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喜事不能一起操办,不然就喜上加凶!
1、儿女结婚-父母生日
尽量避免在父母的农历生日月举行婚姻仪式,因为父母若举行寿宴,喜事与喜事相冲,一般会冲动运气较低的一方。但若父母不摆宴又不介意,仍可选用,至于兄弟姐妹或者自己生日月份,则无需顾忌。
2、兄弟姐妹-同月结婚
许多朋友兄弟或姐妹在同一月举行婚礼,那就要慎重考虑是否可行,因为喜事也会冲喜事,以趋利避害为宜。
3、新婚月份不宜参与其他喜事
在结婚的农历月份,不宜参加别人的婚礼、满月宴、寿宴、入伙宴;因为喜事跟喜事也会相冲,冲运气低的一方,为免影响别人或自己。
如果要送上贺礼,也只可在早一个月份或后一个月份进行。至于怀孕的女性,可以参加别人的婚宴,但若婚礼在自己分娩的月份,则不宜参加,以免引发冲克。
4、吉日避免神佛诞日
正月神佛圣诞较多,故正月较少选择结婚,尤其正月十五之前;农历二月可选;农历三月清明节,不宜嫁娶;农历四五月合适;农历六月一年之半,俗例认为半年新郎或新娘,嫌不吉利,故不选择,但在玄学上来说则认为影响不大;农历七月乃鬼节,传统上不用作嫁娶;农历八月是中秋,人月团圆之意,特别多人选择;农历九月重阳,如非必要,少选为妙;农历十、十一、十二则已介年底,也没有神佛诞相冲,故特别合适。
5、红事要避开白事
红白事通常不聚头,但是有时偏偏婚礼车队与白事车队擦肩而过,这是很“晦气”的事情。如果有朋友遇到这种事情务必要进行化解,否则恐霉运来临。同理,婚车行程忌讳行经煞气重之地,如医院、监狱、事故多发地段、建筑施工地、凶宅之地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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