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文章】党员更要严格要求自己
这是一封毛主席写给雷经天的信,时间是1937年10月10日,文中出现三个人物雷经天、黄克功、刘茜,以下是简单介绍:
雷经天,广西南宁人,生于1904年,时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
黄克功,江西赣州南康人,生于1911年,参加过井冈山斗争和长征,1937年对女学生刘茜逼婚未遂将其开枪打死,经审判被处死刑。
刘茜,山西忻州定襄人,生于1921年,时年16岁被黄克功枪杀。
全文如下:
雷经天同志:
你的及黄克功的信均收阅。黄克功过去斗争的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
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每一个普通的人。
因此中央与军委便不得不根据他的罪恶行为,依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
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
共产党和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和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
当此国家危急革命紧张之时,黄克功卑鄙无耻残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处死,是他的自己行为决定的。
一切共产党员,一切红军指战员,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鉴。请你在公审会上,当着黄克功及到会群众,除宣布法庭判决外,并宣布我这封信。
对刘茜同志之家属,应给以安慰与抚恤。
毛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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