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522小窝@天空

丧失意义的生活,活下去就是意义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后知后觉的人,以往对待感情都很迟钝,要很久才确定喜欢,要很久才会习惯多了一个人,要很久才能学会去依赖一个人。就算失去了难过也来的很慢。持续时间也不是那么长,也不是那么刻骨铭心难以忘怀。我从不相信一见钟情,因为那是始于颜值,与才华人品无半分关系。可是遇到了那个对的人心动忧虑都会来的飞快,快到我心动的时候就一眼看得到快结束了。大概这就是一见钟情吧!

都说爱情是在合适的时候遇到合适的你,会在一起的人终会在一起,就算地球是圆的,无论怎么背道而驰还是会重新相遇,故事的开头就是适逢其会,猝不及防。彼时他站在天桥下,我像一定是初春的天气太热了,对面肯德基里面的冰淇淋看起来和他一样好吃,落日的余晖将他的身影拉得很长,身上仿佛也被镀了一层金黄,像冰淇淋的外层,酥酥的,脆脆的。我说:对不起,我来晚了!他笑了笑说没事,我帮你提行李吧,说罢,便把我厚重的密码箱提了过去,手指相碰的瞬间,蓦地,仿佛一股电流击中心脏随即蔓延至全身。大脑一片空白,我是一个得了神眷的少女,我们是拼车的伙伴,途中相谈甚欢。告别前我们挥手再见,我笑得像个大傻子。

接下来的日子,我总在计算与他的相遇,我找到了他的课表,在人来人往的林荫道上假装偶遇,只要有一个微笑便觉得心窝暖洋洋的,运动会上疯狂偷拍,拿着手机,看着你的照片独自傻笑。每天刷你的空间无数遍,又悄悄退出来删掉记录,害怕你知道又害怕你不知道。你喜欢的歌我有去听,你看过的电影我也悄悄地去看,你感兴趣的东西我也尝试着感兴趣。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大抵就是这个样子吧,原来只要与所爱之人有一丝关联,再纠结的日子都是美的。

张爱玲在她的小说《封锁》中,曾经描写过一见钟情的场景,纵使他们的一见钟情并没有什么浪漫,不过是特定环境下的一种臆想,但微妙的感情却在封闭的电车里演绎了全部情节。不知你们是否也有这样的经历,遇见一个人,明明素未谋面,却总觉得在哪见过,好像彼此认识了一辈子。也许有人会说一见钟情是素食爱情,认为一见钟情钟的是脸,而并非实实在在的情,乍见之欢欢的是颜,而非高贵纯洁的爱,但感情常常迸发于瞬间,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他们彼此都相信,是瞬间迸发的热情让他们相遇。”辛波斯卡在《一见钟情》中如是说。爱情不是用时间长短来衡量的,大多数人觉得时间是衡量爱情重量的最佳方法,是衡量一份爱情能否长久下去的的度量衡,大概是因为人做事情太习惯于做加减法,就连爱情也当做数学题来做,觉得一见钟情仅仅是电影情节,与生活无关,与现实无关。难道爱上的速度越快就一定越不牢靠,难道前期相识时间越长在一起就一定会长久,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确认过眼神,我遇上对的人。这句当下非常热的歌词也许被无数的人调侃过,但它的确诠释了什么是一眼万年,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没有别的话说,只有荷尔蒙弥漫在空气中。情愫悄然产生。'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遇上你我才相信一见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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