再来一次”,在登记处草率地就未成年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处置等事项作出决定。事后双方经过“冷静”思考,想再对协议进行修正,又面临很高的成本问题。离婚冷静期的设置不仅能让人们考虑清楚是否确实要离婚,也为充分保障有离婚意愿的双方相关权益预留空间。
在采访中,有一种观点认为,设置离婚冷静期或会增加社会成本。李洌认为,这对于认真思考过离婚一事的夫妻双方不会带来影响。但结合上述作用来看,“离婚冷静期增加的社会成本较其带来的正向社会收益是微不足道的。”他说。
据了解,为确保登记效率,北京市民政局已经对业务办理系统进行升级,同时组织工作人员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以及涉及婚姻登记工作的相关业务。
离婚冷静期不会致家暴受害者离婚难
“部分公众反对增设离婚冷静期,是因为现有的婚姻制度牵扯到情感、财产、子女甚至人身伤害等很多复杂因素,”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永发认为,“现有生活经验带给公众一种‘离婚本就不是一件容易事’的印象。”现实中,还有一些人担心离婚冷静期制度会导致家暴受害者离婚“难上加难”。
对此,郭永发表示,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的协议离婚,对于家暴受害者,在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冷静期制度并不会导致家暴受害者等群体离婚变难。”郭永发建议,“如果遭遇家暴,受害者应尽快切换离婚路径,选择诉讼离婚,同时注意保存被家暴的证据。”
郭永发认为,婚姻的稳定不仅关乎家庭的和睦,更关乎社会和谐与国家安定。离婚冷静期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或许会干涉人们的婚姻自由,但如果这种干涉是正当和必要的,则无可厚非。国家和社会需要保护公众婚姻稳定,进而保障家庭稳定。
据民政部统计公报显示,2019年全国离婚登记数量为470.1万对,比上年增长5.4%,离婚率为3.4‰,比上年增长0.2个千分点。而2020年仅前三季度离婚登记数量已达487.7万对,离婚率继续上升。
“设置离婚冷静期会挽救不理性离婚,减少冲动型离婚,理论上可以降低离婚率,但事实上有多大影响还需实践一段时间才能看到效果。”郭永发说。此外,他认为,离婚冷静期使协议离婚不再“随到随办”,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打击以“假离婚”规避房屋限购限贷政策、办理车辆指标转让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