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专题 | 张建华:初恋情人
今天是“七夕”,也是中国的情人节,关于“情人”、“初恋”的话题也越来越多了起来。
我在想,为什么人们总是喜欢把“初恋情人”当做一个词来使用,在茶余饭后津津乐道呢?其实,我以为“初恋”和“情人”应该是分别独立的两个词。“初恋”的结果不一定是情人,“情人”更不可能就是“初恋”。
小玉,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并不能算是国色天香,但她相对含蓄的性格,略带羞涩的甜甜的浅笑和皱眉沉思的神态,还有出落的婀娜娉婷的身材,在情窦初生的我看来,已经是足够的完美。这种完美的感觉陪伴了我整个初三的时光。其实,这种完美的感觉连我自己至今也不知道算不算是我的初恋。在我心中,我一直把它当做我的初恋。
我和小玉连手都没有拉过。由于都对文学有点小爱好的缘故,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彼此有了一些好感。整个初三时光,除了和小玉一起去偷偷的看了场电影(我还清楚的记得那是陈冲主演的《苏醒》),再就是为她买过一次当时只有五分钱的冰棍以外,我对我的初恋时光的其他事情已经模糊得没有了丝毫的印象了。
倒是我们初中毕业考上了不同的中专以后,联系才多了起来。当时我进了师范,小玉则去了卫校。那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事,比不了现在,现在什么事情只要一个电话或者是微信都可以搞定,那时我们的联系全靠书信往来。在我们交往最频繁的时候,几乎是每个星期一封信。
那段时间,等待小玉的来信成了我每天必做的功课。我几乎把小玉给我的信都要读上五遍以上,直到收到小玉的再次来信。我把小玉给我的来信小心翼翼的收藏着,时时拿出来欣赏,每次读小玉的来信,就像是在小心的堆叠爱情的积木,并且每一次都能堆叠出不同的形状。
我把小玉在信中对我说的每一句话都当成圣旨一般。记得有一次,小玉在信中提到她喜欢徐志摩,我立即去了当地的新华书店花了我几乎一个月的助学金买了徐志摩的《志摩的诗》和他的小说集《轮盘》。只是由于当时条件的限制,无法和小玉见面,那两本书一直没有机会交到小玉的手上。
虽然我们书信频繁,但从来都没有谈到过与爱沾边的话题。记得许多年后,第一次看蔡明的小品《这是为什么呢?》,我还在心里问过自己,明明心里爱得跟明镜似的,可就是说不出口,那是为什么呢?
我1986年从师范毕业,走上了教师的岗位,小玉也从卫校毕业进入了镇卫生院,我们还一直就这样保持着通信的联系。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我们可能是由于压力各自开始忙碌着自己的事,联系逐渐就越来越少了。
在我毕业一年之后,暑假的一天,我翻看着小玉给我的来信,我突然有了一种给小玉写信的冲动,虽热当时我们同在一个镇上,相隔只有半个小时的路程,我还是决定给小玉写信。在经过整整一夜的构思之后,我写下了我人生的第一封情书。我在信中历数了我和小玉这些年来交往的点点滴滴,写下了我对小玉的爱慕,在确定这封信实实在在的感动了我自己之后,我信心满满的寄给了小玉。
一个星期之后,我收到了小玉给我的回信。小玉告诉我,她谈了男朋友,是镇卫生院的医生。我清醒了我自己错过了千年才能修到的缘分。
有一次,我和我的发小,也是当年初三同班的同学爱国谈起我和小玉的事情,爱国很认真的问我:亲过吗?我说没有,那抱过吗?我也说没有,那拉过手吗?我还是说没有。爱国说,那和爱情有半毛钱的关系啊!
是啊!也许我的“初恋”和爱情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但那曾经是我心中的一个梦,唯其残缺,才一生最美。
写到这里的时候,对于那些喜欢听“初恋”故事的读者来说,也许有些遗憾。但我之所以把这些写出来,并不是想表达我的“初恋”有多么美好,我想表达的是另外一层意思。
时间过去了三十几年,在这三十几年漫长的岁月里,我们本该淡忘掉该淡忘的一切,然后记起不该淡忘的全部。可是就在今年六月,我的手机里突然有人邀请我加入一个叫做“长不大的记忆”的群。建群的正是小玉。也许,小玉永远都表现的比我想象的豁达,也许,小玉的心里也同样珍藏着她的那份“初恋”。
在和小玉从新建立了联系之后,我曾私下里问小玉,嫁了个爱她的很优秀的丈夫,为什么还要建这样一个群?小玉说,建群是为了不忘记曾经的快乐时光,有些东西再不去回忆,我们就真的老了。她还说,青葱的岁月里,谁还会没有一段朦胧得自己也不明白的“情史”,之所以取了个“长不大的记忆”作为群名,就是不希望那段回忆长大,但那段回忆是美好的,我们都不可能忘记。
是啊!“初恋”是我们每个人最美好的回忆。“初恋”可以是同学之间茶余饭后嘴里永远的玩笑,但不可以是自己放纵情感的借口。珍惜现在,才是对“初恋”最好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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