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男女之事养眼。
近来瓜多,男女之事一旦公开,大多有点不堪入目,牙签啊,包浆啊,最近又在说一个叫“夯”的字。就想着一个男子一个女子,相爱容易,不说相守难了,能结婚,就像唐僧取经,不知有多少难关?
两个人能结婚,要谢天谢地谢对方谢本尊了。
婚礼连小孩儿都眼羡,一个小姑娘说,当叔叔阿姨真好!为什么呀?她说,衣服漂亮,人也漂亮呀!
情愫一点一点聚积,要脱口而出,如同沈从文说,走过许多地方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他爱张兆和, “乡下人,喝杯甜酒吧。”不啻仙音。
只要你要,只要我有,事情就这样成了,在北平中央公园,他们宣布结婚,自此终老。
再如悬念大师希区柯克,他爱上了阿尔玛,一个风雨交加的晚上,他向她求婚,她同意,婚礼之后,他们去度蜜月,住过的那家旅馆,以后,他和她时而来住,那里有他们恒久的甜蜜时光。
他的声名如日中天,而好莱坞从来都是暧昧的地方,可他始终爱着她,一点悬念也没有。看过他电影的人会有错觉以为他讨厌女人,或者是个施虐狂。
他不是的,阿尔玛说:“在一起那么多年,我的丈夫从未让我觉得无聊,我相信不会有很多女人这么说。”这是最高称赞,爱是乐趣,不是无聊。
婚礼上的两个人,怎么看都像最佳男主角和最佳女主角,其实,还不算。只是最佳新人,是冲着佳话去的,但真的要成最佳,还要深爱,如同歌里唱: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这句要紧,但最要紧的是下一句:你还依然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
爱情唯心,惟心知,惟心喜,正是因为这样,感谢天作之合之后,还得为爱做点什么。
有位朋友幻想自己的婚礼在教堂举行,如同影视里那样的庄重,那时她还没男友。不久,她和一个美国人一见钟情,可她的英语一团糟,她觉得这不是问题,爱就是最好的语言呀。她跟着他去了美国,婚礼是她想要的,婚礼上,她只说一句,yes,还愣把自己感动哭了!
她和他过日子,发现还是得说点话才好,她和他坐在一台电脑前,她写一句中文,用软件给翻成英文,他写一句英文翻成中文,两人乐此不疲。
有一回她想起柳如是的情话:我爱你白个头发乌个肉。结果把老公笑哭了,后来她才知道软件翻成了:I love your white hair black meat。于是,他们都开始学语言,都进步很快,有一回她用四川话骂他祖宗八辈儿,他竟然用中文说,骂人,不好!
一年后,她领着他回来补办中式婚礼。为什么要办呢?她说,她笑说,让上帝见证还不够,还得让七大姑八大姨见证。
再说,婚礼有告示作用啊,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有人见证,好像有了监督机制一样:名花名草都有主,小蜂小蝶请绕行!
在交换戒指之后说,她先生说,寻找这根手指的经历很美,而拥有这根手指的主人才最美,你们见证,还将继续见证,我们会成为小老头,小老太,但是这有什么要紧,因为我们在一起,还将在一起……
她说,女人有点像警察,分明事实清楚,但还是想着你亲口说出来。因为我们的耳朵主要是为听情话而长的!
我们欢呼这精彩的对白。
虽说婚礼大同小异,但对新人依然特别,如同世上所有的爱情情节基本雷同,却没有抄袭。已经是最佳新人,与子偕手呀,给无尽岁月演一出与子偕老的戏:没有独白,只演对白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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