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春节期间可放烟花爆竹!
1月15日,“昆明发布”官方公众号转发了一则《都市时报》发布的消息:2月1日至26日,主城区可放烟花爆竹!
消息表示,今年2月1日—2月26日,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五区及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可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但在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公园;室内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海鸥等野生动物聚集觅食、栖息地等地点和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值得注意的是,零售店不得向无成人陪同的儿童销售烟花爆竹,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其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
网友热议:“建议全国推广!”
昆明主城区春节期间可放烟花爆竹的消息一发出,就迅速在各大网络平台引发热议。不少网友纷纷表示:“这才像过年!”“中国味不能丢!”
还有网友评论道,燃放烟花爆竹,驱赶瘟疫迎新年,是中国人民几千年的传统,团圆的亲情,就是惊天动地之后浓浓的硫磺味,撕裂夜幕的爆竹烟花声,是一种心情的释放。(via@潍坊说事)
更多的网友在网上发声,向自己所在的城市“喊话”,呼吁“建议全国推广!”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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