梯利: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
人是社会动物,只有在社会和国家中才能实现其真正的自我。家庭和小的共同体在时间上先于国家,但是国家作为人类生活发展的目标,在价值和重要性上优于作为其组成部分的家庭和小共同体,这一点与亚里士多德关于整体优先于部分的原则相符。社会生活是人类存在的目标或者目的。但是这一学说并没有使亚里士多德认为个体要完全服从于社会和国家。亚里士多德在“个体是生活的目的”和“社会是目的”这两种观点之间进行了调和;社会是由个体构成的,社会的目的是使得个体公民能够过一种有美德和幸福的生活。与柏拉图相比,亚里士多德可能更为成功地在“国家主义”和个人主义之间找到了一条中间道路。
国家的政体必须适应其国民的品格和要求。当人们是平等时,国家就赋予人们以平等的权利,而当人们不平等时,国家则赋予人们不平等的权利,这样的国家就是正义的。公民们在个人能力、财产条件、出生和自由等方面是有差别的,正义要求根据公民的这些差别来对待他们。
存在着好的政体和坏的政体;君主制、贵族制和公民几乎平等的政体都是好的政体,而僭主制、寡头制和民主制则是坏的政体。亚里士多德认为,在他的时代,最好的政体是城邦制,在这一政体下,只有那些受教育和有地位的公民才有资格积极参与国家管理,这种政体也就是贵族制。他基于奴隶制是一种自然制度因而认为奴隶制是合理的:在希腊由外国人构成奴隶阶级是公正的,因为外国人不如希腊人优秀,不应当享有和希腊人相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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