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会做"TO DO LIST"吗?
写完"TO DO LIST",一天才算真正开始。我一直有在前一天晚上写下次日待办事项的习惯,提前做好计划并写下来,有助于工作的梳理。通常,我的计划会由3个部分构成:每天都要做的事;一段时间内要做的事;不想做但一定要做的事。比如,写作就是我每天要做的,而回复邮件之类的琐事属于不得不做的部分。通过这个方法,可以把平时遇到的90%以上的事安排的井井有条。以下是做"TO DO LIST"需要遵守的几个原则:
1 要事第一,难事先办原则。做事前,先认清事件的轻重缓急,将要事和不得不做的难事放在一天中精力最充沛时去做(关于难事先办的原则可以参考我的另一篇文章"难事先办"原则)。
2 合理分类。最好将需要做的事按照发生频次进行分类,也可以像我一样进行分类,但要保证每天必做的最好在3件之内,多了精力不够充沛,效果也不够好。
3 高效利用。在每件事件完成后,诚实记录在每件事上花费的时间,简单标注觉得做的好的部分,以周为单位进行回顾,做的好的继续保持,欠缺的加以改善。
4 记录工具多样化。可以在手机上的备忘录上做记录,也可以记在你随身携带的小本子,不管是什么,只要是你常用的就好。不要考虑字迹是否工整,排版是否漂亮,只要伸手就能看到就好。
好了,我要去做列名单了,也希望这篇文章能带给你启示。
爱上写作的每一天 100天写作第64篇 6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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